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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当前新闻舆论监督的困境与出路浅议当前新闻舆论监督的困境与

分类:口号 日期:2022-11-06 09:56人气:加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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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当前新闻舆论监督的困境与出路

 一、引言

舆论监督,就是通过新闻媒体,让大众去议论和评说社会上不公正的人和事以及现象,使之改过或醒悟,把正确的观点告诉人们,把错误的东西揭露出来,使真理和正义伴着人们生产和生活,让真善美充满阳光。

舆论监督的界说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舆论监督,就是群众的言论,是指公民享有对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舆论监督的权利和自由。公民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和传播媒介,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督权,表达舆论、影响公共决策的一种社会现象。狭义的舆论监督,是指新闻舆论监督。就是社会各界通过广播、影视、报纸、杂志等大众传播媒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形成舆论,从而对国家、政党、社会团体和公职人员的公务行为以及社会上一切有悖于法律和道德的行为进行制约。

新闻舆论监督是民主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新闻媒介的重要职能之一。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对新闻宣传工作一贯强调,要始终不渝地坚持以正面报道为主的方针,同时又要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为加强舆论监督营造了一个宽松的政治环境和法治氛围,新闻舆论监督的地位和作用也日益显现出来。事实说明,通过舆论监督和对热点问题的引导,纠正工作中的问题,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呼声,把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各阶段的方针政策告诉群众,把困难和问题、前景和希望也告诉群众,把社会主义改革的前途、命运同亿万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紧地结合在一起,这对社会和民众的影响,具有比政策和法律更广泛的群众性和社会性,对增强社会和民族的凝聚力、树立国家和民族的形象,对弘扬时代正气、促进各项工作起着直接的重要作用。

新闻舆论监督从它诞生之日起,就代表着社会的正义、先进与邪恶、落后作斗争。因为舆论监督是“君子动口不动手”,常常只有借助其他手段最后才能达到目的,因此新闻舆论监督自己也常陷入尴尬境地。分析新闻舆论监督的困境,探寻新闻舆论监督的出路和有效方法是新闻媒体冥思苦想的大课题。特别是地方新闻媒体,更是迫在眉睫。

二、我国新闻舆论监督的现状分析

西方学者认为,舆论监督是进步社会的第四种权力,它与司法监督、政党监督、行政监督相比,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功能优势。这种观点我们虽然不敢苟同,但新闻舆论监督的重要性倒是已成为中国社会的普遍共识。

(一)、新闻舆论监督的基本情况

从目前新闻舆论监督的情况来看,是喜多忧亦多。喜的是近几年来,新闻传媒在坚持正面宣传和把握正确导向的前提下,舆论监督的力度有所加大,效果比较明显,其作用日益增强;
在当前,舆论监督已成为反腐败斗争的有力武器,是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步骤,也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新闻舆论监督呈现出三个明显特点:一是党和国家领导人以明确的态度支持新闻舆论监督,党的会议多次把舆论监督鲜明地写进有关报告和决议,以种种举动表明:新一届政府自觉地把自己置于新闻舆论监督之下。中央领导同志十分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江泽民总书记曾强调指出,要“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并对几次重大的舆论监督案件亲自作出批示。朱镕基总理对被老百姓称为“焦青天”的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倍加赞赏,赠予“舆论监督,群众喉舌,政府镜鉴,改革尖兵”16个大字,并明确指出“各级领导和社会各方面都要支持舆论监督”,极大地鼓舞了新闻单位和新闻记者。今年的温家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进一步扩大“新闻舆论对政府及其部门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成为“两会”内外的焦点话题。 二是把新闻舆论监督作为民主的一个重要内容,同时又作为推进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逐步建立了有关机制。三是新闻舆论监督的方式有了新的发展,传播内涵在不断丰富。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为代表,当前,全国的新闻媒体都不断在摸索新闻监督方面,创造了好的形式和经验。除《焦点访谈》外,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调查》、《东方时空·时空报道》、《今日说法》,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新闻纵横》,人民日报的《今日谈》、《人民论坛》,光明日报的《每月聚焦》,中国青年报的《求实篇》,北京电视台的《今日话题》,上海人民广播电台的《市民与社会》,深圳经济电台的《传媒一线》等,都有可借鉴的经验和做法。

