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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就餐管理规定_学生就餐管理细则(精选29篇)

分类:规章制度 日期:2023-06-02 18:38人气:加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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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就餐管理规定_学生就餐管理细则(精选29篇)

学生就餐管理规定_学生就餐管理细则 篇1

  为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给就餐教职工和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卫生、优美、舒适的就餐环境,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四风”整治。经20xx年5月8日校长办公会决定意见,以及20xx年9月9日教师会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一、就餐管理

  1、用餐时间:

  早餐:6:30——7:30 午餐:11:15——11:40 晚餐:17:30——18:00 教职工和学生应按时就餐,禁止无故提前或延后就餐。如有需要应提前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否则,用餐时间以外,食堂不提供用餐。

  2、就餐人员应文明就餐,不准随地吐痰,不大声喧哗并自觉保持食堂,餐桌,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卫生清洁,吃剩的饭菜自觉清理干净倒入垃圾桶内。就餐人员应按照自己的饭量盛饭,避免造成浪费。教职工和学生用餐后必须将自己的餐具放到食堂指定位置。

  3、严禁私自带领校外无关人员到食堂就餐,如工作需要,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提前通知食堂管理人员方可就餐;如是教职工亲属需在食堂就餐的,由带领的教职工缴纳就餐费用。

  4、任何人不许私自从学校食堂带走饭、菜、米、面、餐具等物品。

  5、就餐的教教职工应先在就餐签字册上签字认可,再领取餐具就餐。

  6、就餐人员对伙食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均可向主管人员反应。大家群策群力,共同搞好食堂建设。

  二、就餐人员伙食费缴纳及管理

  1、教职工日常(星期日下午至星期五上午)就餐。教师应按学校规定轮流在教室陪餐,其余在职教师和教师家属、亲属在食堂就餐。学校聘请的食堂工勤人员、学生宿舍管理员、代课教师、校园保安、因工作需要来学校办事人员就餐费用由学校列预外收入经费中支付,其余就餐人员自行负担就餐费用。

  2、工作就餐。学校开展大、小型活动需要安排工作餐的和学校因公来客需要安排接待的,由组织部门或分管领导报学校办公室,校办公室请示领导批准,

  由办公室通知食堂管理人员按规定标准安排,就餐结束后由经办人员和就餐人员在就餐登记表上签字认可备案;费用列学校生活费支付。

  3、就餐缴费标准:早餐:自缴费用的成年人和中、小学生统一按3元/人收取,幼儿园学生按2元/人收取;中餐:教师亲属非子女成年人和中小学生在食堂就餐的按每餐4元/人收取,幼儿园学生按2元收取。晚餐:本校正式教师(含特岗)及其家属、亲属每餐按5元/人收取,教职工子女亲属在就读初中以上的按每餐5元/人收取,在就读小学的按每餐4元/人收取,幼儿园学生每餐按2元/人收取。教师教职工就餐时由学校值周领导记录备案或在就餐登记表上签字,学校每个月公布一次,每个月财务处从就餐教职工工资中扣缴入到学校食堂生活费帐上,并按期公示使用情况。

  4、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师和学生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认真负责,用心调剂伙食,避免无为浪费,做到进菜质优价廉,饭菜可口卫生,荤素搭配合理,营养调剂均衡。并确保采购肉菜食品的质量与安全。让就餐师生有安全可靠的饮食健康保证。

  5、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每周公布食堂伙食账目,做到公开透明。

  6、加强厨房及炊具、灶具的维护保养,始终保持厨房及各类炊(灶)具的清洁卫生,延长其使用寿命。

  7、加强防火、防盗、防毒。自觉养成用后随手断开用电设备电源的良好习惯,防止操作失误出现意外和造成损失。积极为就餐师生创造优美、绿色、干净、卫生、安全放心的就餐环境。

学生就餐管理规定_学生就餐管理细则 篇2

  学生在食堂就餐,应自觉遵守食堂管理规定,自觉维护食堂秩序和公共卫生,做到有序用餐、文明用餐,养成良好习惯。

  1、各窗口打饭必须按秩序排队,严禁插队。违规者当场记录,事后扣班级常规分2每人只能打饭一份严禁代打(若有生病等特殊情况须经现场老师准许)。违规者当场记录,扣班级常规分1分/人次。分/人次(中途离开又返回原处排队者亦视为插队。

  2、每人只能打饭一份严禁代打(若有生病等特殊情况须经现场老师准许)。违规者当场记录,扣班级常规分1分/人次。

  3、要养成良好的就餐习惯,要保持安静,不喧哗不打闹,不交头接耳,不敲击调羹、餐盘。违规者当场记录,扣班级常规分2分/人次。

  4、饭前、餐后要洗手。用餐时不掉饭粒,不洒汤水,保持餐位清洁。要注意营养均衡,不挑食,不得将菜带出餐厅便走边吃。用餐后所剩的饭菜(骨头等)必须倒在指定的馊水桶里。

  5、餐盘放在指定地方,小心轻放,放整齐,不乱扔。爱护食堂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要照价赔偿。

  6、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节约用水、用电,适量添加饭菜,杜绝浪费。

  7、注意安全,小心地滑,不奔跑,礼让弱小。 尊重食堂工作人员,平时不得到餐厅玩。

  8、尊重餐厅工作人员的劳动,不故意挑剔。如遇问题,必须通过管理人员协商解决,举止文明,不做有损自身形象的举动。

  9、饭后的残渣,都应放在指定的桶内。严禁饭菜乱倒乱洒。

  10、师生应有自我保护意识,发现任何食物有问题,应及时向校领导、值日老师举报。每位师生都是饭菜质量监督员。

  希望广大同学自觉遵守餐厅有关规定,积极配合、支持学校的工作,做一个文明的中学生,共同为我们北景港中学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就餐环境。

学生就餐管理规定_学生就餐管理细则 篇3

  为了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保证学生的用餐安全,营造平安舒畅的校园环境,把食堂建成让学生感觉到家的温暖,特制定学生用餐管理制度。

  一、按规定的进餐时间由班主任或有关任课老师带领有秩序地进入食堂。饭前学生洗手,注意饮食卫生,养成良好的用餐习惯。小学生按指定的桌次集中就餐.

  二、为学生营造良好的进餐环境,提倡文明用餐,不争、抢、跑,养成良好的用餐习惯。就餐时应安静、专心,饭菜提倡“少打多添”,不挑食、不浪费。

  三、尊重食堂工作人员的劳动,爱护小同学。

  四、养成珍惜粮食,不浪费粮食的好习惯。以节约为荣,浪费为耻。

  五、要爱护餐具,用餐结束后到指定的地方小心轻放,不可故意损坏或人为地使餐具变形。

  六、用餐结束后要迅速离开食堂,不在食堂随地吐痰,不得喧哗哄闹,做到文明用餐。

  七、食堂工作人员在分发饭菜时穿戴要规范,对师生要热情,服务要周到,不厌其烦,让师生满意。对全体师生一视同仁,老师学生一个样,生人熟人一个样。

  文明用语

  1、珍惜粮食就是热爱生命。

  2、珍惜粮食,远离浪费。

  3、文明礼貌,秩序井然。

  4、《锄禾》不只是诗,知辛苦,更需要行动。

  5、天地“粮”心,珍食莫蚀。

  6、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8、饮水要思源,吃饭当节俭。粒粒盘中餐,皆是辛苦换。

  9、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

  10、倒下的是剩饭,流走的是血汗。

  11、盘内一分钟,厨内更多功。

  12、请大家保持餐桌卫生,给我们一个干净的用餐环境。

  13、学校食堂可真大,干净整洁靠大家。

  14、干净、卫生,你我共同努力。

  15、饭菜穿肠过,礼让心中留。

  16、粒米虽小君莫扔,勤俭节约留美名。

  17、粒米虽小犹不易,莫把辛苦当儿戏。

  18、食堂饭菜香,吃个精光。

  19、米饭粒粒念汗水,不惜粮食当自悔。

  20、古诗《锄禾》你我读,盘中餐苦当记住。

  21、节约光荣,人见人赞;浪费可耻,谁闻谁恶。

学生就餐管理规定_学生就餐管理细则 篇4

  一、目的

  为了规范对空调使用管理,确保空调安全运行,更好地为广大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本着规范使用、安全管理、节能降耗的原则,切实保障公司空调的有效使用和规范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二、空调使用条件

  1、夏季:室内温度高于30℃以上,方可开启空调制冷,制冷温度设定不应低于24℃;

  冬季:室内温度低于8℃时,方可开启空调制热,室内温度设定不得高于28℃(温度以室内温度计测定为准),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2、空调使用前应先关闭门窗,如需通风换气先关闭空调。下班前提前15分钟关闭空调,严禁开窗使用空调现象。

  3、办公人员离开或办公室无人预计一个小时以上的,应关闭空调,严 禁室内长时间无人时开启空调。

  三、空调使用管理权责

  1、公司行政办公楼中央空调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统一管理。

  2、公司生产区域(车间、库房、实验室等)中央空调使用由所在区域部门负责人统一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在工作场所时,需指定代理人负责。

  3、公司所有区域空调的日常保养和检修由工程部统一管理。

  4、工程部应根据情况派遣设备维修专业人员对办公区域的空调线路、开关、接线盒以及空调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季节性空调使用前必须对空调设备进行检查,保证空调正常使用。

  四、空调使用注意事项

  1、全体员工必须增强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意识。严禁私自拆装空调、挪动空调、开启空调外壳,也不得在空调线路上乱接线(专职维修人员除外),避免发生不安全事故。

  2、空调作为办公设施,仅限于办公期间使用,禁止在非办公时间使用空调,行政部对空调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未按规定使用区域,对于区域负责人视情况予以通报处罚。

