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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1年)

分类:策划方案 日期:2022-11-06 03:58人气:加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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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1年)

 

鹤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一、总体要求 1

(一)指导思想 1

(二)工作思路 1

(三)工作目标 1

(四)工作原则 2

二、主要任务 3

(一)构建统筹有力的组织管理体系 3

1.构建坚强有力的组织体系 3

2.加强全市信息化项目统筹 5

(二)构建集约共享的基础支撑体系 5

1.实施系统“迁移上云” 6

2.实施政务网络升级改造 6

3.实施城市全面感知 7

4.推进公用模块应用 8

(三)构建可管可控的安全保障体系 8

1.落实网络安全责任 9

2.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9

3.加强网络安全建设 10

4.加强网络安全运营 10

5.加强网络安全监管 10

(四)构建融合汇聚的数据管控体系 11

1.构建鹤山市政务图谱 11

2.打造鹤山市政务数据资源池 12

3.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数源供需对接 12

4.建设鹤山市政务数据融合中台 13

5.建设鹤山市业务融合中台 13

6.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利用 14

7.建设鹤山市政府智慧决策平台 14

(五)实施数字利民工程 14

1.实现政务服务提速增效 14

2.实现民生服务触手可及 17

3.实现公共服务便捷高效 19

4.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19

(六)实施数字惠企工程 20

1.构建招商引资良好环境 20

2.实现企业投资高效便捷 22

3.提升市场监管整体水平 23

(七)实施政府慧治工程 24

1.完善鹤山市协同办公平台建设 24

2.建设鹤山市国有资产管理系统 25

3.实施鹤山市智慧城管项目 25

4.建设智慧联动的社会治理系统 25

5.完善鹤山河长制智慧一体化管控系统 26

三、保障措施 26

(一)加强工作协同 26

(二)做好资金保障 27

(三)加强考核评估 27

(四)加强培训宣传 28

附:鹤山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清单 29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年)》《江门市“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9-2021)》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政府管理和服务模式创新,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四个坚持”、“三个支撑”、“四个走在前列”的重要指示,按照国务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省市提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要求,结合鹤山实际,开展“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推进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高标准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现代化治理水平,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和政务环境。

(二)工作思路

以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为驱动,以集约化、一体化建设为要求,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全面构建数据治理管控体系,充分发挥数据的支点作用,着力塑造“整体协同、服务高效、智慧治理、安全可靠”的“数字政府”,为鹤山数字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为湾区“数字政府”建设打造新样本。

(三)工作目标

通过构建“数字政府”四大体系(组织管理体系、基础支撑体系、安全保障体系、数据管控体系),实施“数字政府”三大工程(数字利民工程、数字惠企工程、政府慧治工程),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全面提高政府现代化治理水平,把鹤山打造成为有温度、有速度、有热度、有高度、有深度的湾区智慧创业之城、幸福宜居之城。

2020年,为“数字政府”全面建设期。基本完成“数字政府”四大体系和三大工程建设,数据资产全面盘点,数据共享流程畅通,数据应用多点开花;实现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就近办”“马上办”“网上办”四个100%,9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支持“零跑动”;养老、医疗、教育、交通方面等民生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动产登记提速增效,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人才服务、市场监管、信用监管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推出智慧办公、智慧国资、智慧城管、智慧综治、智慧河长等政府慧治示范应用,政府运作效能持续提升。

2021年,为“数字政府”深度发展期。持续开展“数字政府”网络安全运营和监管,深化数据共享采集和应用领域,积极探索5G、区块链等新技术在“数字政府”建设中的应用,探索推行政务服务“智能办”,建成全市统一的数字乡村公共服务平台、高效互动的惠企服务平台、移动互联的园区协同工作平台,助力鹤山全面振兴。

(四)工作原则

政府引领、市场推动。深化政企合作模式,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采用政府采购服务等建设运营模式,政企携手共促“数字政府”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上下衔接,整合资源。按照“全省一盘棋”,统筹各级政府部门现有的电子政务资源,遵循省市“数字政府”统一标准规范,做到上下联接,互联互通。

以人为本、服务至上。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将企业、群众关注度高的领域作为重点,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繁、办事慢”等问题,全面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有序推进、重点突破。把握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努力做到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治本和治标相结合、渐进和突破相衔接,有序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协动创新、安全可靠。强化部门联动,建立跨部门协作平台和机制,以创新驱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坚持自主可控、安全可靠原则,全面加强信息安全防护。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统筹有力的组织管理体系

按照“管运分离”的原则,在省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组织管理体系框架下,加强决策统筹、工作统筹、经费统筹、人员统筹、项目统筹,构建“统一领导、上下衔接、运作高效、统筹有力、整体推进”的鹤山市“数字政府”组织管理体系。

1.构建坚强有力的组织体系

(1)建立决策机制。成立“数字政府”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市政府相关分管市领导担任,成员由各部门、各镇(街)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领导本地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研究制定重大规划政策,决定重大经费和人员的使用,指导解决改革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各项改革建设工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配合)