但另一方面忧的是新闻传媒和记者在履行舆论监督这一职业和社会责任时,阻力重重,干扰不少,难度相当大。传媒单位固然要承受种种压力,而第一线采访记者更是首当其冲:或遭刁难谩骂,或挨恐吓威胁,或受拘禁殴打,或强迫交出录像带。有的记者甚至在事后仍心有余悸:“我都不知道以后会不会发生意外”,感叹“舆论监督为什么这么难”!应当说,就整个新闻传媒的舆论监督来说,新闻传媒和记者在实施舆论监督过程中受阻、挨打、遭难的典型案件被社会披露的还只是一小部分,更多的是相当一批报道胎死腹中。如当今一些权力部门就用红头文件限制记者采访,逃避舆论监督,这种做法,如果推而广之,新闻舆论监督就会是一纸空文,其后果可想而知。

比如说公安系统,虽然公安部明确表示,公安部门除特殊案例外,都应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欢迎新闻单位采访。但是在执行中往往不是这样,一些地方公安部门用内部通知、行政命令与公安部反其道而行之。2002年8月1日,兰州市公安局将一低公函透到兰州市6家都市类报纸负责人手中,宣布对16名记者予以“封杀”。公函称:由于个别记者因采访不深入,出现了一些严重失实的报道,这些失实报道,既违背了新闻报道客观真实性的原则,也损害了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形象,给公安工作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同时,鉴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和保密性,公安局以后将不再接待这16名记者,这些记者“再不宜到公安机关采访”。这份公函引起了全国广泛的关注。

兰州市“限制采访”事件暴露了新闻记者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无法可依的尴尬现状。宪法赋予了公民的知情权,记者的采访权也是法律赋予的,但却找不到相关的法律条款作为保障。

说起新闻舆论监督,人们言必《焦点访谈》,在很多时候,《焦点访谈》成为老百姓对新闻舆论监督认知的代名词,作为中央级新闻单位,搞起新闻舆论监督来的确有他们的特别优势,但对于地方新闻单位来说,舆论监督难带有相当的普遍性。这就凸现出舆论监督需要保护和保护舆论监督的现实迫切性。

(二)、开展新闻舆论监督的主要困难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转轨期,我们的不少媒体还未能完全从计划经济时代的阴影中走出来,这既有媒体本身的问题,也有社会认识的偏差。当前新闻舆论新闻监督的困难到底在哪里呢?我们结合平时工作和实际操作觉得舆论监督的困难主要表现在:

舆论监督难,原因是多方面的。根据许多媒体的体验,最难的是得不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或者说是难在一些握有一定权力的人的无端刁难和限制。他们可以用种种借口和理由,什么“影响团结”、“伤害同志”,什么“给党抹黑”、“给政府添乱”等等,来限制和阻挠媒体开展新闻舆论监督。而那些自己屁股上有屎,身子“不干净”的人,更是会千方百计地阻挠和压制媒体开展新闻舆论监督,对实施新闻舆论监督的媒体和新闻工作者打击报复,甚至不择手段地进行政治迫害。新闻媒体既要当好党和政府的“喉舌”,又要做好党和人民的“耳目”,这种喉舌和耳目功能的双重使命,往往使舆论监督操作起来有些难度。一般情况下,新闻媒体大多表现出喉舌功能十足而耳目功能不够的现象。因为发挥耳目功能就必然要通过公开批评或内部参考的形式来实施舆论监督,而舆论监督又往往会影响某一级单位或部门的形象和这些单位领导人的政绩等等,这样必然带来一些人的干预,而这些干预往往就是以“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或“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为借口,使媒体负责人左右为难。目前作为党报、党刊、党台且不说如何去监督它为之服务的同级党委和政府,就连去监督与同级党委和政府的下级单位或部门也常常摆脱不了领导的招呼或指令,以及有着中国特色的人情网。在现实生活中,舆论监督“只拍苍蝇,不打老虎”的现状,使人民群众尤其是当事人极不满意,也使媒体的舆论监督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从而使媒体自身对舆论监督产生畏难情绪。