  3、因人为因素造成空调设备损坏的,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损坏人承担。

  4、夏季雷雨天气应立即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

  5、凡发现区域内人员已下班离开工作场所,空调仍开放的,将对区域负责人予以通报处罚,处罚标准50元/次。

  6、如涉及使用不当或者故意损坏,由使用区域、使用部门或故意损坏者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行政人事部将视设备损坏情况会同工程部对故意损坏者做出相应的处理。

  7、凡违反本规定,由行政人事部视情况进行公司内通告。

  五、附则

  本制度所指空调包括公司所有区域内的空调设备。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生就餐管理规定_学生就餐管理细则 篇5

  为了适应公司快速发发展的需要,强化和规范公司各驻外办事处的资产管理,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专业库存量的真实性以及时满足市场销售需求,降低公司与办事处经营的风险,特制定以下内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办事处经理是本单位财务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对公司在本单位的所有资产安全负第一责任,负责对内勤的日常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第二条、公司派驻各办事处的内勤人员为公司资产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员 ,是办事处执行销售公司营销政策及财务规定的管理责任人,对公司在本单位的库存商品、销售回款、债权等资产负直接管理责任并有权否定办事处的一切违规行为并有义务向销售公司进行汇报。

  第三条、内勤人员需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及公司对办事处审计实施细则之规定以及销售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对办事处资产进行严格监督管理。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对内勤的日常工作进行常规考核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见考核细则);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内勤人员,将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并建议公司领导调换其工作。

  第五条、各内勤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适应和综合能力,公司将逐步要求各内勤人员具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对于目前自学报考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如果取到证书,销售公司将给予报销考试相关费用。从20xx年6月1日起,对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的内勤将给予每月100元的专业技能补贴,对于无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的内勤将每月降低100元工资。

  第六条、各办事处内勤人员需在每月日下午5点之前报送…表;未按时报送的将按内勤考核细则进行处罚。。

  第七条、内勤人员因故请假超过一天的,除办事处经理同意外必需向公司财务部内勤科报备同时做好休假期间的资产管理安排。

  第八条、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生效,与本规定相冲突的内勤管理制度以本规定为准,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学生就餐管理规定_学生就餐管理细则 篇6

  为响应市政府、总公司节约用电号召,贯彻勤俭节约、节能减排、安全使用原则,更好地为广大职工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为切实加强我司办公室空调用电管理,确保我公司空调安全运行,现制定办公室空调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使用空调时,应先关闭门窗,不能在开空调的室内吸烟,如需通风换气要先关闭空调。下班要提前15分钟关闭空调,长时间(20分钟以上)离开时,要关闭空调,以便节能和保证减排效果。

  第二,办公室在使用空调时根据气象台温度预报结果,在夏季室外最高气温达到33度以上,方可开启空调。一般情况下不准开启空调。

  第三,为做到节能降耗,要求夏季空调设置在26度以上,以免空调长时间工作,压缩机发热,发烫,影响正常使用。

  第四,由于空调的使用和开启不当,造成空调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的,要追究使用者责任。

  第五,夏季雷雨天气应立即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遇上节假日,应拔去空调插头。

  第六,空调施行“专人负责制”,行政部经理为空调使用责任人,主要负责掌握空调的使用时间,管理所属空调的正确使用方法,避免人为损坏,以保证空调能发挥其应有作用。

  第七,全体职工必须增强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意识。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启空调外壳,不得私自拆装空调及电源开关,不得随意在空调线路上乱接线。

  第八,当空调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报修,由电工上门检修,是人为原因损坏,要照价赔偿;是质量原因,及时联系空调维修部维修。

  第九,公司不定期、不定时对空调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或故意损坏的,对当事人严肃处理,并对部门进行通报和经济处罚。

  x公司

  日期

学生就餐管理规定_学生就餐管理细则 篇7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4日讯(记者马常艳)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检察微信公众号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从设立、应用、管理及保障等各环节对检察微信公众号运行管理作出明确规范。这是继出台检察微博管理办法后,最高检加强检察新媒体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

  《暂行办法》将检察微信公众号明确划分为各级检察机关及所属机构登记注册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和检察人员以公开职业身份信息登记注册的检察人员微信公众号两类。检察微信公众号的功能主要是弘扬法治精神,推进阳光检务,加强检察宣传,深化便民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察公共关系。

  《暂行办法》专门列出了检察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的禁止性内容,其中明确强调,检察微信公众号不得开展商业营销等与检察职业不相符的活动,或发表与检察职业不相符的言论。

  《暂行办法》要求,检察官方微信公众号应当结合工作需要设置检察机关门户网站、案件信息公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法律咨询服务、控告申诉举报(预约)、检察官以案释法等相关链接,拓宽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在线法治宣传和便民服务。要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妥善回应网民通过微信途径提出的举报、控告、申诉等诉求。

  《暂行办法》强调,检察微信公众号开设单位和开设个人应当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提高网络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防止发生网络信息安全事故。对违反法律法规、利用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有害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等情形,要作出相应处理。

  近年来,最高检党组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网络新媒体建设。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机关“两微一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培育扶植优秀检察自媒体,打造检察新媒体联盟矩阵,全面提升新媒体时代检察新闻宣传工作水平。

  据了解,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共开通微信公众号3800余个,拥有粉丝(用户)数量总计520余万,发布微信作品100余万篇。最高检多次获评“移动政务影响力十佳中央机构”“中国最具影响力政务新媒体”“政务突破奖”等奖项,多个地方检察微信公众号获得中央网信办颁发的“政务微信优秀公众账号”等奖项。

学生就餐管理规定_学生就餐管理细则 篇8

  第一条 为保证新员工顺利度过试用期,进入相应工作岗位,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 新录用员工的试用期限为3个月,试用期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结束后,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企业为之缴纳三险一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住房公积金)。

  第三条 员工试用期的薪酬与福利待遇如下:

  (1)专科生800元/月,本科生1000元/月,硕士研究生1500元/月。

  (2)工作满1个月后享有住房补助,300元/月

  第四条 员工试用期间的工作内容安排:

  (1)入职后2周内,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员工入职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有:企业的概况、组织机构及主要管理层人员,企业的经营方针、目标和企业精神,企业的规章制度、品质管理和信息管理内容。培训的方式以人力资源部及相关专业人员宣讲为主。

  (2)入职人员培训合格后,由用人部门安排上岗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岗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岗位职责、人员配置及设备、设施分布等)、岗位工作操作流程和工作程序、相关管理知识和服务意识,特殊情况的处理程序等。

  第五条 考核方面:

  (1)入职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考核。考试的范围为入职培训内容,考试的方式为闭卷,满分100分,7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进行再培训,仍不合格者,企业将不予录用。

  (2)岗前培训结束后,用人部门组织相关考核。考核的范围为岗前培训内容,考试方式采用闭卷和实际操作相结合,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进行再培训,仍不合格者,将不得上岗。

  第六条 员工转正工作流程:

  (1)每月1日,人力资源部提供转正名单给相关人员及其部门经理。

  (2)被考核人填写《员工转正考核表》并自评,填完后交给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根据员工表现填写评语和考核结果,并同时填写《员工人事变动表》,在每月8日前交给人力资源部。

  (3)每月18日前,人力资源部根据企业领导意见,给被考核人出具《转正通知单》,同时在全厂范围内通告。

  第七条 附则。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具体操作细则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对于需修改的部分,人力资源部负责修改,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学生就餐管理规定_学生就餐管理细则 篇9

  第一条 考核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绩效考核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根据《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旨在对部门及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和反馈,为公司发展策略、部门绩效改进及人力资源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公平合理地处理与此有关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

  第二条 考核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性原则。

  (二)全员考核、层级管理原则。

  (三)定量与定性、总结与指导相结合原则。

  (四)部门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原则。

  第三条 考核的组织管理

  (一)每年进行两次考核,分别为年中考核及年度考核。年中考核区间为本年一月初至六月末,一般在每年的七月初进行;年度考核区间为本年一月初至十二月末,在次年初进行。

  (二)公司设立考核领导小组,小组由公司领导及总裁办公室、财务管理总部、营销管理总部、信息技术中心、人力资源总部代表组成;日常事务由人力资源总部办理。

  (三)考核领导小组职责:

  1、确定公司考核实施办法;

  2、组织、指导、监督公司的考核工作;

  3、审定考核意见及决定考核结果;

  4、裁决考核结果的复核申请。

  (四)人力资源总部具体负责对本办法拟订(修订),并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五)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应严格按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

  第四条 考核实施

  考核由公司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布置,根据层级管理原则分层实施,归口管理。

  (一)部门考核

  部门考核是对各部门在考核区间工作情况的一个评定,它既是部门工作业绩的综合反映,也将影响员工个人考核成绩。各部门在本部门工作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领导评分和部门互评,考核领导小组评定。

  营业部考核按公司《营业部综合考核办法》执行。

  (二)员工考核:

  1、各部门员工由本部门总经理(含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下同)进行考核;

  2、各部门(含营业部及证券管理总部,下同)总经理由公司领导进行考核;同时兼任证券管理总部和营业部总经理的,将证券管理总部工作纳入营业部总经理的考核中;

  3、营业部财务、电脑负责人同时接受业务归口部门及所在营业部的考核;

  4、营业部其他员工的考核由各营业部自行组织实施,考核结果须报考核领导小组审核。

  第五条 考核内容

  (一)部门考核是基于本部门在考核区间工作情况及各项指标得分情况进行评定。包括计划完成情况、费用与成本控制、部门协作满意度、风险控制、公司文化认可度及内部管理等各项指标内容,根据部门性质不同,设定标准及考核标准不同。

  (二)员工考核是对员工个人工作表现及业绩情况的评定,包括基本素质及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三个方面内容,根据岗位及职别的不同,设定不同的考核标准。

