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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方案

分类:策划方案 日期:2022-11-06 03:58人气:加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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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方案

为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招考委〔20213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14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坚持首善标准,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现制订2021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组织管理

1.组织机构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1) 领导小组

组长: 季节 韩淼    副组长: 齐吉琳 关海琳

组员:各二级学科负责人

      张艳霞 廖维张 龙佩恒 宋少民 焦朋朋

监督:廖维张(学院纪检委委员)

秘书:赵巍

(2)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1) 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复试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在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2) 试小组成员须进行必要的政策、纪律、专业培训,准确理解复试录取政策,熟悉工作流程、评判规则及标准。

3) 复试小组成员不得迟到、早退、缺席;要注重仪表,使用文明用语;对考生一视同仁,耐心解答考生疑问。复试工作人员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网络远程视频会议),复试小组成员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保持现场(网络远程视频会议)严肃、有序,不得从事与复试无关的活动,除使用手机参加网络远程视频复试之外,其他情形不得使用手机。

4) 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5) 考前要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认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6) 考中,要采取“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确保公平公正。考生入场后,要告知考生复试的规则、流程、注意事项、权利与义务。复试过程中加强防替考、防舞弊管理,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通过随机插问、核对报考信息等方式,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再次核验。

7) 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给出分数,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不得故意提高或压低考生成绩

8) 试结束后,复试小组须指定两人负责汇总复试成绩并签字,复试小组组长要审核复试结果,并在相关表格上签名确认留档。对考生作答情况由专人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待疫情结束后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复试全程必须录音录像

9) 守相关保密规定,不得在复试前向外界公布复试教师名单,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复试题目、测评标准等复试相关内容,不得擅自发布与复试有关的信息和内

10) 复试小组有责任对已经调查属实的投诉和申诉问题进行复议或对考生再次复试。

2.本学院复试时间安排及复试方式

1)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复试在3月22日启动。

调剂考生复试在324日启动。

具体时间复试前通知考生。

2)复试方式:通过腾讯视频会议系统或ZOOM网络视频会议系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考试形式以面试为主。

 

二、复试准备工作

1.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公布时间、方式(本学院网址);

学院考生进入复试的相关要求已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通知公告栏公布(网址.cn/zs/zstzgg/index.htm)。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也将于近期在土木学院通知公告栏公布,公示期不少于复试前3天。

2021年土木学院研究生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2.复试专家的遴选和培训情况

1)学院着力加强对复试专家的体温检测和身体健康状况排查,对于身体出现咳嗽、发烧等异常情况的一律不安排参加复试工作。

2)复试教师和技术支持专家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小组负责遴选。按照学科(专业)组成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具有副教授及以上的专业教师不得少于3人),由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的相关专业教师担任,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一般由一、二级学科负责人担任。

3)复试教师的培训

由学院统一组织或按学科专业组织复试教师进行远程视频会议培训,确保复试教师培训覆盖面100%,未经培训的教师不得参与复试工作培训过程要全程记录,有据可查,培训工作情况报研招办备案。学院培训由学院分管研招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学科专业培训由学科负责人或复试小组组长负责,负责人须提前接受学校或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统一培训。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加强复试教师业务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特别是重点提醒复试教师注意复试过程中的个人举止言行,避免引发不良社会影响。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复试教师在人才选拔中的作用,明确其学术权力和责任、提高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3.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培训情况;

由研究生院会同网络信息技术部门、平台系统运营单位共同研究制定网络远程复试的操作规程,并组织学院分管研招工作的领导、教务老师、技术支持人员进行远程视频会议培训。学院组织对其他参与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培训,并将学院培训记录报送研招办备案。

4. 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需准备如下资料

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必须提供);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往届生必须提供);

③学生证原件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应届生必须提供);

④大学学习成绩单扫描件(尽量提供);

⑤毕业论文(设计)摘要或进展报告;按实际情况提供尽量提供

⑥发表论文及获奖证明扫描件;

⑦政审表(先提供电子版,在5月15日前将盖章的原件邮寄至学院秘书老师处,未寄达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上报具体邮寄地址之后通知);

复试生登记表(填好个人基本信息)

考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电子签名)

其他材料如简历等,视自身情况自己准备。

以上资料复试前统一按编号打包提交到各组复试秘书邮箱(复试前告知考生)。

未通过或未完成审核的考生,不得进入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网上报名信息中民族栏应与身份证民族项填写一致,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为准。

5. 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的具体办法和形式。

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相关资料保留1年,以备复查。学院负责纪检的领导进行内部监督,学院公布考生咨询联系方式和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受理考生投诉和举报的邮箱,接受监督。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将对合理复议申请进行讨论,根据有关规范解决相应问题。

要严肃招生纪律,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复试录取办法

1.本学院考生进入相应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

以研究生院公布的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初试总分、考试科目单科最低分数线)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为准。详见附件2。

