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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分类:工作要点 日期:2022-11-05 22:55人气:加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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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推进信用建设在“十四五”高起点开局,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社会环境,根据国家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体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现制定2021年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如下:

一、提升信用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一)推动信用建设法治进程。贯彻实施《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开展《广州市社会信用条例》立法调研,组织修订《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加强信用建设法治保障。

(二)清理规范失信惩戒约束措施。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失信约束措施台账,加强跟踪检查,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修订、废止任务,切实保护市场主体权益。

(三)持续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完善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将诚信教育培训纳入网络大学堂和公务员日常培训落实录用、调任公务员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持续更新完善公务员诚信档案记录信息,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加强对政府部门参与或主导签署合同的核查、跟踪,防止政府失信问题发生。持续开展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工作,确保2021年底新增拖欠账款清零。建立完善预防政府机构、国有企业失信工作机制,市法院每月向市信用办通报涉及我市政府机构、国有企业已立案执行案件相关区政府以及市有关单位加强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着力强化司法公信建设。升级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加强法院、公安、检察院的协作配合,建立常态化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机制。修订完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司法机构重点职业人群和单位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公证、司法鉴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突出查办虚假诉讼、恶意诉讼、互联网虚假信息、恶意欠薪、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等破坏社会诚信类案件。

(五)加大力度开展重点领域突出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落实《广州市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方案》(穗文明委〔202013号),抓好电信网络诈骗、互联网信息服务、防疫物资质量和市场秩序、国家考试作弊、交通运输领域失信、骗取社会保险、法院判决不执行、金融领域失信、生态环境保护失信等重点领域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治理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和信用服务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

二、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六)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和告知承诺制。在日常政务服务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制定我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在各级行政机关和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事项中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建立告知承诺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异议工作机制,将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公共信用信息记录。

(七)建立完善信用监管约束机制。按照《广州市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穗府办函〔202035)关于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职责分工要求,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建立行业信用监管标准化工作流程和信用全周期闭环监管机制。开展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动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应用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依据信用等级、风险程度合理确定不同等级企业抽查频次。探索推进政府和平台企业、征信机构合作监管模式,完善社会约束机制。

(八)依法依规落实失信惩戒。严格限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设列领域范围和认定标准,依据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建立市级清单并保持动态更新。依法依规落实联合奖惩措施,机制化反馈联合奖惩执行情况依法认定、归集和公示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主体信息,营造不敢欠的社会氛围。持续落实失信案例核查,建立核查、记录、监管、惩戒、整改、教育为一体的失信案例核查和失信记录归集工作机制。

(九)建立完善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制度。建设信用管理平台,整合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勘察设计、工程检测、造价咨询、新型墙体材料、混凝土、预拌砂浆、物业、房地产中介等领域信用信息数据,建立相应的评价标准体系。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落实白名单制度,探索建立资金监管、负面清单等监管机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修订《诚信旅行社服务规范与评定》标准,开展旅行社的诚信经营评定。推进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家政服务信用等级评定规范》,完善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落实《广州市城市管理领域信用信息分级使用管理办法》,以环卫、燃气、违建等领域为突破点加强信用监管。建立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公示制度和信用评价制度,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的监督抽查。构建以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为核心,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为补充的智慧型监管新机制。探索开展互联网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主体信用监管。

(十)加强市场主体权益保障。完善信用网站信用信息异议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协同处理机制,保障信息主体权益。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关怀引导,持续推进失信被执行人”“海关失信企业”“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安全生产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状态)”“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各类主体的信用修复工作。引导产业园区和规上企业开展园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面向监管对象的信用培训,提升企业信用风险意识和信用管理能力。

三、夯实信用建设平台和数据基础

(十一)加强和规范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持续做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重错码查验和纠错,确保各类社会主体统一代码全覆盖,重错码率不超过0.005%。印发实施《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2021)》,对政府部门、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掌握的信用信息应归尽归以国家和省双公示指标评估为导向,定期通报双公示数据归集情况,开展区级双公示质量评估,提升数据“合规率”,着力降低数据迟报率”“瞒报率

(十二)优化升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网站。持续提升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支撑能力,推进市信用监管应用支撑平台建设。基于市政务区块链基础平台,推动书面授权和信用报告上链存证。升级“信用广州”网站,提升信用公示、查询、修复、异议处理等服务功能。落实国家《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标准(2021)版》,上线公共信用信息报告2.0版。

(十三)建立信用信息治理应用机制。建立公共信用信息清洗、校核、入库、核查工作机制,加强常态化数据质量监管,重点提升双公示数据、市场监管、社保、公积金、水电气数据质量。利用“数据安全屋”、多方安全计算、联邦学习、匿踪查询等技术,探索信用数据可见不可用的安全应用方式。

(十四)推进湾区城市信用协同机制建设。推动湾区城市间信用信息互通共享,建立广州、深圳、佛山等湾区城市间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反馈机制,探索推进城市间企业公共信用信息综合评价的结果互认。探索试点开展湾区城市征信产品互认,为粤港澳企业提供征信服务。

四、增强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十五)大力推进信易贷制定进一步推进信易贷工作的政策措施,完善信用融资服务机制,提升广州信易贷平台服务能力。推动市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广州信易贷平台对接鼓励各区创新“信易贷”运作模式,建立多元化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模式。持续加强广州信易贷平台的宣传推广,积极发动辖区、行业领域中小企业在平台注册。

(十六)探索推进信用数据要素改革。探索依据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开展个人守信激励应用,开展信用+医疗、信用+交通、信用+家政、信用+租赁、信用+旅游等惠民创新。支持中山大学研究信用科技研发基础设施建设。

(十七)创新发展信用应用场景。印发实施《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及其评分细则,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指数体系。深化完善互联网司法信用报告制度,进一步拓宽互联网司法信用评价应用范围。加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培育和引导,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深入推进黄埔区信任审批 越秀信用走廊”“北京路诚信商圈” “一站式信用修复平台南沙信易+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产业园区系列应用场景建设,打造信用便企惠民服务的亮点示范。

、增强信用广州城市品牌影响力

(十八)开展信用试点示范制定《广州市迎接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评工作方案》,落实各项指标任务,扎实做好迎检准备工作。推动越秀区创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先行示范区、广州开发区开展广东省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试点、南沙区创建信用治理创新先行区,在信用优化支撑营商环境、信用服务发展应用、信用信息基础支撑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经验举措。

(十九)加大诚信品牌宣传力度。健全完善信用建设宣传工作机制,藉开学第一课”“诚信宣传月”“诚信兴商宣传月”“信用记录关爱日”“消费者权益日等重要节点加强诚信价值、信用理念宣传,推动诚信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诚信示范中小企业信用创新案例评选,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各区、各部门挖掘更多信用创新应用案例,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宣传推介信用建设广州经验

(二十)持续优化城市信用状况。落实国家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强化任务分工和责任落实,推动我市信用状况持续优化并保持全国前列。委托第三方开展市辖区、重点部门和重点行业领域信用状况监测,定期通报监测结果,促进信用建设水平提升。

 

附件:1. 建立完善信用监管约束机制职责分工表

      2. 2021年广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工作分工表

本文TAG:社会  信用体系  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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