  部门考核结果对员工考核的最终结果有一定影响。

  第六条 考核的方法及基本程序

  (一)部门考核由部门总经理对本部门工作进行总结,各项指标情况由相关部门提供,由公司领导评分及部门互评共同完成。

  营业部的考核由营销管理总部根据《营业部综合考核办法》考核汇总。

  详见附件一《国盛证券部门考核综合评分表(职能部门)》、附件二《国盛证券部门考核综合评分表(业务部门)》、附件三《国盛证券部门考核评定总表》、附件四《国盛证券营业部考核综合评分表》

  (二)员工考核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部门考核结果对员工考核的影响权重;第二部分由员工所在部门相关人员对其进行个人评分,评分结果占另一部分权重。

  第二部分采取工作写实、自然观察及量表评定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工作写实为员工对自己在考核区间的工作行为进行举证及小结;自然观察法是指在日常工作中对员工进行直接观察了解,对员工进行考核描述的一种方式;量表评定法是指根据岗位的不同制定不同的考核细则,用表格形式表现出来,并结合自然观察法对员工的态度、能力、业绩进行综合考核的方法。

  (三)一般员工及二级部门经理(副经理,下同)、总经理助理(主任助理,下同)、副总经理(副主任,下同)的考核均由其直接主管负责。一般员工的直接主管为二级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助理或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的直接上级主管为部门总经理。

  1、被考核人提交考核区间工作写实并进行自评;

  2、根据被考核人工作写实及自评情况,采用自然观察法及量表评定法,依据《职位说明书》职责履行情况,分别填写附件五《国盛证券员工考核个人评分表(职能部门普通员工)》、附件七《国盛证券员工考核个人评分表(业务部门普通员工)》,进行他评;他评包括互评、直接主管及部门总经理评定;员工间互评采取无记名评定;

  3、直接主管根据被考核人的工作写实及自评,在日常自然观察的基础上写出评述;

  部门总经理根据直接主管对被考核人的评述,和《国盛证券员工考核个人评分表》(附件五、附件七)得分,确定被考核人的个人评分部分的考核结果,并对被考核人进行综合评述;

  部门总经理如果即为直接主管则直接进行评述,并确定被考核人的个人评分部分的考核结果。

  4、各部门填写《国盛证券员工考核评定总结表》(附件九、附件十),并得出员工的最终考核结果;

  5、提交考核领导小组审核;

  6、考核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委托相关人员通知被考核人。

  (四)部门总经理由公司有关领导进行考核。

  1、部门总经理提交述职报告、部门年度总结;

  2、采用自然观察法及量表评定法,根据《职位说明书》职责履行情况,由公司有关领导填写附件六《国盛证券员工考核个人评分表(职能部门总经理)》、附件八《国盛证券员工考核个人评分表(业务部门总经理)》,进行上级评述;

  3、公司分管领导根据被考核人的述职报告、部门工作总结,以及《国盛证券员工考核个人表》(附件六、附件八)得分情况,进行书面评述;

  4、填写《国盛证券员工考核评定总结表》(附件十一);

  5、提交考核领导小组,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6、考核领导小组委托相关人员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

  第七条 考核评分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基本合格(d)、不合格(e)五个等次。

  (二)部门考核、员工考核结果的等次划分:考评总分90分(含)以上为优秀(a)、80分(含)至90分为良好(b)、70分(含)至80分为合格(c)、60分(含)至70分为基本合格(d)、60分以下为不合格(e)。

  (三)员工考核优秀(a)的比例不得超过10%。

  第八条 考核结果与反馈

  被考核部门或个人如果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得到考核结果之日向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在三日内给出回复意见。

  上级主管对下级被考核部门及个人有解释、沟通考核结果的义务,同时要针对考核结果与被考核相关人员进行面谈,帮助被考核部门及相关人员提出目标步聚、改进工作的建议。对部门员工的沟通面谈由该部门总经理实施;对部门总经理的沟通面谈工作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实施。

  第九条 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部门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绩效薪酬分配的依据,对绩效表现出色的部门进行褒奖以鼓励进步,对表现欠佳的部门进行指导改进。

  (二)根据员工的考核结果确定被考核员工年终绩效薪酬,并作为晋升、降职、调职、离职等异动情况的依据。

  1、被考核人被评定为优秀的,具有优先晋升职务(技术序列等级)的资格;

  2、被考核人被评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方可推荐参加各类专业培训或学习进修;

  3、被考核人被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取消上一年度年终绩效薪酬分配,并于下一年度予以调整岗位;

  4、被考核人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取消上一年度年终绩效薪酬分配,并于下一年度予以降职、调整岗位或解聘;

  5、若被考核人连续两年被评为基本合格的,以不合格者处理。

  第十条 考核保密及档案管理

  (一)考核结果只对同部门考核者、被考核者公开。

  (二)任何人不得将考核结果告诉无关人员。

  (三)考核结果按档案管理程序由人力资源总部统一管理,并将个人的考核结果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四)营业部考核结果档案由营业部统一管理,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总部备案。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总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准确衡量各单位、部门工作业绩,科学评价员工岗位效能,进一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绩效考核与管理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考核的条件和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被考核单位、部门做出恰如其分的评价。

  (二)注重工作实绩原则。在对被考核单位、部门的目标内容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以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和工作实绩为主。

  (三)民主公开的原则。公司将考核目的、时间、内容、指标体系、考核形式等相匹配并将其公布于众,并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

  (四)全面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采取被考核单位(部门)自查、日常考核为主等形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

  (五)与薪酬分配挂钩原则。考绩结果作为权衡被考核单位工作业绩的主要因素,在薪酬分配、职务晋升、个人发展等方面体现出来,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

  第三条 考核依据:

  以被考核单位的岗位职责、绩效计划目标完成情况以及日常考核档案为依据。

  第四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公司所有单位、部门和全体员工。

  第二章 绩效考核组织形式

  第五条 公司成立考核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为:

  负责根据公司年度整体经营战略规划,审定公司年度绩效目标管理体系,审核、审批考核计划和方案,解决、仲裁考核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审定公司季度、年度考核结果。

  第六条 考核委员会下设质量管理办公室,其主要职责:

  1、负责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

  2、制定公司考核计划和方案;

  3、负责考核前的培训工作;

  4、指导各单位(部门)的绩效考核工作;

  5、仲裁考核中的一般问题;

  6、协调与督察各单位的考核工作。

  第七条 组织形式及考核方式:

  公司采取二级考核形式组织考核,即考核分为两个层次,每一层次均从其工作流程、服务对象的角度进行:

  (一)单位(部门)的考核:

  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按季度对各单位(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以业绩考核为主,以目标管理结合kpi指标进行考核,部门的绩效就是部门(单位)负责人的绩效。

  (二)员工的考核:

  即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按月度对其责任范围内各岗位员工进行考核,考核主要运用目标管理方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其考核方案和考核结果由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

  (三)考核方式:

  考核实行机关部门和基层单位互动式检查,由质量管理办公室组织考核专班对各基层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并组织基层单位有关人员对机关部门进行检查考核。

  第八条 考核权限设定:

  (一)考核准备:

  质量管理办公室在每次考核之前,确定考核具体时间,准备考核所需要的考核评价表格,收集、整理考核所需信息,并组织、跟踪整个考核过程。

  (二)考核权限设定:

  1、对单位(部门)的考核:由公司质量管理办公室依据绩效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并根据绩效状况,确定下一阶段的改善措施。

  2、对单位(部门)负责人的考核:由公司考核委员会依据所属单位(部门)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考核,研究决定最后考核结果。

  3、对员工的考核:员工考核分初步核、复核:员工的所属单位(部门)对其进行初步考核,并给出考核结果;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员工考核标准、考核形式由单位(部门)自行制定,报质量管理办公室审定。

  第九条 绩效考核的周期:

  (一) 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员工业绩考核,其考核时间为:

  每月1~4日为对上月业绩考核时间,并确定员工下月考核指标;每月5日为考核结果的上报时间(节假日顺延)。

  (二)季度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单位(部门)业绩考核,其考核时间为:下一季度第一个月7号以前为上季度业绩考核时间,下一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为考核结果上报时间。

  (三)年度考核:每个年度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包括业绩、态度和能力考核,其考核时间为:

  1、每年度12月25日至下年度1月14日为考核时间,并确定下年度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

  2、每年1月15日为上年度综合考核结果的上报时间;

  3、每年1月16日至20日为年度考评统计分析与结果运用时间。

  第三章 绩效考核等级

  第十条 考核等级:

  月度、季度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

  (一)单位(部门)季度考核分为a、b、c三档,其中单位a档4名,b档6名,c档4名;部门a档3名,b档3名,c档2名。

  (二)考核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单位(部门)不能定为a档:

  1、单位(部门)员工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给公司利益和声誉造成影响或损失的;

  2、因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较大损失的;

  3、因发生计划外生育或其它重大事项的。

  第十一条 考评程序:

  (一)单位(部门)季度考评程序

  1、质量管理办公室主要以日常抽查形式对各单位进行检查,建立考核档案;并组织各单位人员对各部门进行集中检查,汇总检查考核情况;

  2、单位(部门)每季度末向质量管理办公室提交自查报告;

  3、质量管理办公室审议单位(部门)自查报告,并汇总考核档案收集的信息,出具考核结果;

  4、公司考核委员会负责对质量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考核结果进行审定;

  5、公布考核结果。

  (二)员工月度考评程序

  单位(部门)负责制定对员工进行考核的程序,考核结束后将考评结果汇总到公司质量管理办公室。

  第十二条 考核办法:查询记录法、书面报告法、重大事件法、平时抽查法等。

  第四章 考评结果与激励政策

  第十三条 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分数,确定部门(单位)和个人绩效工资,具体计算方法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 其他激励:

  主要适用于年终考评,方式有:

  (一)发放奖金:连续四个季度被评为a档的单位(部门)年底作为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并一次性发放奖金;年终被评为a级的员工,公司一次性给予奖金奖励。

  (二)培训:根据考评结果对各单位(部门)员工培训方案进行调整;