2.复试的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复试程序和时间

考生复试前一天向复试秘书缴纳复试费,再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费标准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费(收费编码:173056003)为人民币100元/人。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在复试开始前至少一天及正式考试开始之前集中组织所有考生测试设备和网络(包括摄像头、麦克风、扬声器是否正常等,帮助考生提前熟悉远程视频面试流程)。考生应按报考学院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按报考学院要求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如有困难,及时向学院反映,做好沟通。

土木学院复试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等综合测试

待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再进行调剂考生的复试。

2)复试命题管理

学院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的命题管理工作,按照教育部命题工作有关要求以及复试试题、答案的保密要求,杜绝试题泄密情况发生,切实做好试题安全保密工作。要针对不同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着力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要加强试题题库建设,保证题量充足,满足多样化的复试要求

3)复试软件平台

通过腾讯视频会议系统或ZOOM网络视频会议系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考试前由各组复试秘书通知具体复试平台。

4)考生端设备及环境要求

1) 设备要求

复试全程,视频复试系统要始终全屏显示。考生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须彻底关闭各种可能中断或影响考试的应用程序,特别是微信、QQ等易弹出窗口的软件,确保设备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因其他应用程序或软件造成视频复试中断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使用电脑或手机进行视频复试的过程中出现网络中断等突发事件时,请考生不要慌张,要确保报考时所填报手机号码能够正常接听电话。

2)复试环境

复试环节要求参加远程复试的考生处于独立、无干扰场所,确保安静整洁,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的助考

复试考核采用双机位。“第一机位”用于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建议使用笔记本电脑或者台式机。“第二机位”用于采集考生所处的环境(考生远端,侧方或者后方),要开启静音模式,要求能够监控考生的周边情况以及“第一机位”显示器的音、视频源,建议使用手机等移动设备。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视野交叉形成360度监控视野。复试期间的视频背景必须为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或者更换视频背景

3)仪容仪表

复试全程,考生须全程清晰显示面容以及双手,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耳机等,不得遮盖耳朵。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能以任何方式变声、改变人像。

4)保密要求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全程,考生不得自行或允许他人截图、摄录、拍照、录屏、录音复试情况,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通讯交互,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3. 复试比例:各学科专业的复试比例

进入复试考生人数原则上为该专业招生计划的120%~150%。

4.复试考核方式

各招生专业结合自身特点,采取面试等形式对考生进行复试。对于每位考生,保证该考生的面试试题不少于3个,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学院对进入复试阶段的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考生报考资格、《政治审查表》和面试等多种途径,对其进行思想政治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对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和道德品质考核存疑的考生重点考察,认定为不合格的将不予录取。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 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的评定由各招生专业根据考生的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成绩综合确定。

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英语20%+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等8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即复试得分不足满分值的60%),不予录取。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7.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总成绩合成

总评成绩(百分制)=初试折合成绩(折合成绩为换算成百分制的成绩)*0.5+复试成绩*0.5,满分100分。

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折合成百分制不满60分)学院将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合格者,按照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名单按要求上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8.破格复试的原则和条件

学院对破格复试坚持从严掌握的原则,原则上不再进行破格复试。

9. 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址;

1)查询时间和网址

调剂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查询复试及拟录取情况,“调剂服务系统”的开放日期为2021年320日至430日期间,具体由学院另行通知。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由学院直接通知。考生通过登录学院网页查询复试结果;在录取工作结束后可登录学校研究生院网页招生专栏查看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公示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查询时间与教育部要求时间同步。

10. 本学院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工作程序和调剂复试办法

(1)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我校执行考英语一的考生可以调剂到考英语一和英语二的专业,考数学一的考生可以调剂到考数学二和数学三的专业,考数学二的考生可以调剂到考数学三的专业,反之不可)。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入该计划录取。

(2) 调剂工作要求

调剂工作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的调剂工作办法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的复试录取办法栏目上报至考试院审核备案后,公布并严格执行。

学校接收调剂考生须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调剂工作,研究生院负责调剂工作的组织指导及政策把握。

(3) 调剂工作程序及办法

我院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公布本学院招生专业一志愿及调剂考生自划线,提前在“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调剂工作办法,精准发布调剂要求,包括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及时更新缺额信息。并将拟定的各专业复试考生名单,报研招办审核确认后通知调剂考生复试。

为方便考生调剂,学院在复试结束后尽快告知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调剂考生复试结果将根据学院复试时间,在土木学院官网公布。

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及内部调剂考生(含全日制调剂到非全日制)必须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除外)。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在入学后按照学校要求统一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已确认录取后的考生在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详见体检通知)进行体检,体检通知于指定时间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栏目发布。

11.录取工作程序及办法

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本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学院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报送研招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12.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接待电话为:010-68322241/68364458

学校受理投诉和举报部门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为010- 61209094/9095/9381;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1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837456。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接待电话:010-68322520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2021年 3  21 

 

 

 

 

 

 

 

附件1:2021年土木学院研究生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形式

招生计划

0813J1

建筑遗产保护

全日制

51

081401

岩土工程

全日制

081402

结构工程

全日制

081406

桥梁与隧道工程

全日制

082301

道路与铁道工程

全日制

082303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全日制

085900

土木水利(专业学位)

全日制

150

 

附件2:2021年土木学院研究生招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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