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届疁城实验学校关于推荐优秀毕业生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沪教委有关文件以及嘉定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践行公信教育,创建和谐社会,在尊重学生本人意愿和家长意愿的前提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优秀学生的推荐工作,引导初中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二、推荐原则
1、“择优原则”---推优生应是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综合素质为优秀的。
2、“公开原则”---推优名额、推优过程和最终结果都要公开,张榜公示。
3、“自愿原则”---是否愿意参加推优,推优生填报哪所学校,尊重学生意愿。
4、“规则在先,程序规范”的原则---根据校推荐优秀生的实施方案、选拔标准、确定名单的程序,并在操作之前公布,做到“公平、公正、守信”。
以上四个原则,保证推优选拔工作公正进行。
三、推荐名额
由区教育局按有关文件精神按比例下达到校,学校将在校园内公示推荐人数及市、区等各级实验性示范性学校的分配情况。
四、推荐条件
(一)前提条件
“推优生”须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优秀,思想品德学业考试成绩、体育成绩等符合当年区教育局及招办文件规定的标准,经师生推荐或学生自荐,校推荐领导小组审核,产生候选人。
(二)基本条件
1、基础型课程学习(最高值70分):
成绩折算:
六年级5%----- 上学期区抽语、数、英期终考总分的2.5%;
下学期区抽语、数、英期中考总分的2.5%;
七年级10%----- 上学期区抽考语、数、英期终考总分的6%;
下学期 语、数、英 期终考总分的4%;
八年级15%----- 上学期语、数、英、物期终考总分的7.5%;
下学期语、数、英、物期终及历史中考总分的7.5%;
九年级70%----- 上学期区抽语、数、英、物、化、道法期中考总分的10%;
上学期区统考语、数、英、综合、道法期终考(即一模考)总分的60%。
【说明:】保持上述比例相对稳定的基础上,补充或调整当届学生区抽考成绩占比。其中2021届学生六年级上学期期终考试、六年级下学期期中考试、七年级上学期期终考试、九年级上学期期中考试为区抽考,九年级一模为区统考。
(插班生在插班前的成绩,以进我校的第一学期的成绩,按相应年级的比例折算,转入前以零分计算。)
以上各项的总和按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根据此排名,按下表计算相应分值:
排名在年级组前2.5%以内(含2.5%) |
70分 |
排名在年级组前5%以内(含5%) |
65分 |
排名在年级组前7.5%以内(含7.5%) |
60分 |
排名在年级组前10%以内(含10%) |
55分 |
排名在年级组前12.5%以内(含12.5%) |
50分 |
排名在年级组前15%以内(含15%) |
45分 |
排名在年级组前17.5%以内(含17.5%) |
40分 |
排名在年级组前20%以内(含20%) |
35分 |
排名在年级组前22.5%以内(含22.5%) |
30分 |
排名在年级组前25%以内(含25%) |
25 |
排名在年级组前27.5%以内(含27.5%) |
20 |
排名在年级组前30%以内(含30%) |
15 |
排名在年级组前32.5%以内(含32.5%) |
10 |
排名在年级组前35%以内(含35%) |
5 |
排名在年级组前35%以外 |
0 |
2、特长表现(最高值80分)
项目 |
项目细则 |
得分 |
总分 |
荣誉称号 |
获市“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队长”等荣誉称号(10分) 同一等第中不同类别的奖项加分情况(最多不超过4.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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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区“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队长”等荣誉称号(1分) 同一等第中不同类别的奖项加分情况(最多不超过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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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
参加学科竞赛,获区一等奖或市以上前三等奖(9分) 同一等第中不同类别的奖项加分情况(最多不超过7.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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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学科竞赛,获区二、三等奖(1分) 同一等第中不同类别的奖项加分情况(最多不超过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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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 |
参加区艺术竞赛获个人一等奖或团体一等奖的主力队员、市以上艺术竞赛获个人前三等奖或团体前三等奖,器乐、声乐、书法等八级及以上(4分) 同一等第中不同类别的奖项加分情况(最多不超过4.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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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区艺术竞赛获个人二、三等奖或团体二、三等奖的主力队员、器乐、声乐、书法等四级及以上(1分) 同一等第中不同类别的奖项加分情况(最多不超过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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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
参加区科技竞赛获个人一等奖或团体一等奖的主力队员、市以上科技竞赛获个人前三等奖或团体前三等奖(4分) 同一等第中不同类别的奖项加分情况(最多不超过4.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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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区科技竞赛获个人二、三等奖或团体二、三等奖的主力队员(1分) 同一等第中不同类别的奖项加分情况(最多不超过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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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
在区体育竞赛中获个人第一名或团体冠军的主力队员,市以上体育竞赛获个人前三名或团体前三名,获二级以上运动员称号(4分) 同一等第中不同类别的奖项加分情况(最多不超过4.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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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体育竞赛中获个人二、三名或团体亚、季军的主力队员,市以上体育竞赛获个人四、五、六名或团体四、五、六名(1分) 同一等第中不同类别的奖项加分情况(最多不超过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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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技、计算机等 |
参加劳技、计算机等竞赛,获区一等奖或市以上前三等奖(4分) 同一等第中不同类别的奖项加分情况(最多不超过4.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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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劳技、计算机等竞赛,获区二、三等奖(1分) 同一等第中不同类别的奖项加分情况(最多不超过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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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就读中学期间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某方面的突出贡献、突出成绩或突出表现,按下列标准计算分值:
说明:(1)以初中阶段学校组织参赛并由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为依据;非明确分类但属于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部门颁发的特长表现奖项,计入“劳技、计算机等”类别。
(2)获区一等奖及市以上前三等奖中属同一项目同一等第中不同类别的奖项(如“科技”这一项目中有航模、小车、火箭等不同类别),每增加一项增加1.5分,但最多不超过4.5分,(学科类每增加一项增加2.5分,但最多不超过7.5分);获区二、三等奖中属同一项目同一等。
第中不同类别的奖项,每增加一项增加0.5分,但最多不超过1.5分。
以上“基础型课程学习评价分值”与“特长表现评价分值”之和为该生的综合评价分值,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推荐。(推荐人数与当年区教育局按有关文件精神下达到我校的人数一致。)若处于推优名额末尾综合评价分值相等的学生,比较一模语、数、外总分依次择优推荐。仍有同分,按一模数学、语文单科考分,择优推荐。若再有同分,由德育处负责加试时政后,再择优推荐。
未尽事宜由推荐工作小组集体决策认定。
五、推荐程序与方法:
1、成立推荐工作小组及监督领导小组:
(1)推荐工作小组
组长:管坤
组员:丁大良、王菊英、王建民、冯雪、李赵一心、胡俊(校家委会代表)、李格(八年级学生家长代表)。
(2)监督领导小组
组长:赵霞
组员:何春霞、樊俞娇、黄嘉瑶(八年级学生代表)、陆银红(八年级家委会代表)。
说明:以上人员中与九年级学生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应予以回避,其相应岗位责任人由校监督领导小组推荐安排。
2、制定“疁城实验学校2021届初三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操作方案及日程安排”,告知九年级班主任、九年级全体学生及家长。
3、充分尊重学生本人意愿,以学生自荐、班主任推荐,推选出班级中候选人后上交年级组,年级组上交校推荐领导小组审定,并签署推荐意见。
4、按规定的时间在校内醒目处张榜公示初步名单。
5、 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最后审定的推荐候选人名单上报区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和教育局领导审核。
疁城实验学校
2020-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