  (三)晋升:连续四个季度被评为a档的单位(部门)负责人和年终被评为a级的员工,公司在职务晋升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第十五条 惩处:

  对连续四个季度被评为c档的单位(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将给予一年内降半级薪酬处理,并由考核委员会决定是否继续在原岗位上予以留用。

  第五章 考评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质量管理办公室制定和下达有关考核计划及跟踪考核进度。

  第十七条 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负责员工月度和年度考核工作。

  第十八条 考核职责:

  (一)考核委员会负责对质量办公室提交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二)质量管理办公室组织、指导、监督公司各项考核工作;

  (三)各单位(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部门)员工绩效考核方案,组织实施绩效考核,提出考核结果意见,制定绩效改进措施。

  第十九条 绩效改进计划:

  负责人对员工考核中未达标项目分析原因,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为员工绩效改进提供帮助,并跟踪检查改进效果。

  第二十条 各部门应建立考评管理记录,并完善其档案。

  第二十一条 质量管理办公室汇总、登记考评结果,建立考评档案。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公司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修订或部分条款修订时,必须报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发布执行。

学生就餐管理规定_学生就餐管理细则 篇10

  为了树立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展现员工精神风貌,宣扬企业文化,规范员工统一着装,增强管理力度,现特对公司工作服的领用、着装和日常管理做出以下规定:

  第一条、工装配制说明

  1、员工试工期满后,可到综合办公室领取工作牌、工作装,并做好登记记录。

  2、综合办公室建立工作服管理台帐,应可明确追溯各部门人员领用时间、领用型号、领用数量等相关信息。

  3、工作服预计使用期限为三年,在使用期限内如因人为损坏、丢失、污染再领,将承担工作服的采购费用。

  4、费用:所有员工的工作服均由公司统一采购,服装费用先由公司垫付、后从员工工资中扣除。所购买服装的服装费用公司将按规定比例返还。

  5、离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服装的实际费用计算。

  (1)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两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

  (2)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两年以下者,辞职时,收取服装7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50%费用。

  (3)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一年者,辞职时,收取服装10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70%费用。

  第二条着装工作服的要求

  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根据不同季节统一着工作服。

  2、办公室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着装不严格要求,但着装要大方得体。

  3、在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活动时,如表彰大会、员工大会、培训、公司庆典等其它集体活动时全体员工必须着工作服。

  4、公司的工作服代表着公司的企业形象,员工穿着的工作服必须整洁、干净、无异味。

  5、男员工在穿夏秋装工作服时,原则上统一将上衣底边放置到裤腰边里,保持工作服的大方体得。

  6、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并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

  第三条、日常检查及管理

  1、各部门经理及组长日常对员工穿工作服的情况进行检查,行政综合部负责对员工工作服的穿着进行监督和管理。

  2、若发现员工没有按公司要求穿工作服、佩戴胸卡,每发现一次扣款50元,并责令其改正,每月三次以上者公司将作辞退处理。

  3、部门经理及组长应对所属员工穿工作服的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凡发现有员工每月有三次以上没有穿工作服者,相关部门经理及组长将负连带责任,处以50元以上罚款。

  4、工作服在该员工离职时必须收回,若没有上交的员工,公司将从工资中扣除服装费用(按实际价格扣除)。

  以上规定从签发之日起原规定不再执行。

  服装管理制度

  公司各部门:

  为了树立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展现员工精神风貌,宣扬企业文化,规范员工统一着装,增强管理力度,现特对公司工作服的领用、着装和日常管理做出以下规定:

  第一条、工装配制说明

  1、员工试工期满后,可到综合办公室领取工作牌、工作装,并做好登记记录。

  2、综合办公室建立工作服管理台帐,应可明确追溯各部门人员领用时间、领用型号、领用数量等相关信息。

  3、工作服预计使用期限为三年,在使用期限内如因人为损坏、丢失、污染再领,将承担工作服的采购费用。

  4、费用:所有员工的工作服均由公司统一采购,服装费用先由公司垫付,后从员工工资中扣除100元,做为工作服押金,员工离职时,上交工作服后全额返还押金。

  第二条着装工作服的要求

  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根据不同季节统一着工作服。

  2、办公室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着装不严格要求,但着装要大方得体。

  3、在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活动时,如表彰大会、员工大会、培训、公司庆典等其它集体活动时全体员工必须着工作服。

  4、公司的工作服代表着公司的企业形象,员工穿着的工作服必须整洁、干净、无异味。

  5、男员工在穿夏秋装工作服时,原则上统一将上衣底边放置到裤腰边里,保持工作服的大方体得。

  6、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并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

  第三条、日常检查及管理

  1、各部门经理及组长日常对员工穿工作服的情况进行检查,行政综合部负责对员工工作服的穿着进行监督和管理。

  2、若发现员工没有按公司要求穿工作服、佩戴胸卡,每发现一次扣款50元,并责令其改正,每月三次以上者公司将作辞退处理。

  3、部门经理及组长应对所属员工穿工作服的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凡发现有员工每月有三次以上没有穿工作服者,相关部门经理及组长将负连带责任,处以50元以上罚款。

  5、工作服在该员工离职时必须收回,若没有上交的员工,公司将从工资中扣除服装费用(按实际价格扣除)。

  以上规定从签发之日起原规定不再执行。

  盘锦圣宏热力有限公司

学生就餐管理规定_学生就餐管理细则 篇11

  第十四条 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应当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通知负责保管门(急)诊病历档案的部门(人员)或者病区,将需要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或者复制。

  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医疗机构应当加盖证明印记。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第十九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当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封存的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保管。

  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第二十条 门(急)诊病历档案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20xx年。

  第二十一条 病案的查阅、复印或者复制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学生就餐管理规定_学生就餐管理细则 篇12

  一、交接班的一般规定:

  1、为明确职责,交接班时,双方应履行交接手续,在按规定的项目逐项交接清楚后,交接人员先在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名,然后接班人依次签名,从此时起,公司的全部运行工作,由接班人员负责。交班负责人才能带领全值人员离开岗位。

  2、接班人员应提前10-15分钟到达,看阅交接班记录表,了解有关运行工作事项,然后准时开始正式进行交接班工作。如果遇有特殊情况,可以延迟时间进行交接班。

  3、值班人员必须遵照规定的轮值表值班,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调班。交接禁止使用电话等通讯方式或途中进行信用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岗位,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4、交接班手续未结束前,一切工作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如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交班人员可要求及指挥接班人员协助处理。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交接:

  1、 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尚未就绪时;

  2、 发生事故待处理、未经领导同意下班的,或事故正在处理中需当班人在场时;

  3、接班人员有酗酒或其他神志不清现象的;

  4、交班人员未经正式交接班手续,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5、交接班时发生事故与异常,应停止交接班。并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在交班值班长指挥下协助处理工作。

  三、凡交接班手续不全或疏忽大意,在本岗位范围内发生异常情况,又无法分清责任的由发现时的当班人员负责,并承担相当责任。

  四、交接班注意事项:

  1、交班工作必须做到“五清”、“四交接”:

  “五清”即:看清、讲清、问清、查清、点清。

  “四交接”即:岗位交接、记录交接、现场交接、实物交接。 岗位交接:交接班双方均应在同一岗位,面对面进行交接。 记录交接:指交班人与接班人,将所有值班情况面对面交接。

  现场交接:指现场将所有公司及办公设备,在现场交接清楚。 实物交接:指具体物件如文件通知、工具用具、办公等物件。

  2、接班人员听取交班人汇报结束后,对汇报不够清楚之处发问。经说明无误后进行对口检查。交班人员应陪同接班人员按照规定分工到现场进行交接巡视,对变动设备情况和新发现的设备缺陷,严重缺陷到现场交待清楚。

  3、交接班的内容一律以记录和现场交接清楚为准,凡遗漏应交待的事情,由交班者负责;凡未接清楚听明白的事项,由接班者负责;交接班双方都没有履行交接手续的内容,双方都应负责。

  4、在交接班过程中,需要进行的重要操作,异常运行和事故处理,仍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必要时可要求接班人员协助工作,待事故处理或操作结束或告一段落后,继续交接班。

学生就餐管理规定_学生就餐管理细则 篇13

  为强化企业安全工作管理,维持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进一步规范人员和物资的出入秩序,特制定本规定,望遵照执行。

  一、员工出入管理规定

  1、禁止随身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厂。

  2、员工需持有公司统一发放的“一卡通”出入厂区。员工未办理一卡通时,需持有由办公室发放的“临时出入证”出入厂区。因患急病、工伤等特殊情况需出门者除外。

  3、员工外出办事、请假等情况,需凭“出门条”出厂。

  4、本厂大门,每天上下班时间开启,其余时间关闭。

  二、来宾出入管理规定

  1、凡是来宾来访时,需在门卫处办理来宾出入登记手续,并说明来访事由,经征得受访人员同意后,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换取“来宾出入证”。

  2、团体来宾参观时,需填写“参观申请表”,须由有关接待部门陪同才准进入。

  3、员工家属、亲友因私事来访时,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得在上班时间内会客。

  4、外包或合作厂商出入厂区频繁者,向办公室申请“临时出入证”,凭证出入大门,没有申请“临时出入证”的厂商亦按照来宾来访出入厂手续登记后,方可进入。

  5、以上所有来宾来访,必须由受访人带领进入厂区。若宾客未指定受访人,必须说明来访事由,由相关部门指派专人带领入厂。

  6、若来宾进入车间参观,必须由受访人带领,并且在未经办公室许可的情况下禁止拍照、录像。

  三、车辆出入管理规定

  1、车辆入厂时,以司乘人员的驾驶证换取“车辆通行证”,并进行车辆登记后方能入厂。除特殊情况,轿车不允许入厂。

  2、载有物品的车辆出入厂区时,需对所载物品进行检查,具体检查细节参照本规定第四条“物品出入管理规定”中第1条。

  四、物品出入规定

  1、业务上往来的厂商或个人携带的工具、机器、物品等,应于进厂时先行登记,出厂时凭登记单核对无误后出厂。

  2、任何物品(包含成品、材料、废料、员工的大件私人物品和工具等)出厂时均需办理“物料出门证”, 门卫需仔细核对“物料出门证”记载的物品,是否与实物相符,检查无误后放行。