2)建立日常管理机制。“数字政府”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贯彻执行领导小组的决议和部署。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选派工作人员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季度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会议,并对“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任务进行检查跟踪,定期对改革建设进展和突出问题进行通报,保障任务工作落实到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配合)

3)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评选相关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负责对鹤山“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实施方案,以及技术、业务层面的设计、论证、指导和评估等方面提供咨询和建议。(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4)组建信息化技术支撑机构。按照“管运分离”的原则,组建本地区“数字政府”信息化技术支撑机构,积极与数字广东网络建设公司(以下简称数广公司)、数字江门网络建设公司(以下简称数江公司)合作,承担本地区电子政务、政务外网、政府网站、数据资源中心的建设、管理和安全运维工作。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管理“数字政府”信息化技术支撑机构,制定考核指标,指导和督促“数字政府”信息化技术支撑机构的技术和业务运营,跟进建设运营过程,考核建设运营情况,逐步整合相关人员,充实增强技术力量。(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财政局牵头)

2.加强全市信息化项目统筹

(1)建立鹤山市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管理机制。依据江门市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管理有关要求,建立鹤山市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管理机制,实现鹤山市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由分散建设向集约化建设、由政府投资建设向购买服务转变,进一步规范项目立项、采购、实施和监督管理,建立高效、协同、有序的一体化建设管理模式。(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财政局牵头)

(2)建设鹤山市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管理系统。依托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管理系统,建立全市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统筹管理清单制度,实现对每个项目流程及相关资源的动态化管理。部门业务系统立项申报时,需在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登记,并编制可共享和需共享的数据资源目录。同时系统支持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立项审核以及资金评估审查,以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项目经验收通过后,业务系统信息和数据资源信息自动转入鹤山市政务数据融合中台的目录管理系统中。(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财政局牵头)

(二)构建集约共享的基础支撑体系

在省市统一部署下,实施系统迁移上云、政务网络升级改造、城市全面感知三大基础工作,实现“一朵云(政务云)”承载、“一张网(政务网)”连通、“一张图(地理空间图)”感知,促进各功能系统有机融合、一体化运作。推进省市“数字政府”公用模块政务应用,提高系统功能效用和集约化建设水平。

1.实施系统“迁移上云”

依据《广东“数字政府”政务云平台江门节点部署实施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要求,除公安、安全等部门以及涉密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四级(含)以上的信息系统外,完成鹤山政务信息系统、机房的接收和运维管理工作。分批制定迁移上云计划,按照方案编制、资源申请、审核备案、资源开通、系统部署、安全检测、服务开通的政务上云流程,根据难易程度,成熟一个迁移一个,逐步实现各部门业务系统整体迁移到统一江门政务云节点平台。2020年10月底,完成市交通运输局、市档案馆、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政务数据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的业务系统迁移上云工作,市政府直属部门本级业务系统迁移上云率不低于50%;2020年底,完成列入上云范围的相关政务信息系统的迁移工作和政务数据机房整合工作。(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数广公司牵头,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配合)

2.实施政务网络升级改造

按照省市统一规范要求和发展方向,结合鹤山实际,建设电子政务外网主备网络,升级改造电子政务外网骨干网覆盖范围和带宽,加强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管理和IPv6改造,统一互联网出口,拓展视联网和物联网应用,完善电子政务内网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部门各类分散隔离的业务专网整合到一体化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体系,推动整合现有视频专网。与本地移动、联通、电信通信运营商对接,合作加快5G网络建设,积极探索5G在智慧政务方面的应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配合)

3.实施城市全面感知

(1)构建鹤山一张数字高清底图。依据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粤政图平台应用推广实施工作的要求,在“数字鹤山地理空间框架”基础上,编制形成鹤山地理空间数据目录,依托空间地理信息库江门节点融合汇聚鹤山市各部门、行业、社会等地理空间数据资源,以“粤政图”平台江门节点为载体,构建鹤山一张数字高清底图,并不断叠加各部门的专题图层应用服务,支撑全市“一张图”的时空数据展现、空间定位、数据时空分析等多层次功能需求。(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部门配合)

(2)建设城市全面感知平台。按照江门市统一部署,加快推动集照明控制、WIFI天线基站、视频监控管理、广告屏播控、城区环境实时监测等功能于一体的5G智慧多功能杆建设,提升公共安全、城市管理、道路交通、生态环境等领域的智能感知水平。实时监控管理各物联网接入设备的状态与运行情况,接收并处理设备感知信息,实现对城市基础部件和基础事件的动态管理以及城市信息数据的协同感知。(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部门配合)

(3)建设鹤山智慧管网系统。整合我市已有管网基础信息、管网安全隐患信息、管网运行信息、管网运维养护信息、管网规划信息等,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依托江门市城市地下管网数字化系统,建设鹤山智慧管网系统,实现地下管网精确定位、运行状态安全监管、信息资源全面共享,提高地下管网安全运行能力,形成地下“一张图”的综合管理应用,为鹤山市地下管网管线管理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为城市构筑安全稳固的地下“生命线”。(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部门配合)