当然我们处在一个变革时期,不少媒体已充分认识到新闻舆论监督的重要性。因为正确有效的新闻舆论监督能提高老百姓对媒体的关注度,能提高媒体的收视率。但在实际操作中媒体实施舆论监督的时空是极其有限的,因为每年逢年过节或重要会议期间,为突出喜庆或祥和气氛,舆论监督方面的报道就要退居二线。老百姓常常诙谐地称这个时候的屏幕洗过了。

另外,新闻舆论监督认识上存在一些误区。误区之一,人们喜欢把地方台的新闻舆论监督与中央台的《焦点访谈》进行比较,期望值过高。有人说,人家中央台能搞为什么你地方台不能搞?从大的来讲,中央台舆论监督有尚方宝剑在手,又面对的是全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其权威性、灵活性是地方新闻单位难与比拟的。

其一是财力无法比。同样是10多分钟的《焦点访谈》节目,中央电视台每期投入以万计,而地方台每期只能以千计,甚至更少,两者相差悬殊。

其二是人力无法比。办一个《焦点访谈》节目,中央台有几百人,而地方台有几十人就不错,市县一级只有12个人。人才的进出,中央台是优中选优,而地方台大多只能是凑合着办。

其三是权威性无法比。地方台一般很难抵制说情风,来自上头和权力部门的任何一个招呼,都可能使一期焦点被打死。而中央台则不同,来自地方的说情,基本上是春风难度玉门关。

其四是技术手段、信息渠道无法比。中央台记者使用的眼镜机、偷拍机动辄就是几十万元,天上有飞机,水上有快船,往往是几个拍摄组同时跟踪一件事,风大、雨大、力度大。信息渠道也是十分广阔,许多信息是通过互联网直接发送到中央台《焦点访谈》。

其五是舆论监督环境无法比。中央是要求《焦点访谈》做好政府镜鉴,而地方多半是害怕家丑外扬,以纸包火,结果经常被中央台《焦点访谈》曝光。

其六是品牌效应无法比。中央台《焦点访谈》经过多年的苦心经营,加之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他们的舆论监督已走入良性循环的轨道。与此同时,地方台则还在寻求定位,寻找节目的发展方向,基本没有优势可言。

误区之二,是对新闻舆论监督的片面理解,认为只有揭露和曝光才是监督。应当说新闻舆论监督是既重过程又重结果,对媒体本身而言,真实而又理性的过程更为重要。

误区之三,是媒体把有限的空间当无限的空间来运作,省台能管好一省的事,市台就应当面对一市之事。贪大求洋,只会适得其反,新闻舆论监督是给党和政府帮忙而不是添乱。总之,新闻舆论监督在地方要发挥应有的作用,走出这些误区是关键。那么,地方台的新闻舆论监督的出路在哪里呢?

三、提高我国舆论监督工作的对策

舆论监督是新闻传媒的基本功能之一,保护新闻舆论监督是会社会共同的课题。它涉及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对舆论监督的态度和行动;
涉及法律法制特别是舆论监督和新闻法制的建设和司法实践;
涉及社会各界对舆论监督的认识和支持,以及新闻舆论单位的主动争取、相互支持和善于自我保护等诸多方面。从舆论监督实施的情况以及新闻传媒和记者的切身感受看,以下六个方面尤为根本,值得重视。