  3、门卫定期需将“物料出门证”按日期汇总整理,以便备查。

  七、相关单据 1、来宾出入证 2、车辆通行证 3、临时出入证 4、员工出门条 5、物料出门证

学生就餐管理规定_学生就餐管理细则 篇14

  为既使工厂办公室人员有一个舒适的办公环境,又节约用电、科学耗能、延长空调使用寿命,特制定本制度。

  1、科学使用 夏季室内温度高于30摄氏度方可开启制冷系统;冬季室内温度低于6摄氏度方可开启制热系统(按照办公室内悬挂的温度计所显示的温度值为准)。

  合理调控 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根据温差科学定时。空调的开关时间规定:综合管理部根据每月温度不同于每月一号的通知栏上贴出空调开关时间,各部门以此时间进行开关。早上8:00 11:30开空调,下午13:15 18:30开空调 特殊情况除外。

  2、 空调运行 请关闭门窗,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负责关机;严禁无人空耗。

  3、 夏季遇到雷雨时 应立即拔下空调插头,以免雷击导致空调损坏。

  4、 长时间不用空调 应将插头拔下,做好防尘处理,同时将遥控器内电池取出。

  5、 综合管理部定期组织做好空调室内机的保洁工作,每周必须擦拭一次(在断电状态下);特别是防尘网要每月清洗一次;以降低能耗。

  6、当空调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维修部检修;维修部不能修理的,应报采购询价外修;以确保空调的正常使用之需。

  7、 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空调损坏或不能正常运行的,肇事人要考核扣分;考核扣分2-20分。

  8、 为了本人和他人的健康,在空调开启的办公室内吸烟者书面警告处分,并加经济处罚。

  9、以上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责监督、检查。

  10、采取责任区划分,部门负责人连带责任的原则制定

  11、 责任人负责自己区域空调,电灯,门窗的开于关如第一责任人提前下班,其区域还有人未下班,需要委托其他人关空调及电灯 否则责任属于第一责任人

  12、最后下班之人负责检查办公区所有空调 电灯 门窗 开于关 4 行政人事中心负责对空调的采购 拆装 维护 管理

  13、区域负责人负责空调及相关电源关闭

学生就餐管理规定_学生就餐管理细则 篇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xx〕3号)和有关问答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党员不断增强党性观念,自觉按照规定交纳党费。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实现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二章 党费收缴

  第三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

  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

  对于只有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如: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第四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五条 企业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作为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是指: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职务)津贴补贴。活的部分是指: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

  对于只有特殊岗位发放的津贴补贴(如: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高空、高温作业和有害、有毒等岗位发放的保健类补贴)、以及社会保障类补贴、住房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表彰奖励完成某项工程项目有功人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第六条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第七条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民办非企业单位出资人、自由职业者等人员中的党员要自觉、主动申报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作为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第八条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离退休费总额包括: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

  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补贴(即: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各地各单位离退休人员普遍发放的补贴,相当于在职人员的规范津贴补贴)。

  对于只有部分离退休人员享受的补贴(不同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补贴、离休干部护理费等)、改革性补贴(住房提租补贴、住宅电话补贴、交通补贴等)、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养老金包括: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年金和统筹外养老金。

  第九条 农民党员中,从事农牧渔业生产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5元;领取定额补贴的村干部党员,参照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交纳党费;外出务工经商和承包集体林地、果园、鱼塘等经营项目的农民党员,要自觉、主动申报月平均纯收入,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第十条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十一条 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交纳党费标准:对在流入地就业的流动党员,参照第三条、

  第四条规定执行;对未就业的流动党员,其中,有固定收入的,仍按其原交纳党费的标准执行,没有固定收入的,每月交纳党费0.5元。

  第十二条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十三条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十四条 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通常情况下,先由党员本人将党费交给党小组长,再由党小组长交给支部组织委员,然后由组织委员集中上交上级党委。

  第十五条 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由流出地党组织在流入地建立党组织并进行管理的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在流入地建立的党组织交纳党费;由流出地党组织委托流入地党组织管理的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而未能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的流动党员,可向流出地党组织交纳党费,也可在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后,向流入地党组织补交党费。对于尚未落实就业去向,按有关规定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党组织的学生党员,仍向原就读学校党组织交纳党费,其交纳党费的数额,按在校学生党员交纳党费标准执行。

  流动党员返回原居住地或原单位后,原所在党支部应及时查验其《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的党费交纳情况。

  第十六条 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七条 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自愿一次交纳500元以上(含500元),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的党费,全部上缴省委。具体办法是:由党员所在基层党委代收,通过省辖市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等汇交省委组织部党费账户,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需汇交中央的由省委组织部转汇中央组织部,然后由中央组织部或省委组织部开具收据,并转交本人或其亲属

  第十八条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第十九条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二十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二十一条 各级党委上交和留存党费的比例:以党员全年实交的党费总额为基数,各省辖市党委,每年上交省委20% (包括上交中央5%),留存80%;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消防部队、警卫局党委,上交省委30%(包括上交中央5%),留存70%。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实交党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党委不再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上缴省委的党费应于次年2月底前一次性汇入省委组织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第二十二条 县(市、区)委和基层党委可以留存党费。县(市、区)委留存党费比例、可以留存党费的基层党委及其留存比例,由各省辖市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留存比例应当向基层倾斜。

  第二十三条 基层党组织及有党费留成单位党委,向上级党组织缴纳党费,应通过银行汇入上级党费账户,不要直接缴纳现金。

  第三章 党费使用

  第二十四条 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二十五条 使用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第二十六条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上缴的党费可按50%比例,定期下拨给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作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开展活动的费用。

  第二十七条 非公经济党组织中党员交纳的党费可大部分或全部返还给非公经济党组织,作为非公经济党组织开展活动的费用。

  第二十八条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第二十九条 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三十条 每项党费支出,都要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批件齐全,手续完备。要有书面使用申请报告或填写党费使用审批单,经主管党费的处(科)室审查提出意见,按规定程序报批同意后,方能使用。

  第三十一条 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章 党费管理

  第三十二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是代同级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管好、用好党费。各级组织部门、有留成党费的基层党委主要负责人要经常过问党费工作,分管负责人对党费工作负领导责任,职能处(科)室负责人对党费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三十三条 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承担党员教育管理的内设机构承办,具体财务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内设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委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

  第三十四条 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党费帐薄、凭证、报表等党费会计资料要按规定立卷建档,妥善保管。要认真做好机构改革和党组织设置调整中党费档案的移交、清收工作。

  第三十五条 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不允许将党费与其它经费混存混放,不得用党费账户办理非党费存汇业务。党费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

  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第三十六条 各级党组织要选派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强、作风正,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坚持原则并懂得一定财务知识的同志从事党费管理工作。要保持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对新接管党费管理工作人员,要坚持先培训,后上岗。

  第三十七条 党费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必须严格按照党费管理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理党费帐薄移交手续,并由主管领导亲自监交,由移交人、接替人、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字(盖章)。新接管人员必须继续使用移交的帐薄,连续记帐,不得自立新帐。

  第三十八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者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包括每名党员实际交纳党费情况。

  第三十九条 各省辖市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每年2月底前就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省委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县(市、区)委组织部及有留存党费的基层党委要于每年1月底前向上一级党组织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及数额;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四十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要检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对工作责任心不强,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学生就餐管理规定_学生就餐管理细则 篇16

  一、 管理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空调管理、爱惜和保护公共财产不受损坏,延长使用寿命,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为员工住宿提供舒适的场所,特制定本规定。

  空调使用的月份:5月—10月(室内温度≥28℃时开启) 空调使用的时间:白班:22:00—06:00 夜班:09:00—17:00 宿舍管理员每天负责空调开启与关闭的工作,统一管理。

  二、管理措施

  1、宿舍是员工业余休息的场所,宿舍空调属于公司财产,凡入住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安排,自觉遵守本规定的所有条款。

  2、每间宿舍公司将会安装电表,当月所产生的空调电费,由该宿舍入住人员平均分摊。如有员工离职时,则按其使用的天数计算电费。

  3、宿舍员工必须爱护公司财产,不得在空调机上钻孔、挖洞、钉钉子或切割、雕刻等。如因上述原因造成损坏,按原价的2倍赔偿。

  4、宿舍员工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特别是防触电、防雷击,严禁挪动、更改空调的位置,禁止在雷雨天气开启空调。

  5、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闭空调,长时间不用空调应将空调电源插头拔出。严禁宿舍内无人空调机照常运行。员工应自觉保护、延长空调的使用寿命。

  6、当空调出现故障时,宿舍管理员必须及时关闭电源、并尽快通知行政部主管安排相关人员及时维修,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开启。

  7、凡因空调使用不当或违规操作,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时,由违规操作者负责一切经济损失。如果没能查出违规操作的人员,则由该宿舍的全体人员平均承担经济损失。

  8、凡违反以上规定的员工,由行政部酌情给予处理。

  三、空调运行注意事项

  1、设置适当的温度,以得到舒适的休息环境。

  2、在制冷运行中,应关闭门窗,如果门窗有打开,室内冷气外流,会使空调制冷的效果降低。

  3、宿舍管理员应将预定的运行时间用遥控器定时设定好。

  4、请勿在空调出风口处放置阻挡气流的物体,否则降低空调器的效率,甚至使系统停止运行。

  5、在雷雨天气,请断开主电源开关,否则雷电会致机体受损。

  6、清洁或保养空调时,请断开主电源开关,否则可能会发生意外。

  7、切勿使室内机和遥控器受潮,否则可能会发生短路,甚至火灾。

  行政部

学生就餐管理规定_学生就餐管理细则 篇17

  一、学校不提倡学生携带手机到学校。

  二、学校对学生带手机到学校实行登记制度。从携带手机到校之日起到班主任处申报并登记姓名、品牌、手机号码、估价等基本信息。发生手机丢失或号码更改要及时在班主任处做信息变更。对未申报登记的手机学校将予以没收并通知家长来学校领回。