4.推进公用模块应用

依托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模块,整合各部门政务系统业务访问入口和移动终端访问入口,实现单点登录;依托广东省可信电子证照模块,实现江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鹤山市不动产登记平台、粤省事、江门易办事APP等系统电子证照实时调用,加快推动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低保证等电子证照服务;推进鹤山市电子印章数据与广东省和江门市共享,跨区域互认;依托江门市在线支付、在线预约、智能客服、智能物流、电子材料共享等公用模块,提升服务效能;依托江门市数字档案系统,全面提升鹤山市各部门的档案管理水平,提升档案服务能力,满足社会公众对档案利用的需求;依托广东省统一网站集约化平台,实现鹤山市政府网站的迁移升级。(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配合)

(三)构建可管可控的安全保障体系

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要求等标准规范要求,按照“统一领导、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的原则,建设完善“多维联动、立体防护”的网络信息安全体系,提高“数字政府”整体安全防护能力,为鹤山市“数字政府”安全运行管理保驾护航。

1.落实网络安全责任

(1)建立“数字政府”网络安全工作协调响应机制。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网络安全协调工作机制和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工作制度,负责指导监督“数字政府”信息化技术支撑机构提供安全保障服务和技术支撑,负责建立政务外网安全运营工作机制。各部门负责制定、落实本部门网络安全管理规范、具体细则和应急响应预案等,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网络安全的管理督促、防范打击和应急处置工作。(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配合)

(2)建立“数字政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机制。市委网信办牵头统筹协调“数字政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会同市公安局定期抽查各级各部门“数字政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工作,督促问题整改,协调组织开展跨部门跨地域“数字政府”网络安全应急演练,不定期发布威胁情报通告,部署外部边界防护设备主动阻断各类入侵攻击。(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配合)

2.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加强网络安全组织管理、人员管理和合规管理。针对“数字政府”网络安全建设重点任务,明确各部门责任机构和责任人;明确人员安全职责和义务,加强网络安全培训和教育,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建立一套及时响应的合规管理机制,在相关业务环节和内部运营流程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工作。(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配合)

3.加强网络安全建设

制订体系化的安全技术防护方案,加强物理安全、平台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数据管理、应用安全建设和技术措施。加强安全可靠设备和系统的适配标准研发,推广成熟可靠的安全产品在“数字政府”建设中的应用,保障“数字政府”建设自主可控。(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配合)

4.加强网络安全运营

做好政务网络安全威胁情报分析、终端监控、网络流量监控、APT监测预警、操作日志分析、应用系统安全评估、入侵检测联动,实现全链路端到端监控。搭建应用、业务、人员风险监控体系,实现业务、人员风险可视化。完善技术支撑队伍建设,组织技术力量进行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收集网络安全突发事件信息,做好网络安全突发事件重要信息的调查研判、总结评估工作。(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配合)

5.加强网络安全监管

(1)落实安全态势监管要求和失泄密监管要求。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要求,提升系统漏洞、网络安全、全网流量、深度安全、僵木蠕毒的态势感知能力,报送政务网络安全监测预警数据和安全态势感知数据,依法打击网络攻击等违法犯罪,提高政务网络安全监管能力。市保密局负责制定互联网保密技术监管制度,加强对“数字政府”互联网、数据和系统遭受的网络攻击和网络泄密进行检测分析、态势感知和应急处置,对敏感数据进行泄密检测,对可疑泄密行为进行分析处置。(市保密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配合)

(2)加强舆情监控。完善鹤山市舆情实时监测系统建设,通过内容深度监测、人工审核等方式做好舆情监督与管理工作,落实全流量的数据内容安全监管,严格审核上线数据,避免不良言论、图片、视频等在网络上传播。市网络舆情信息中心牵头,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配合)

(四)构建融合汇聚的数据管控体系

开展政务数据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完整可视的政务图谱,完善基础库、主题库建设,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数源供需对接,打造有深度的鹤山市一体化数据管控体系,深化数据的共享交换和开放利用,助力建设有高度的智慧型政府。

1.构建鹤山市政务图谱

分批有序开展全市政府数据资产普查,梳理形成全市信息化项目清单、信息系统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事项材料目录、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建设目录管理系统,赋予目录标签属性,实现从项目到系统到业务(事项)到事项材料到数据资源目录的动态关联更新和分级分类管理,结合可视化技术构建鹤山市政务图谱,实现对鹤山政府数据资产的全景展示。(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配合)

2.打造鹤山市政务数据资源池

(1)建设完善基础数据库。鹤山市基础数据库包括自然人基础数据库、法人基础数据库、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基础数据库、社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政务服务事项基础数据库。基础数据库按照市、镇(街)两级建设,并与江门市完美对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配合)

(2)建设完善主题库。整合公安人口数据、市场监管法人数据、国土地理空间数据、交通信息数据、生态环境数据等部门数据资源,拓展企业数据和社会数据采集汇聚,梳理主题信息资源,为政务服务、市场监管、公共安全、医疗救助、底线民生、经济社会发展、应急管理等应用提供信息支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配合)

