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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省文化和旅游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分类:工作要点 日期:2022-11-05 22:55人气:加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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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省文化和旅游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开局十四五、开启新征程之年。厅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聚焦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文旅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省文化和旅游高水平融合、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1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文旅发展同部署、同推进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纳入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省十四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和厅年度工作要点。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责任处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文物管理处)

2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贯彻厅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实施意见,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纳入年度厅党组中心组暨干部集中教育培训专题学习计划,全年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利用周末学堂党员教育、干部培训阵地,开展经常性学法活动,定期组织法治讲座、以案释法、旁听庭审等活动,组织开展新提拔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谋改革、促发展、护稳定、防风险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市场管理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人事处、机关党委)

二、深化文化市场放管服改革

3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一网通办、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机制,推广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经验。深化大型基本建设考古前置改革,探索建立大型营业性演出并联审批机制和入境旅游等审批事项长三角异地互认。(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处、文物保护处)

4强化文化市场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拓展部门联合监管覆盖范围,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创新监管方式手段,健全互联网+执法监管,完善江苏智慧文旅平台数据和功能,探索开展对星级旅行社、重点娱乐场所、演出经营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点的智慧监管。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深入实施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文化和旅游市场红黑名单管理办法,开展文旅市场红、黑名单认定。(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处、市场管理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5完善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开展江苏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承办单位等级评定。持续开展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民宿星级质量等级标准复核评定,探索制定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等文化经营单位质量等级标准。健全旅游投诉处理和服务质量监督机制,畅通旅游投诉渠道,评选一批旅游纠纷调解能手和优秀旅游投诉处理案例。持续开展全省游客满意度调查,及时掌握了解全省旅游服务质量总体情况。(责任处室:科技教育处、市场管理处)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6推进文旅领域立法。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从文化和旅游发展实际出发,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地方立法进程。深入推进《江苏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做好2021年省政府规章预备项目《江苏省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立法前期准备工作,开展相关研究和文本草案起草。研究修订省政府规章《江苏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办法》。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涉及行政处罚法内容清理工作。认真做好上级机关交办的涉及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征求意见函复工作。(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公共服务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文物保护处)

7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机制,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纳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依照法定程序制发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不得以征求意见、会签、参加审议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核,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协助审查机制,做到应审必审,确保实现全覆盖。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厅机关各处室)

8健全规划政策标准制定实施机制。落实厅规划工作管理办法,依据法定职责加强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实施,坚持开门编制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省十四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把标准化作为提升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法,制定江苏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江苏省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研发基地评定标准、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服务标准规范等(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公共服务处、科技教育处、文物管理处)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9增强行政执法效能。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持续开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江苏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启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示范区建设。推行说理执法等柔性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手段开展行政执法。深化区域执法合作和联动,组织开展长三角地区、华东六省一市、中西部地区文化市场区域交流协作。加强《行政处罚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将其纳入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以案施训和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岗位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履职能力和水平(责任处室:市场管理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文物管理处)

10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江苏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履职管理暂行规定》《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落实情况督查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落实情况抽查。开展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不合理低价游整治力度推进第三方体检式暗访评估常态化,加强重点时段文化市场综合督导检查。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督促各地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切实防止以罚代刑、以刑代罚。(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文化市场综合处行政执法监督局、文物管理处)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1依法做好调解复议应诉工作。畅通旅游投诉渠道,依法调解旅游纠纷。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机制,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方式办理复议案件,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责任处室:厅机关各处室)

12规范做好来信来访工作。按照《信访条例》《江苏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等规定,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把化解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贯穿到日常工作和主动服务过程中,把矛盾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防止重特大信访案件发生。认真做好来信、来电回复,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责任处室、单位:办公室,省数字文化和智慧旅游发展中心)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3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深入落实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编制公布2021年度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查,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提高决策过程科学性和决策程序正当性。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14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形成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常态化。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公开信息的维护和更新,确保信息的精准性和时效性。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规范受理、交办、承办和答复等环节,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抓好厅门户网站、刊物和新媒体等公开载体建设,建好用好水韵江苏”“江苏微旅游官方微信、微博以及水韵江苏官方抖音号。(责任处室、单位:办公室,省数字文化和智慧旅游发展中心)

15强化行政监督。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确保行政权力运行合法化、规范化,实行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等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法律专业人才协助审查作用。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出台预决算、资金、采购、资产、合同、信息化、内部审计等内控管理制度。(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财务处)

16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落实重大事项及时向党组(党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建议提案按时办复率达100%。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及时反馈相关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责任处室、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七、加强法治宣传力度

17广泛开展社会宣传。编制实施厅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厅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开展优秀法治文化建设成果征集评选。组织编印文化和旅游系统法律纠纷典型案例与实务指南。以文化和旅游市场行业培训、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等为契机,结国家宪法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旅游日等时间节点,积极宣传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以及文化和旅游领域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法律进景区、进宾馆活动。(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18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文化和旅游系统在法治文艺繁荣中的主力军作用,持续组织实施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繁荣行动,把法治题材纳入舞台艺术创作演出项目,纳入江苏艺术基金资助范围,创作和推出一批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增加法治类剧(节)目在舞台艺术精品剧目惠民巡演、戏曲进乡村等文化惠民活动中的比重,推动开展法治故事宣讲、法治文艺汇演、法治书画展览、法治图书阅读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打造一批品牌化法治文化服务项目。推进大运河(江苏段)法治文化长廊建设,引导各设区市创作生产以大运河为主题的法治文化作品,与省司法厅等部门联合开展大运河法治文化体验系列活动。(责任处室、单位:政策法规处、艺术处、公共服务处,南京图书馆、省国画院、省美术馆、省戏剧学校、省文化馆、省文化艺术研究院、省戏剧文学创作院、省书法院、江苏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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