  三、禁止在早读课、自习课(包括白天、晚间)、上课、学校正式集会、晚间就寝后时间开机接打电话、收发短信、玩游戏、上网。如有违反,给予通报批评,同时扣除德育积分3分/次。学校将派人在以上各时段从申报表中抽号码拨打,如接通,将及时向家长通报,并将手机交家长保管,给予通报批评,加倍扣除德育积分。

  四、学校将实行手机统一上交保管制度,并设立上交、取回时间段,具体规定如下:

  (一)白天:每天上午和下午上课前10分钟为手机上交时间,下课和放学后为手机取回时间;

  (二)晚间:每天晚自习上课前10分钟为手机上交时间,次日早读课后为手机取回时间。

  (三)以寝室为单位(走读生单列),上交手机分袋保管。

  (四)在规定时间内,如遇特殊情况需开机联络,须向班主任或当堂科任教师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取回开机,联络完毕立即放回手机保管袋。

  五、各类考试期间禁止携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试卷作零分处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扣除德育积分5分/人次,并将手机交家长保管。

  六、手机需在固定充电区域充电,不得使用劣质充电器。

  七、学校提倡文明用机,收发健康有益信息,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干扰。

  八、本条例所有扣分纳入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班主任加强本细则宣传和督查。

  巢湖市卫生学校

  20xx年8月修订

学生就餐管理规定_学生就餐管理细则 篇18

  第一条 为加强商场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商场总部,各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或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必须由商场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长签发。

  第三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一般分三班:早班——7:00~15:00点;中班——15:00~23:00 点;大夜班——23:00~次日7:00点。

  第四条 商场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1次的处分。

  第六条 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

  第八条 (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商场时

  第九条

  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

  第十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无故旷工达7天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一条 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

  人员应于出差前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学生就餐管理规定_学生就餐管理细则 篇19

  第一条 本公司电话,主要是为了方便与外界沟通,展业务之用,不提倡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

  第二条 为发挥电话最大效能,节省开支 ,员工打电话时,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

  第三条 电话管理由综合部统筹负责,使用则由各单位主管负责监督与控制。

  第四条 电话使用须知:

  辖区内去洽谈业务,以三分钟为限,把握时间。

  注意礼节,长话短说,简洁扼要,避免耗时又占线。

  使用前应对讨论,商洽事情稍加构思或略作记录。

  使用电话时应登记,内容包括姓名,受话人(号码),起止时间,联络事项等。文秘资源网原创 本表每月转综合部呈总经理核阅 。

  长途电话一般由部门负责人挂拨,一般人员挂拨须先经部门主管允许。

  禁止打打私人长途电话。

  违反电话使用规定,电话记录未记载或记载不实,一律做记过处分,并处50-100元罚款。

  第五条 接听外线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大道网络公司!对方告之找某人时 ,说:“请稍等!”如不在,说:“他不在,有事我可转告 或请稍后再打!”等。视情况回答,原则是规范,简洁,礼貌。

  第六条 极其特殊情况需打私人电话时,公司将另行考虑。

学生就餐管理规定_学生就餐管理细则 篇20

  1、各区队所需矿车、花车、平板车,一律在前一天14点前将计划报调度室,由调度室安排用车计划,运输队值班队长安排落实,少送一个车罚值班队干5元,由调度室负责执行。

  2、各区队需平板车时到运输队办理用车手续,42小时必须送回,同时办理消帐手续,每超一天罚款10元,队干罚款2元。

  3、一吨矿车、花车各区队使用必须在24小时内运料班的时间内如数将车辆送到各盘区甩车场,少送一辆罚款10元。

  4、各区队计划的喷浆料车积压最多不得超过10辆,超一辆罚10元,凡出现水泥大底车由各区队自行处理,处理不好的罚款50-500元,直至负责全矿车费用。

  5、花车、吨车、平板车在使用中损坏,视损坏程度处以罚款50-500元,直至负责全矿车费用。

  6、各盘区甩车场只允许存放一个矿车,多余车辆必须在运料班时间内运出。每多存一辆车罚运输队值班队长5元。

  7、大巷、轨道巷及各盘区甩车场出现坏轮子,掉轮子以及其它坏车,运输队必须在24小时内处理好,否则每天每车罚款10元。

  8、各盘区甩车场及轨道巷、大巷的车辆谁翻倒,谁上道,否则每辆车每日罚责任单位负责人10元。

  9、各种车辆自然损坏,无论在什么地方,运输队接到通知后、要尽快安排处理。在不影呐生产的情况下24小时升井待修。影响生产的立即处理,否侧每辆每日罚款10元。

  10、对地面各单位(例如:修房装水等)使用的吨车,必须到机电科办理使用手续,用后及时交还,否则发现一车次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

  11、对使用活底矿车的单位,严禁私自偷卸运输车辆的轮对,发现一次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单位罚款300元,对这些单位的备用轮对,可到机电科办理登记手续后,由机电科免费发用一付,损坏轮对由使用单位及时上井,运输队安排修理。

  12、坏车、翻倒车辆,用后没及时倒出的车辆由运输队找到责任单位,报机电科,否则运输队负责。

  13、各种车辆运转情况由运输队在每日下午17点以前以日报表的形式报机电科,机电科每月底按本“办法”出罚款单。少报一次罚5元。

  14、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学生就餐管理规定_学生就餐管理细则 篇21

  一、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货梯使用管理,进一步加强对货梯安全检查工作和对公司财产、人员安全管理,结合有关货梯使用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员工货梯的使用

  三、 使用管理

  1、 即日起,各部门正常上班时间使用货梯需直接联系物业使用,非上班时间使用货梯;

  2、 非上班时间使用货梯需提前1-2天申请,系统上填写《货梯使用申请》,经部门领导审批,行政人事记录,前台联系相关联系人开通货梯;

  3、 货梯由专门人员操作管理,物业对于使用货梯提供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两种;

  4、 大型货物(集装箱、仪器设备、家具、大批量货物)需从货梯运送,其它小型货物(快递、小推车可装货物)可从楼梯运送;

  5、 货梯只限于载运货物,运货时不允许人员进入,如特殊情况需人员随货物运送的,只允许送货人员(最多2人),告知电梯负责人后,待电梯负责人进行安全措施警示后,方可跟随货物上下货梯,货物出电梯门后请随手按关门按钮关上货梯,以便其他楼层使用;

  6、 运送货物时尽量避开生产高峰期,运送过程务必由电梯负责人进行监管;

  7、 不得随意开启,不得损坏电梯及公共设备,不得载运未经妥善封闭包装的液态物体、扬尘物体和易燃易爆物品,对违反本通知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报行政人事部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派专人监督装运;

  8、 各部门不得私自联系物业开通使用货梯,因擅自使用造成货物及电梯损坏或生产延时造成的损失由使用部门自行承担。

  9、 如有特殊紧急情况,请及时联系行政人事部处理。

  本《办法》即日起执行。

  行政人事部

  二0xx年六月七日

学生就餐管理规定_学生就餐管理细则 篇22

  第一条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制出差申请单,出差申请单上必须列明出差目的、时间及任务,交部门主管签字批准后,报分管副总审核签字交行政人事部门备案后方可出行。

  第二条 出差任务因故延展,应及时报告主管,并通知人事部门更正登记。

  第三条 因工作需要联合部门出差的,各部门员工分别填写出差申请单,分别按照程序上报,不得代填代写。

  第四条 出差费用预支与报销:

  一、费用预支

  (一)因公出差,申请费用预支的,必须严格按照出差申请单载明的地点、时间、事由,合理计划安排,本着勤俭节约的道理,填写借款单,经部门主管签字批准后,报分管副总审核同意,才能向财务室借支。

  (二)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基本保障,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提高工作人员出差期间的工作积极性,特定差旅费标准如下:

  1、车船费

  (1)副总经理以上员工出差,可乘坐飞机、火车软卧、轮船三等以上舱位,凭票据报销。

  (2)部门经理及普通员工出差,只能乘坐汽车、火车硬卧、轮船三等舱以下(含三等舱)。有特殊情况,如行程紧张或事件重大,需乘坐飞机、火车软卧、轮船三等以上舱位的,须经过分管副总同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凭票据报销。

  2、住宿费

  (1)副总经理以上员工出差,按省内每天250元,省外每天300元,特区每天400元标准,凭票据报销,超出部分自理。

  (2)部门经理及普通员工出差,按省内每天200元,省外每天250元,特区每天350元标准,凭票据报销,超出部分自理。

  3、伙食费补贴

  (1)副总经理以上员工出差,按省内每天60元,省外每天80元,特区每天100元标准发放。

  (2)部门经理及普通员工出差,按省内每天50元,省外每天60元,特区每天80元标准发放。

  4、出差地交通费

  (1)外出办事,应以公交车代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出租车,一天内不得超过两次。

  (2)发生的交通费,一律凭票据实报实销。

  第五条 上述差旅费,如出差地有人接待,则不予另行报销。

  第六条 出差任务应在计划的时间内按时完成,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耽误,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及时向公司所属部门说明,否则一律按事假计算。