3.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数源供需对接

建设事项数源供需对接系统,在事项标准化和材料标准化基础上,开展事项数源供需认责,结合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明确核心业务数据的来源部门、所在系统、更新频率等,梳理形成部门事项数据需求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梳理事项材料,推动一批事项材料结构化转换和存储,逐步实现政务服务“去材料化”,助力“减证便民”行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司法局牵头,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配合)

4.建设鹤山市政务数据融合中台

升级改造鹤山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为政务数据融合中台,对接省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重要业务系统,集成目录管理系统和事项数源供需对接系统,强化平台数据采、存、管、治等功能。建立数据分类共享共用模式,实现重要数据“可用不可见”,保障数据安全。增加数据使用情况查询功能,确保数据使用可追溯。建立数据纠错反馈机制,出现数据错误,平台及时反馈,确认服务渠道。建立数据共享考核积分体系,依托平台对数据共享和使用情况进行统计,构建乐于共享数据资源的良好生态(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配合)

5.建设鹤山市业务融合中台

建设鹤山市业务融合中台,为鹤山市“数字政府”信息化应用建设提供基础支撑。平台提供应用流程与数据配置组件,提供网格化数据采集、工作任务上报、调研测评、项目管理等基础应用模板以及通用数据字典,部门可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快速搭建简单应用,并可与鹤山市智慧决策系统数据分析组件联动,从业务源数据、业务流转、业务结果分析等方面贴合业务组合需求。业务融合中台建成后,部门现有系统业务可迁移至业务融合中台,原有纸质业务也能在业务融合中台上汇聚、流转、留痕,最大限度的保留部门业务数据,也为鹤山市政务数据资源池提供数据“活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配合)

6.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利用

依托江门市数据开放平台,进一步推动气候环境、教育科技、社会发展、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公共数据开放与利用。构建政府开放数据服务,实现数据资源以可再利用的数据集形式开放。促进社会公众开放数据资源,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和开发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良好氛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部门配合)

7.建设鹤山市政府智慧决策平台

在鹤山市政务数据资源池的基础上,基于鹤山市政务数据融合中台,建设鹤山市政府智慧决策平台,建设包括数据处理、数据分析、数据挖掘、数据可视化展示等数据处理分析应用,为政务服务效能、税收征管、工业亩产税收、宏观经济等综合决策提供科学、全面、精准、及时的大数据服务支撑。完善平台数据接口,促进数据智能抽取和图表生成,通过算法模型,实现丰富、及时、精准的数据分析应用和数据展示,提供驾驶舱、仪表板、热力图等多种呈现形式,辅助各级、各部门领导精准决策。(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配合)

(五)实施数字利民工程

以“业务数据化,数据业务化”为主线,实施数字利民工程,全面提升公众服务体验,提升公众的幸福感、体验感,构建有温度的“幸福之城”“宜居之城”

1.实现政务服务提速增效

创新政务服务办事方式,实现服务流程标准化、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获取便捷化。2020年底前,除经本级政府批准的事项外,实现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就近办”“马上办”“网上办”四个100%,9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支持“零跑动”,打造有速度的服务型“数字政府”。

(1)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统一事项标准:按照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统一标准,同一事项在统一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的基础上,各政务服务实施部门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信息要素,实现同一事项在全市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优化办事指南:各政务服务实施部门以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为重点,逐步完善办事指南,细化各类办事情形,规范办事指南查询公开,实现提交材料及登记文书具体化、格式化、规范化,提供办事清晰指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配合)

(2)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地方实施的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实行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及时公布省、市设定的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对保留的证明事项,持续改进审批服务方式,加强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互认,减少不必要的重复证明。(市司法局牵头,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配合)

(3)开展“堵点清零”专项行动。按照江门市打造“政务服务无堵点城市”要求,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堵点清零”专项行动,切实解决排队等候时间长、办事指南不清晰、咨询导办力度小等问题,到2020年底,梳理出一批企业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列出整改清单并提出解决方案。(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配合)

(4)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提升线上线下服务集约化水平,统一全市网上政务服务进出口,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状态信息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终端、实体大厅、政府网站等政务服务渠道同源发布。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应进必进”,“一窗”综合受理,提供双向速递服务。开设实体大厅政策兑现综合服务窗口,探索帮办、代办服务模式。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各级实体大厅事项办理功能互补、同步运转,让群众可以线下办理和调用复用材料,线上预约、线上查询、线上补正材料、线上预审和审批,逐步实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配合)

(5)推广政务服务“指尖办”。充分利用“粤省事”、鹤山政府网微信公众号、“江门易办事”APP等服务渠道,拓展刷脸认证、办事指南精准推送、预约申请、材料提交、进度查询、扫码缴费和评价环节一体化功能,实现“指尖服务,瞬间可达”。建设24小时自助服务区,上线新一代政务服务一体机,推动自助终端覆盖镇村政务服务站点和人员密集公共场所,推动交管、人社、税务、司法、残联、自然资源、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业务事项入驻自助终端。(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配合)