第一是“尚方宝剑”。这是一个形象的比喻,意思是新闻舆论监督应当和必须得到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以及各职能部门的有力支持。实践证明,凡是舆论监督推进比较顺利的,必然有领导机关和领导人的支持和帮助在起作用。有力的支持不仅在于领导机关和领导人的权威对舆论监督的鲜明态度,而且在于能把舆论监督列入议事日程,使之规范化、制度化,抓严抓紧,落到实处。珠海市最近颁布了《珠海市新闻舆论监督办法(试行)》,对新闻单位的舆论监督制定了具体保护措施,对各级领导正确对待舆论监督也规定了一些制约措施,力求使舆论监督有章可循,这无疑是跨前了一步。

作为领导机关应该认识到对舆论监督的支持,是防止同级或下级部门工作不力或不正之风的有效手段,实际上也是对自身工作的良性推动。令人不解的是,现在,舆论监督较普遍碰到的一种现象是有些地区、部门和基层的“中梗阻”。可能是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作崇,小团体的利益驱动,盘根错节的关系和某些腐败不正之风等因素,也由于这些部门和基层的干部缺乏对舆论监督的正确认识和起码的法制观念。但是,舆论监督的阻力和干扰,更多的来自一些地区中层或基层的部门单位和干部。对此,特别需要上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直接过问,支持舆论监督单位的“尚方宝剑”要能一插到底,不仅要抓观念的端正,更要切实地为舆论监督排除阻力,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对舆论监督的态度,也应成为考察这些干部的内容之一。碰到梗阻,该批评教育的要批评教育,该处理的要严肃处理,违法违纪的要依法按纪惩处,这样,新闻舆论监督才能顺利推进。

第二是法律保障。这是说新闻单位要依法履行舆论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更需要法律强有力的保护。新闻舆论监督为什么难,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新闻法制还不够完备。虽然,我们已经有了《宪法》、《刑法》、《民法通则》等一系列大法、基本法和各类法规,但在具体操作中,难以从法制上明确具体界定的诸如舆论监督的法律地位以及法律责任,新闻舆论监督应当遵守的原则、方法和秩序,新闻单位及记者的包括依法行使舆论监督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对妨碍舆论监督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行为的惩处等等细则,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新闻舆论监督的法律保障,除了新闻单位必须严格依法实施舆论监督,依靠和正确地运用好现有的有关法律法规外,国家应当通过新闻立法(制定和颁布《新闻法》、《舆论监督法》等法律)来规范和管理新闻批评和舆论监督工作,使其能借助法律来改变无序和困难的状况,进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运行轨道。对有些地方或部门已有的为保护舆论监督和记者权益的有关规章条例,如《珠海市新闻舆论监督办法(试行)》,全国记协以及部分省、市记协组建的维护新闻工作者合法权益组织等,应充分重视,切实执行,并力求补充制定一些有关的法规规章,以发挥保护的作用。

法律保障的另一方面则是要求政法司法部门重视新闻传媒在实施正确舆论监督中产生的矛盾和问题,着眼新闻舆论监督的性质和实际,正确运用有关法律法规,秉公办案,排除外界的干扰。目前大家十分关心的是政法司法部门对蓄意阻挠破坏舆论监督的当事人,如何及时严肃执法的问题。即对那些威胁恐吓,打击报复,殴人致伤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严肃惩处。既要果断,避免拖延,又要量刑相当,防止失之过宽。执法严格了,处置到位了,是非明辩,扶正祛邪,警示社会,那些对舆论监督无法无天地阻挠的人也会引以为戒,有所收敛。

第三是同行合力。就是新闻舆论单位的相互支持,舆论监督也要形成合力。实践证明,对一些重大的典型的舆论监督事例,对一些严重干扰破坏舆论监督的重大案例,新闻传媒单位相互联手,协同作战,对扩大舆论监督影响,加大舆论监督力度,保障舆论监督的顺利推进很有好处。这方面成功的经验是不少的。如2002年6月22日,山西省繁峙县砂河镇发生一起金矿爆炸事件,有关责任人将37具遇难矿工遗体冒雨掩埋、毁尸灭迹,并破坏了爆炸现场,县政府上报“死2人,伤4人”。《中国青年报》陕西省的《华商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分别接到群众举报,立即派出记者前往采访,在迷雾重重中,他们紧密联手,在荒野中找到了矿方焚烧、掩埋矿工尸体的罪恶铁证,从而揭开了这起矿难最残忍、最恶劣的一幕:遇难矿工达37人。这些新闻报道引起了国务院总理的高度重视,指示联合调查组赶赴事故现场,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此后,事故责任人全部落网,繁峙县有关领导也接受调查审查。中央和地方多家新闻单位联手合作,成功地实现了一次强大的舆论监督合力,硬骨头终被啃下。当然,舆论监督合力需着眼大局,事件典型,有节有度,周密严谨,有利于切实推动解决问题,这是毋庸置疑的。