  以上规定自20xx年6月13日起执行。

学生就餐管理规定_学生就餐管理细则 篇23

  第一条 本公司公文,是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或商洽工作的重要工具。

  第二条 本公司公文,实行统一管理。公文的管理,要做到规范、准确、及时、安全。行文单位,要克服官僚主义和文牍主义。

  第三条 各部室、各单位及各有关人员,对公文中涉及国家、政府或本公司应保密的事项,必须严守机密,不准随便向他人泄露。

  第四条 公文保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其他为一般文件。绝密、机密文件打印一定要用专用磁盘。绝密文件只能印一份,由起草人送有阅文资格的人员传阅,机密文件按审阅人数打印,阅完后由起草人收回归档。秘密文件由阅文人妥善保管。

  文件机密级数,由发文单位的主管领导根据文件内容确定。

  第五条 公司发文的程序为:拟搞、审核(部门领导)、签发(公司领导)打印、发文、 催办、立卷、归档、销毁等。

  第六条 公司收文的处理程序为:收文、分文、传送、催办、立卷、归档。

  草拟公文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及地方性行政规章。

  (二)反映情况要客观,实事求是。

  (三)文字要准确、精炼,条理要清楚,层次要分明,结构要紧密,用语要规范。

  (四)人、地、物名、引文及时间要具体、准确。

  第七条 各级领导对送来的公文要及时阅批,急件的,当天批复;一般文件的,三天内批复。

  第八条 各级领导阅、批公文应仔细认真,阅完后要签名并注明日期,不得圈阅。需要签署具体意见的,要明确、具体。

  第九条 公司所有发文,发文单位应有存档,并将文件原稿(经领导签字)审核稿件连同正本二份送总裁办档案室存档。有领导指示的,还应附批复件。

  第十条 收文由总裁办公室统一负责。总裁办收文后,应先做好归类、登记,然后根据文件的内容,分送有关领导阅示。阅示完毕后,由总裁办收回归档。

  第十一条 所有文件发放,一定要有登记、签收手续。

  第十二条 公司发文,一定要由总裁办统一编号:

  (一)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一律×××字(××年)××号;

  (二)公司党总支发文,用××党字(××年)××号;

  (三)以工会、共青团、妇联名义发文,用××政字(××年)××号;

  (四)公司监事会发文,用××监字(××年)××号;

  (五)董事局发文,用××董字(××年)××号;

  (六)董事局委员会发文,用××董×字(××年××号;

  (七)董事局委员会所属机构发文,用××董××字(××年)××号;

  (八)其他管理部门的发文,用×××字(××年)××号。

  第十三条 董事会机构及经营管理部门除经对方同意,一般不对外发文。

  第十四条 红头文件,只适用于需遵照执行的制度、规定、决定、决议、纪要、任命等,其他文件一般用公司信笺印发。

学生就餐管理规定_学生就餐管理细则 篇24

  本商场的垃圾遵循分类处理,生活垃圾、可回收可利用垃圾(包装纸箱、空瓶等)、餐厨垃圾日产日清,单独处理的原则。

  1、商场商户处理流程

  1.1各商户每日产生的可回收可利用垃圾须投放到商场各楼层指定地点,由保洁进行整理,在19:00—20:00时间内由回收商进行清理,不得在店内存放过夜;

  1.2如遇垃圾量较大时,须提前通知运营,由运营安排回收商安排清理;

  1.3垃圾运送路线亦同餐厨垃圾运送路线,营业期间禁止自行处理垃圾,严禁将收集废品等社会人员带入商场内。

  2、餐饮商户处理流程

  2.1餐饮商户所产生的垃圾进行垃圾分类并自行处理,严禁混入生活垃圾中处理;

  2.2餐厨垃圾的清运时间分为(早:8:00-9:00,晚21:00-22:00),按指定路线进行清理,即由货梯进行清运,在货梯无法使用时,由安全通道进行清运;

  2.3餐饮商户在清运垃圾过程中,做好生活垃圾与餐厨垃圾的分类,餐厨垃圾必须袋装、扎紧袋口,防止垃圾袋损坏及异味散发,餐厨垃圾装袋后须放入密闭的垃圾桶中清运,应立即装车运走,禁止在商场内停留;

  2.4餐饮商户在运输过程中出现遗撒须及时清理干净,恢复原貌,具体清洁步骤:

  2.4.1. 清扫地面上的油渍,把油渍倒入有垃圾袋的垃圾桶内。

  2.4.2 用除油剂或配好比例的火碱对地面进行喷洒。

  2.4.3 将配制好的药液喷洒在地面上,停留5-10分钟,使油渍进行分解。

  2.4.4 用拖布擦拭一次地面,把留在地面上的污渍清理干净。

  2.4.5用热水清洗地面,然后用干拖拖干地面,直至洁净无异物。

  2.5处理餐厨垃圾需由店内员工负责,禁止将清理餐厨垃圾的社会人员带入店内。

  3、隔油池清理

  商户隔油池的清理需由专业人员将废油装入塑料袋并放入密封箱内进行清运,清运的过程中不得出现废油遗漏及外溢,如发现遗漏及外溢将对商户按照本规定条款进行处罚。

  4、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违反此规定的,按照污染程度对商户进行警告或罚款每次100元。如有更改将按最新颁布的规定执行。

学生就餐管理规定_学生就餐管理细则 篇25

  1.目的:

  由于危险化学品具有有毒、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特性,为使其在储存、使用过程中得到有效保管和控制,避免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防止环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被本公司定义为危险物品的所有物品在储存、使用的全过程。

  3.职责

  3.1 物资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3.2 安全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监督。

  3.3 仓库负责危险物品的日常保管储存。

  4.公司涉及危险物品:

  4.1 原料氨水

  是氨气的水溶液,无色透明且具有刺激性气味。易挥发,对眼、鼻、皮肤有刺激性和腐蚀性,严重能使人窒息。

  4.2 实验室化学试剂

  a.易制毒化学试剂: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体、原料和化学助剂等物质。目前公司主要涉及盐酸、硫酸、高锰酸钾等

  b.其他危险化学试剂:公司主要涉及酒精、苯类、酸碱类等

  4.3 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公司主要涉及:油漆类、电焊用氧气乙炔等

  5.管理内容

  5.1接触危险化学品人员的要求:

  a. 与危险化学品有接触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知识、职业健康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b.各级员工严格执行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各种安全制度,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都必须按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c.安全部要定期检查各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d. 安全部做好全体员工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

  e. 仓库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装卸、保管管理。仓管人员在接收物资时必须认真查验、识别危险物品。

  5.2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

  5.2.1所有的危险化学品由供方负责运输时,供应部要在签订合同前,对供方的的运输、装卸资格和能力进行调查评价,以确保危险化学品能安全到达目的地。

  5.2.2危险化学品由我公司负责运输时,供应部、销售部要确保运输方运输车辆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格;押运员、司机具有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资格。

  5.2.3仓库保管员和采购人员在危险化学品取样分析前,要考察运输过程中危险化学品的各种标识、包装是否完好、清晰,防护措施是否完整,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

  5.2.4危险化学品在装卸时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危险化学品装卸有关规定。 a.易燃、易爆化学品在装卸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得撞击、拖拉和倾倒,不得超高堆放、随意乱放。

  b.对碰撞或互相接触即可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应按规定进行运输和装卸,不得混合装运。

  c.对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易燃易爆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d.对有毒、有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在装卸时要防止泄漏,并配备防护器具。 e. 装卸车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5.3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出入库

  5.3.1危险化学品入库必须办理入库手续,并放在专用的危险化学品仓库,分类分区存放,做出明确的标识,并有一定的间隔;出库时要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5.3.2储存时,应严格按技术文件要求储存,要防潮、防水、做好通风工作,并定期检查储存情况,危险物品的发放定期核对,随发放,随登记,做到帐、卡、物相符。发现单物不符、标志不清、包装损坏、重量误差等情况,应立即报请上级领导妥善处理。

  5.3.3对不可配装的危险化学品,储存时必须要有严格隔离措施,剧毒物品应单独存放。

  5.3.4在满足使用要求下,应尽量减少危险化学品的储存量。

  5.3.5遇火燃烧、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注意防火措施,严禁露天堆放。

  5.3.6危险物品仓库要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并与生产、生活区之间达到消防规定的安全间距,小于规定安全间距应建造隔离墙。

  5.3.7危险化学品仓库和储藏室必须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必须配置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设备。

  5.3.8库房和储存室内严禁住人。

  5.4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

  5.4.1危险化学品在储存和使用过程中主要根据工艺规格要求使用,注意在使用过程中的防护措施。

  5.4.2储存和使用危险物品的单位或场所要有良好通风条件,加强对火源、电源的管理,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各单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要求和急救措施要明示,让每位员工知道。

  5.4.3储存和使用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杜绝危险品的跑、冒、滴、漏,操作人员必须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做好个人防护。

  5.4.4各种气瓶在使用时,距离明火10m以上,氧气乙炔瓶的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不得曝晒,倒置,平时使用与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

  5.4.5氨水的使用应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

  5.5报废处理

  5.5.1危险物品用后的包装物(或容器)不经彻底洗涮,不得改作它用。

  5.5.2危险物品和废渣,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5.5.3安全部编制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发放到相关部门单位,接触人员要熟悉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并严格按其要求操作。

  5.5.4当发生问题时,按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执行,并参照《事故报告与处理控制程序》的要求及时汇报、处理。

  秦皇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学生就餐管理规定_学生就餐管理细则 篇26

  一. 适用范围:工业园区各经营体及职能部门

  二. 目的:准确及时掌握人员出勤情况

  三. 实施细则:

  1. 考勤卡仅限本人使用,任何人不得代替别人刷卡。如发现代刷卡现象,刷卡人与代刷卡人各负激励100元。

  2. 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刷卡规定,上下班按时刷卡。上班未刷卡按迟到论处,负激励当事人10元/次。下班未刷卡,按旷工论处,负激励当事人50元/次。