(6)探索推行政务服务“智能办”。配置智能预审工具,逐步将手工填表转移到小程序智能填表,优化表单填写方式。办事人提供的表格、图片等材料,通过扫描、拍照后通过AI智能自动抓取核对要点,比对结果以直观方式展现给办事人和业务人员,提醒及时完善和修改。在服务平台嵌入AI智能业务助手,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遇到的难点、易错点都能以醒目的方式提醒办事人和业务人员。借助区块链、人脸识别、人工智能等技术,探索构建群众及企业画像,减少递交纸质材料和填报数据,精准定位事项所属生命周期,主动推送生命周期内服务事项,实现从“被动服务”转向“主动服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配合)

(7)畅通群众服务评价渠道。引导实体大厅办事群众参与政务服务“好差评”。整合咨询投诉服务渠道,组织开展政务服务效能和满意度在线评价,加强对政务服务事项的效能监测和分析。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规范运行具体管理制度和内部、外部监督机制,不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对事项上线、政务办件、证照共享、结果送达等事项服务,开展全程监督、评价、投诉并及时反馈,形成上下覆盖、部门联动、标准统一的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体系。(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配合)

2.实现民生服务触手可及

加快教育、医疗、社会养老等重点民生领域服务应用拓展,优化线上线下融合的一站式服务平台。

(1)推进教育数字化。试行无纸化入学,整合公安户口信息、不动产权信息、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信息、民政婚姻登记信息,建设鹤山市“无纸化”入学平台,实现户籍生入学无纸化报名依托“粤省事”、“江门易办事”APP,实现入学成绩查询。(市教育局牵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2)推进医疗数字化。以“医联体”建设为载体,建设鹤山“医联体”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市、镇、村医疗卫生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加快居民电子健康卡和非税收入电子票据签发,并将电子健康卡关联居民的检查报告、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依托管理平台,提供实名挂号、在线查询、移动支付和医保结算等功能。通过医疗资源优势整合互补,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有机整合区域影像、心电、临床检验中心与医院信息系统,实现无缝对接,为医联体提供一体化、同质化服务,提高医疗诊断水平。推行线上问诊、线下检查、线下拿药的基层优质门诊服务模式,改善人民群众就医环境,实现“首诊在基层,小病不出镇”的目标。(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配合

(3)推进养老数字化。建立覆盖全市的综合养老信息服务平台,整合全市养老机构位置、维权地点分布、办事指南等老年人相关信息,为老年人及家属提供各类与养老相关的资讯服务。建立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整合老年人基本信息、就诊记录、健康数据等,实现智能诊断、精准推送。推广江门平安通服务,为老人提供全天候紧急支援及家居照顾关怀服务;依托“鹤友长者食堂”,持续提供食堂集会、老人活动、预约点餐、送餐等信息。(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配合)

3.实现公共服务便捷高效

(1)推进市政公用服务集中办理和在线服务。推进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有线广播电视等市政公用服务单位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开设市政公用服务窗口,受理水、电、气、电视、电话等缴费和咨询业务。推进水电气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接入“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江门易办事”APP,为水电气等市政公用服务提供办事服务新途径,打造线上缴费新渠道。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政务数据管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相关市政公用服务单位配合

(2)推进交通信息实时查询。基于“江门易办事”APP,提供公共交通线路查询、换乘查询、周边公交、实时公交等查询服务。围绕公共交通出行、路况信息诱导、停车服务等方面,推出“鹤山停车”“鹤山交通拥堵指数”等一系列公共信息服务产品,将高速公路路况、公交运行情况、停车库位置和停车位数量等各种实用信息及时、准确地整合起来,为市民提供更便捷的智慧出行服务。(市交通局牵头,市政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4.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整合乡村资源,建成全市统一的数字乡村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乡村人、资、物数字化管理。通过智能电视、手机等载体及时发布村务信息,辅助基层管理和服务,推广人民调解“鹤城模式”,实现乡村自治;依托平台,主动推送社会保障、医疗健康、支农服务、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培训体验等政策信息,通过对接鹤山三资平台、知名旅游平台、行业平台等,提高数字乡村信息服务水平;推动乡村产业数字化建设,推进农村经济效率变革,驱动农业由生产导向转向需求导向,促进乡村振兴。(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配合)

(六)实施数字惠企工程

全面提升鹤山在招商引资、投资建设、科技创新、资源利用、资本运用、人才培育和产业决策等多个方面的竞争优势,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不断优化公平公正公开的营商环境,促进企业生态良好发展,打造有热度的“魅力之城”、“创业之城”

1.构建招商引资良好环境

(1)建设惠企服务平台。建设集数据采集、信息发布、决策支持、政企互动四位一体的惠企服务平台,整合涉企资源,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依托惠企服务平台,开设线上线下重点骨干企业直通车服务专窗,为重点骨干企业提供一对一全程跟办服务,形成政企联动、高效互动、评价促动的闭环服务体系,打通政企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依托惠企服务平台,实现鹤山市跨部门涉企政策“一站式”兑现服务,为广大企业提供政策发布解读、精准推送、咨询反馈和政策评估等服务,提供“政策计算器”功能,用户只需选择主体对象并填写相关数据即可查看符合的政策及资金拟扶持额度;依托惠企服务平台,开展企业经济全周期管理,实现企业从招商意向洽谈到投资立项到动工建设到企业效益全过程数据打通,并与信用联合奖惩关联,打造“良币驱逐劣币”的良好经济生态。(市科工商务局牵头,市相关部门配合)

