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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2021届农业委培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分类:策划方案 日期:2022-11-06 03:59人气:加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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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2021届农业委培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意见》(太委办〔201261)和《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乡村产业的实施意见》(太政发〔201951号)文件精神,在上一轮(20162017年)委培生毕业分配工作基础上,结合当前我市农业农村工作需要,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为委培毕业生服务农业、自主兴业创业提供跟踪服务、技术指导和政策扶持,以培养我市高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为目标,体现分得下、留得住、用得上,以市农业农村局(原市委农工办、市农委)与委培生签订的定向培养及就业协议书为依据,为我市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双向选择、优生优先、合同管理的原则。

三、安排对象

安排对象为市政府定向委托培养,并取得毕业证书的2021届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农业技术专业)的学生。

上述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就业安排范围:

(一)已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统考,继续本科学历深造的(毕业后可再作安排);

(二)在校期间应征入伍的(退役复学毕业取得毕业证书后可再作安排);

(三)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

四、实施步骤

(一)就业计划

按照2021届农业委培生毕业人数和村(涉农社区)岗位需求情况,结合学生在校综合成绩及户籍等情况,制订毕业生分配计划下达至各区镇。各区镇负责将分配计划落实到用人单位和具体岗位。用人单位原则上为各村(涉农社区)或合作农场。各区镇在实施过程中确需调整分配计划的,须报市级统一调配。

(二)就业安排

1. 双向选择。根据毕业生就业意向和用人单位岗位需求,实行双向选择。

1)优生优先。以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对学生的综合排名为依据,对排名前五位的优秀学生实施优先选择权。毕业生根据排名,由高到低,在各区镇提供的用人计划中选择用人单位。

2)双向选择。在优生优选阶段结束后,其他毕业生根据原户籍地原则和用人单位岗位情况,填写就业意愿。各区镇用人单位按照毕业生就业意愿和综合因素进行选择。原则上,优先录用本区镇户籍的毕业生。

2. 统一分配。对双向选择未成功的毕业生,由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和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进行统一调剂分配,由各区镇统一安排。

五、其他事项

(一)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统一管理,人员经费由用人单位解决。工作岗位原则上为村农技员,从事农业一线工作。工资收入参照村相关人员计酬,年终奖金按实际工作岗位考核确定。

(二)毕业生工作试用期为六个月。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的,续签劳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考核不合格的,视为违约,并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自主择业,并按相关规定退还委培学费。

(三)毕业生不服从分配或到岗后未满服务年限离岗的,视为违约,对违约者不再安排工作岗位。工作不满1年主动辞职的(含试用期内),退还补助学费的50%;在村(社区)岗位上服务1年以上,若因自身原因,自愿放弃工作岗位的,经村(社区)、镇(区、街道)同意,可解除合同(不需退还补助学费),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

 

附件:太仓市2021届农业委培生分配计划

                      

 

 

 

 

 

太仓市2021届农业委培生分配计划

 

区镇

村(涉农社区)

需求数

指标计划

城厢镇

8

8

5

沙溪镇

20

7

5

浏河镇

8

6

3

浮桥镇

17

4

4

璜泾镇

13

3

3

双凤镇

9

8

4

娄东街道

8

6

3

陆渡街道

7

2

2

科教新城

2

1

1

总  计

92

45

30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市法院、检察院,市人武部,市各人民团体。

  太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618日印发

 

本文TAG:农业委培生  就业  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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