  3. 忘记刷卡一律按旷工论处, 负激励当事人50元/次。

  4. 各经营体员工必须到指定的刷卡机进行刷卡,不得擅自到非本部门刷卡机上刷卡。否则,因违反操作规程而导致的无刷卡记录,责任自负。

  5. 所有人员因工作需要外出而不能正常刷卡的,必须向部门负责人递交申请,并严格按照申请表中的内容认真填写,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外出。申请单必须在当日填写,不得事后补办,外出时及返回时必须刷卡。申请单每月必须与考勤一同上缴部门考勤员处留存,月终与工资核算表一同上缴总裁办,以便复审及核对。

  6. 所有人员若无书面申请或申请未经领导确认外出的,一律按旷工论处,负激励当事人50元/次。

  7. 新入厂员工进厂5日内,必须办理考勤卡。否则,将对各部门考勤员进行负激励10元/位。

  8. 各部门考勤员每月应不定期对刷卡情况进行数据采集,并排查员工迟到、早退、请假情况,月终进行工资兑现。如发现一次弄虚作假及因此而引起的投诉,经落实情况属实后,将对责任人进行50-200元/次。

  四. 正常考勤时间:

  1. 白班:早8:10以前—16:30以后

  夜班:19:40以前—次日8:00以后

  注:正常考勤时间如有变动,将随时更改并通知各经营体及管理部门。

  本规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执行。

  总裁办

学生就餐管理规定_学生就餐管理细则 篇27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通讯管理,保证公司通信畅通,业务正常运行,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失误,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手机管理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公司各部门手机、手机卡发放、监督检查、维护、回收等管理。

  第三条 各单位/部门须设专职或兼职手机管理员负责本单位/部门手机管理工作。

  第二节 管理及使用规定

  第四条 凡公司正式职员均可申请手机与手机卡。

  第五条 公司销售系统的手机、手机号与各销售区域绑定,不随人员变更而更换号码;公司人力资源部指定的非销售系统岗位号码与岗位绑定,不随人员变更而更换号码。

  第六条 凡已申请公司手机号码的人员进行业务联系时必须使用公司号码。

  第七条 公司手机、手机卡自领用之日起由个人保管,若丢失或损坏的应及时汇报人力资源部办理,并由本人负责相关费用。

  第八条 如发现本人公司手机、手机卡私自交于他人使用,按次计算,首次扣当月25%的话费补助,第二次扣当月50%话费补助,第三次扣当月所有话费补助。

  第九条 公司手机、手机卡自领用起使用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在手机发生故障(没电、被停机、手机丢失等)暂时不能使用时,可自行安排使用其他手机,并设置呼叫转接,同时通知公司。

  第十条 如个人原因造成无法接通且影响工作者,按次计算,首次扣当月25%的话费补助,第二次扣当月50%话费补助,第三次扣当月所有话费补助。

  第十一条 使用公司手机、手机卡的人员,离职时需办理公司手机、手机卡交接手续,若出现损坏或欠费的由本人照价赔偿后方可办理离职。

  第十二条 公司手机、手机卡的使用由公司统一支付话费,如超出话费补贴标准,超出部分的费用在个人工资中扣除。

  第十三条 公司手机、手机卡相互绑定,不可机卡分离使用,如违规按次计算,首次扣当月25%的话费补助,第二次扣当月50%话费补助,第三次扣当月所有话费补助。

  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规定使用的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五条 凡违反本管理制度的,由人力资源部下发罚单,每月进行统计提交财务管理中心,由财务管理中心扣除话费补助。

  第三节 申请流程

  第十六条 公司各单位/部门如需申请公司手机、手机卡的,于每月25日前

  统一进行申请后报人力资源部办理。

  第十七条 手机卡申请流程

  (说明:审批层级空缺时须向上一层级递交)

  第四节 手机话费补贴

  第十八条 话费补贴为 每人200元/月。

  第十九条 各单位/部门所有公司手机的话费补贴由本单位/部门承担。

  第五节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生就餐管理规定_学生就餐管理细则 篇28

  为贯彻执行本公司《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办法。

  1目的

  1.1客观公正地分析和评价员工履行职责情况及实际工作效果,并依据考核结论正确地指导分配、实施奖惩,以充分激发员工的聪明才智和创造热情,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2完善目标管理体系。公司制定年度经营目标和阶段工作目标,通过逐级分解展开实施,必须有相应的配套考核体系。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部门工作的考核,以及对总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非生产人员的考核。

  3考核原则

  3.1重点考核原则:以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为依据,按照岗位职责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

  3.2分别考核原则:按对应的岗位职能设置考核要素逐项进行考核。

  3.3主体对应原则:由各自的直接上级进行考核,并就考核结果及时沟通。

  3.4部门联动原则:部门经理和一般员工的最终绩效均受部门整体考核结果的影响。

  3.5目标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部门的质量、安全、成本等专项工作,设置相应的权重,与考核期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并纳入考核体系。

  4考核组织

  4.1公司成立考核小组,对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小组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分管副总、总经办和人力资源部组成。考评结果由总经办负责汇总,人力资源部根据考评结果核定部门绩效。

  4.2各部门长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核工作,于30日前将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考核方式

  5.1采用月度考核制,每月对部门和员工进行考核。

  5.2采用通用评价和岗位职责评价法对员工进行考核,并结合目标管理法(部门整体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对部门进行考核。

  5.3部门考核:以公司下达的月计划和部门职责为考核内容,月终由部门长向考核小组汇报,考核小组根据部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评定考核结果。

  5.4员工考核:由部门长根据各岗位特点制定考评细则,参考附表三。部门负责人直接考核人数超过8人的,可指定人代为考核,再签批。

  5.5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员工考核的过程和结果有监督权。员工对考核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部投诉,由人力资源部调查后裁决。

  6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

  6.1部门绩效考核见附表一。

  6.2部门负责人考核内容:工作目标与关键指标考核结果(取百分率)与各类专项考核结果(取百分率)相乘,得当月绩效分配系数,见附表二。

  6.3员工考核内容:要求各部门针对岗位特征定出量化考核指标,并将考评标准告知本部门员工。

  7考核程序

  7.1员工每月26日向部门长提交工作报告,作为月度考核依据。

  7.2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报告、工作表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员工),打分并签字。

  7.3各部门考核表打分完毕,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7.4各部门长每月26日向公司考评小组交月度工作总结,作为部门月度考核依据。

  8考核注意事项

  8.1员工考核工作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每次考核时,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级必须与被考核者进行至少一次的沟通。部门考核由总经理办公室组织,并进行相关沟通和统计工作。

  8.2每月30日前,各部门将员工考核表、总经办将部门考核表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完成对数据的统计。

  9考核结果处理

  9.1连续3个月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9.2年度综合考核为“不合格”者,予以降级、降薪或解除劳动合同。

  9.3年度综合考核为“优秀”且无“不合格”记录者,晋一级。

  9.4职等五等以下员工,连续五年年度综合考核为“优秀”者,晋一等。

  10考核责任

  10.1不能在规定的日期内上交考核表的,视为考核者工作失误。每延误1天,减发考核者20%的绩效工资。

  10.2考核者应对被考核者作出公正评价。若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减发考核者20%的绩效工资;考核者一年内累计失误3次者,视同失职处理。

  11工资发放

  11.1公司按部门核发部门工资总额,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工资的考核发放。

  11.2绩效系数 绩效考核结果转化为绩效系数,实现其调节工资分配的功能。部门绩效系数和个人绩效系数均定义为百分制考核结果取百分率;其中部门长的个人绩效系数为工作目标考核结果与各类专项考核结果(取百分率)的连乘积。

  11.3部门工资计算方法

  部门工资=基本工资总额+年功工资总额+全勤奖总额

  +(岗位技能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 ×部门绩效系数

  =∑部门员工工资

  11.4部门负责人工资计算方法

  部门长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

  +(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部门绩效系数×个人绩效系数

  11.5员工工资计算方法

  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部门绩效系数×(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

  ÷∑部门(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

  ( “个人岗、效工资和” = 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 )

  12相关文件

  q/bw. 管理人员绩效管理办法

  13记录文件

  绩效考核表(部门)

  绩效考核表(员工)

  绩效考核表(部门负责人)

学生就餐管理规定_学生就餐管理细则 篇2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车辆系公司管理的公务车辆

  第二章 车辆管理与使用

  第三条 公司车辆由行政统一管理、统一调配。车钥匙统一放在行政部,任何人不得私自利用钥匙出车

  第四条 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驶证、保险卡、养路单、附加税告知证由驾驶员随车携带外,其余均由行政部统一保管。随车携带资料由车辆负责人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交接或者转移时应办理转移手续,随车携带资料一并移交。

  第五条 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需要用车时,应填写经部门负责人核准的《公务车使用登记表》报行政部(详情请看附件),行政部将根据公务的重要性安排车辆。未办理申请的、非紧急情况临时性用车,行政部将不予安排。(紧急状况临时用车包括:临时急需取件,临时送客户等。)

  第六条 员工归还是车辆时也是一样填写《公务车使用登记表》。把当时归还车辆的实际里程数报给行政人员,由行政人员记录在档,检查好当时车辆的仪容,并且拍照存档。

  第六条 驾驶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包括:车辆外观检查、记录起始于终止历程。

  第七条 使用者应爱护公务车,保持车内卫生,车内严禁吸烟,蹬踏内饰。

  第八条 车辆在行驶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第九条 驾驶员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不得公车私用或将车擅自借给他人驾驶。

  第十条 出车期间,车辆停放在安全位置。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

  第十一条 驾驶员出车,必须在当天把车辆开会公司车辆停靠地。

  第三章 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十二条 未经允许将车辆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者发生事故,所发生的罚款及责任由责任驾驶员自行负责。

  第十三条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发生车祸,应即刻与公司行政部联系。行政部应即刻派相关人员前往处理。

  第十四条 驾驶员因超速、超载、任意停车及其他违反佳通规则行为所发生的一切罚款和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发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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