(2)建设湾区一流智慧园区。以园区各主体需求为导向,基于园区各类数据库,建设全面、稳定、快速响应的移动互联园区协同工作平台,实现园区智能办公、智能物业管理、智能安防管理、智能交通管理、智能环保感知等。以企业为核心,建设智慧产业创新服务平台,包括招商宣传、技术交流、就业创业、融资投资等,推进园区内相关产业的整合和重组,促进园区智慧产业集群式发展。以人为本,构建园区智慧生活信息体系,打造员工休闲、科技消费、文化消费的便民数字化生活环境。(市工业城管委会牵头,市相关部门配合)

(3)设立大湾区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依托粤省事大湾区专题,进一步推进与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实现资源共享,主要在机动车牌照办理、年检以及人才流动等方面,加快梳理一批“湾区通办”事项,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置“湾区通办”专窗及自助终端,实现鹤山与湾区各地的跨城通办,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相关部门配合)

(4)推进人才服务优化。建设鹤山人才库,实现对各类人才分层分类管理,推动企业和人才供需对接。设立“人才服务专窗”,整合人才引进、安家落户、资质认定、公寓申请、工资外津贴等人才相关的全链条事项,通过网上申请、内部流转、数据共享、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等集成服务,实现人才服务一链通办。制定精准的人才扶持政策,完善“上管老、下管小”人才服务体系,加大对本地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父母养老等配套支持力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相关部门配合

2.实现企业投资高效便捷

(1)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到2020年12月底,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相关部门配合)

(2)不动产登记提速增效。依托江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不动产交易综合管理平台,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一窗受理”,提供“5+X”预约服务,推行容缺受理和承诺制,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一般登记业务(含首次登记)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即可办结,抵押登记当天受理当天办结(仅限当天4点前受理业务),抵押注销登记1小时办结,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申请的即办即结。建设不动产权电子证书线上查询系统,可在线查询、下载、打印不动产电子证书(证明)。(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相关部门配合)

(3)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将企业开办压缩为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三个环节,设立登记平均用时压减到1个工作日,公章刻制和申领发票可并行办理,公章刻制压减到0.5个工作日,申领发票平均用时压减到2个工作日,企业开办全流程平均不超过3个工作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相关部门配合)

3.提升市场监管整体水平

(1)建设鹤山市市场监管数据分析平台整合工商登记、质量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竞争执法、消费维权、企业公示和涉企信息等数据资源,开展大数据综合分析,研究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型,加强对市场环境的监测分析、预测预警,提高市场监管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时效性。加强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和运行规律的分析,对高风险领域建立市场风险监测预警机制,防范行业性、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加强市场监管数据与宏观经济数据的关联应用,定期形成市场环境形势分析报告,为宏观决策提供依据。运用大数据资源科学研究制定市场监管政策和制度,对监管对象、市场和社会反应进行预测,并就可能出现的风险提出预案。加强对市场监管政策和制度实施效果的跟踪监测,定期评估并根据需要及时调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科工商务局、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相关部门配合

(2)建设信用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基于社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集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整合、查询共享、发布公示、异议处理、信用恢复、多元化应用功能于一体的信用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加快对个人和企业公共信用信息采集和共享,建立个人和企业信用积分评价和应用机制。政策兑换方面,在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对信用等级高的社会主体率先给予政策补贴和优先便利。政务服务方面,对信用等级高的个人和企业,制定优先办理、简化程序、重点支持、“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措施。招投标方面,信用好的企业以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信贷方面,对接银行、保险机构,对具有优良信用的个人和企业给予优惠和便利。(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各部门配合)

(3)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将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和应用管理行为制度化、规范化。逐步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信用+”商品条码应用,探索鹤山本地生产的产品加印信用二维码,消费者可扫码查询厂家信用档案信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各部门配合

(七)实施政府慧治工程

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实现现政府内外部管治一体化、精准化,持续推进城市品质优化提升,全面助力创建“文明城市”。

1.完善鹤山市协同办公平台建设

推广广东省统一协同办公平台,在省市统一技术框架下,按照广东省协同办公建设标准和业务交互模式做好鹤山市协同办公平台升级与协同流细化实施工作,升级系统核心、改善移动办公功能、新增领导E笔办文。预留标准数据交换接口,对接省统一协同办公平台,实现一体化公文处理、业务审批、机关事务处理、政务督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配合)

2.建设鹤山市国有资产管理系统

针对当前国有资产底数不清、管理不够、缺乏监督的现状,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和评估确认工作,建设鹤山市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全面完整反映各类国有资产产权、配置、使用、处置、效益等情况,实现国有资产数字化管理。借助鹤山数字高清底图,利用可视化技术,实现国有资产数据上图和全景展示。配置国有资产监督模块,设置国有资产监督预警指标,实现对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全过程动态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配合)

3.实施鹤山市智慧城管项目

在江门市的统筹部署下,实施鹤山市智慧城管项目,构建以基础服务、数据交换、GIS共享服务、统一GIS监管、统一视频监控为应用支撑,以数字城管、应急指挥、队伍管理、网上办案、决策辅助、行业监管为主要功能的“智慧城管”平台,实现全区域的信息共享、工作互动、无缝对接,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由静态向动态、由被动向主动、由粗放向精细、由无序向规范转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市相关部门配合)

4.建设智慧联动的社会治理系统

以多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数据交换为基础,以江门新型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为支撑,连通城市、乡村治理网格与职能部门条块,建设智慧社会治理系统,构建治理、服务、执法三位一体闭环处理体系,实现精准治理、主动服务、高效执法三者有机统一,充分发挥部门工作合力,形成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工作协同、运转高效的整体政府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中共鹤山市委政法委员会牵头,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配合)

5.完善鹤山河长制智慧一体化管控系统

基于河长管理中移动办公、在线审批、过程监控、公众参与的多维度需求,实现信息汇集管理、重要污染源管理、违规问题识别预警(河道乱采、乱堆、乱占、乱建行为)、舆情收集反馈、多级河长管理、动态绩效考核、辅助河长决策、河湖生态改造等功能,包括公众参与微信端、河长巡查移动端、河长管理计算机端以及河长信息采集与互动公示牌,建设集全流域管控一体、区域联动协作、全市资源共享为一体的河长工作平台,使其成为鹤山市各级河长管理的重要抓手,形成具有鹤山特色的智慧管理模式。(市水利局牵头,市相关部门、各镇(街)政府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协同

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照“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内容逐条落实。各项任务要明确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联络人,构建畅通的市、镇(街)两级协调联动机制,确保“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各项任务科学推进、落实到位。任务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落实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

(二)做好资金保障

加强市级财政信息化资金统筹管理,加强经费保障,将电子政务发展与“数字政府”建设相关项目建设资金纳入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将电子政务与“数字政府”相关工作经费纳入部门财政预算,并给予优先安排。以市项目联审工作为重要抓手,推动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建设和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利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拓宽电子政务发展与“数字政府”建设项目投融资渠道,保障其可持续发展。(市财政局、市政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三)加强考核评估

将“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制定完善的“数字政府”信息化服务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和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加强“数字政府”信息化服务项目的全流程管理,对在改革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未按方案要求完成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等工作或实施进度明显滞后的,对相关单位和负责人进行通报和批评。通过“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持续优化“数字政府”建设发展环境,提升“数字政府”建设质量和应用效益。(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四)加强培训宣传

开展“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数字政府”意识和电子政务能力。加强专业人才培养,重视业务骨干培训,建设一支既具备信息技术又精通政府工作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加大宣传推广,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通过政府网站、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对“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进行宣传、报道、传播,调动公众、企业、社会组织等多元力量参与“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附:鹤山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清单

主要任务

重点项目

实施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间

一、构建统筹有力的组织管理体系

1.构建坚强有力的组织体系

建立决策机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

2020年3月底

建立日常管理机制。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配合

2020年3月底

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0年3月底

组建信息化技术支撑机构。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财政局

 

2020年3月底

2.加强全市信息化项目统筹

建立鹤山市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管理机制。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财政局

 

2020年3月底

建立鹤山市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管理系统。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底

二、构建集约共享的基础支撑体系

1.实施系统“迁移上云”

完成市交通运输局、市档案馆、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政务数据管理局业务系统迁移上云工作,市政府直属部门本级业务系统迁移上云率不低于50%。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数广公司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

2020年10月底

完成列入上云范围的相关政务信息系统的迁移工作和政务数据机房整合工作。

2020年12月底

2.实施政务网络升级改造

建设电子政务外网主备网络。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

2020年12月底

升级改造电子政务外网骨干网覆盖范围和带宽。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

2020年12月底

加强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管理。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

持续推进

推动电子政务外网IPv6改造。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

2021年12月底

建设全市统一的互联网出口。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

2020年12月底

拓展视联网和物联网应用,完善电子政务内网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

持续推进

加快部门各类分散隔离的业务专网整合到一体化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体系。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

2020年12月底

配合雪亮工程,推动整合现有视频专网。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

2021年12月底

加快5G网络建设。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

持续推进

3.实施城市全面感知

构建鹤山一张数字高清底图。

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各部门

2020年12月底

建设城市全面感知平台。

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各部门

2020年12月底

建设鹤山智慧管网系统。

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各部门

2020年12月底

4.推进公用模块应用

推进统一身份认证模块、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在线支付、在线预约、智能客服、智能物流、电子材料共享、电子档案、网站集约化公用模块的应用。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

持续推进

三、构建可管可控的安全保障体系

1.落实网络安全责任

建立“数字政府”网络安全工作协调响应机制。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

2020年3月底

建立“数字政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机制。

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

2020年3月底

2.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加强网络安全组织管理、人员管理和合规管理。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

2020年3月底

3.加强网络安全建设

制订体系化的安全技术防护方案,加强物理安全、平台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数据管理、应用安全建设和技术措施。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

2020年12月底

加强安全可靠设备和系统的适配标准研发,推广成熟可靠的安全产品在“数字政府”建设中的应用,保障“数字政府”建设自主可控。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

持续推进

4.加强网络安全运营

加强安全监测与分析。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

持续开展

加强安全事件响应及处置。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

持续开展

5.加强网络安全监管

落实安全态势监管要求。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

2020年12月底

落实失泄密监管要求。

市保密局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

2020年12月底

加强舆情监控。

市网络舆情信息中心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

持续开展

四、构建融合汇聚的数据管控体系

1.构建鹤山市政务图谱

有序开展全市数据资产普查,建设目录管理系统,构建政务图谱。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

2020年6月底

2.打造鹤山市政务数据资源池

建设完善基础数据库。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

持续开展

建设完善主题库。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

持续开展

3.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数源供需对接

建设事项数源供需对接系统,开展事项数源供需对接。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

2020年6月底

推动事项材料结构化转换和存储。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司法局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

持续开展

4.建设鹤山市政务数据融合中台

建设鹤山市政务数据融合中台,推动数据共享和交换。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

2020年12月底

5.建设鹤山市业务融合中台

建设鹤山业务融合中台,为鹤山“数字政府”信息化应用建设提供基础支撑。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

2020年12月底

推进部门系统业务迁移至业务融合中台,推进纸质业务在业务融合中台汇聚、划转、留痕。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

持续推进

6.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利用

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利用。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各部门

持续开展

7.建设鹤山市政府智慧决策平台

建设鹤山市政府智慧决策平台。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

2020年12月底

开展政务服务效能、税收征管、工业亩产税收、宏观经济等智慧决策,辅助部门领导决策。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

持续开展

五、实施数字利民工程

1.实现政务服务提速增效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

2020年6月底

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市司法局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

持续开展

开展“堵点清零”专项行动。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

2020年12月底

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

2020年12月底

推广政务服务“指尖办”。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

2020年12月底

探索推行政务服务“智能办”。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

2021年12月底

畅通群众服务评价渠道。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

2020年12月底

2.实现民生服务触手可及

推进教育数字化,试行无纸化入学。依托“粤省事”、“江门易办事”APP,实现入学成绩查询。

市教育局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

2020年12月底

推进医疗数字化,建设鹤山“医联体”综合管理平台。

市卫生健康局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

2020年12月底

推进养老数字化,建立覆盖全市的综合养老信息服务平台。

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

2020年12月底

3.实现公共服务便捷高效

推进市政公用服务集中办理和在线服务。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政务数据管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相关市政公用服务单位

2020年12月底

推进交通信息实时查询。

市交通局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0年12月底

4.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建成全市统一的数字乡村公共服务平台。

市农业农村局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

2021年12月底

六、实施数字惠企工程

1.构建招商引资良好环境

建设集数据采集、信息发布、决策支持、政企互动四位一体的惠企服务平台。

市科工商务局

市相关部门

2021年12月底

建设全面、稳定、快速响应的移动互联的园区协同工作平台。

市工业城管委会

市相关部门

2021年12月底

在机动车牌照办理、年检以及人才流动等方面,加快梳理一批“湾区通办”事项,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置“湾区通办”专窗及自助终端,实现鹤山与湾区各地的跨城通办。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市相关部门

2020年12月底

建设鹤山人才库,设立“人才服务专窗”,制定精准的人才扶持政策,完善“上管老、下管小”人才服务体系。

市人社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相关部门

2020年12月底

2.实现企业投资高效便捷

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到2020年12月底,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相关部门

2020年12月底

不动产登记提速增效,上线不动产权电子证书线上查询系统。

市自然资源局

市相关部门

2020年3月底

压减企业开办时间,企业开办全流程平均不超过3个工作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相关部门

2020年3月底

3.提升市场监管整体水平

建设鹤山市市场监管数据分析平台。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科工商务局、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2020年12月底

建设信用信息综合管理平台。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各部门

2020年12月底

开展信用联合奖惩应用。

持续开展

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推进“信用+”商品条码应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相关部门

持续开展

七、实施政府慧治工程

1.完善鹤山市协同办公平台建设

升级改造办公OA系统,升级系统性能,改善移动办公功能,预留接口,对接省统一协同办公平台。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

2020年6月底

2.建设鹤山市国有资产管理系统

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和评估确认工作,建设鹤山市国有资产管理系统。

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

2020年12月底

3.实施鹤山市智慧城管项目

在江门市的统筹部署下,实施鹤山市智慧城管项目。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市相关部门

2020年12月底

4.建设智慧联动的社会治理系统

以江门新型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为支撑,建设智慧社会治理系统。

中共鹤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市各部门、各镇(街)政府

2020年12月底

5.完善鹤山河长制智慧一体化管控系统

建设集全流域管控一体、区域联动协作、全市资源共享为一体的河长工作平台。

市水利局

市相关部门、各镇(街)政府

2020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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