第四是严于自律。这是说记者自身的素质和修养,也是记者执行舆论监督的自我保护。实施新闻舆论监督首先受到冲击阻力乃至伤害的是记者个人。从这个意义讲,保护新闻舆论监督也就是要切实保护好记者的权益。而记者的严于自律,既是保护自己的重要前提,也是有力行使舆论监督的重要方面。新闻媒体及从业人员知法懂法是一个起码的要求,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最近编辑出版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自律维权手册》,值得每一位新闻工作者学习研究,近年来一些新闻单位的法人或从业人员因为舆论监督纠纷而被告上法庭的案例屡见不鲜。这就是说只有先依法保护好自己,才能伸张正义,主持公道。其次是问题要选准,事实要准确,材料要可靠充分,思考严密,客观有据。这本是记者的基本责任,也是自我保护所必需。这就要求记者必须作深入的调查采访,需要记者的正义和激情、毅力,不畏艰难,一抓到底。再次是要讲究采访策略,随机主动,灵活选择有利于采访调查的各种方式方法。这方面新闻单位都有很多好经验。如因地因事因时制宜地转换工作方式,相应采取明查暗访、入局探究、公开曝光、内参上报等手段。四是要有一身正气。舆论监督体现了扶正祛邪、弘扬先进、鞭挞丑恶的精神。这就要求实施舆论监督的记者要一身正气,真理在握,严格纪律,作风端正,勤于学习,模范遵守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这样,在舆论监督中才能立于主动,坚定有力。

第五是快速反应。所谓快速反应就是指从事舆论监督的采编人员和把关人员,以其扎实的工作作风和精湛的业务功底来缩短编播周期,同各种干扰舆论监督的人打时间差,尽可能避免舆论监督因说情而胎死腹中。快速反应是冲击有中国特色的人情网,提高新闻舆论监督成功率的有效手段。大家都知道舆论监督要“用事实说话,用镜头抓人”,但在现实生活中,说情者总是千方百计绕开这个公理,从鸡蛋里挑骨头,缩小自己的问题,拼命放大自己的成绩,牵扯各种人际关系,以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当然,快速反应不是乱来、瞎快,而是要以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前提,这就必然要求我们对舆论监督的选题加强策划,审慎对待。笔者认为领导重视、群众关注、普遍存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是舆论监督的重点,而着眼点又是重在解决问题。另外,快速反应还要注意把握“度”,宁可牺牲部分质量,以求得快速的播发。如2001年获得湖北新闻奖二等奖的消息《棍棒打市场,法理难容》,就是记者在事发后的第二天从武汉赶到蒲圻现场采访,在基本事实搞清楚了的情况下,当晚赶在说情人行动之前就播发了这条新闻,社会反映强烈,随后主管部门举一反三,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又如广西南丹透水事件,通过新闻记者的努力,被某些人极力掩盖的黑幕才撕开了一角,引起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使事故的调查处理步入正常轨道。

与此同时,对于媒体曝光的利弊也引起了不同看法。有人认为,事故曝光多,会影响当地社会稳定,影响党和政府的威信,因而往往阻挠媒体对事故现象的采访。

面对事故,假如媒体缺席呢?应该说,媒体保持沉默,正是肇事者、犯罪者所企盼的。在悄无声息处理事故时,无人监督,无人深究,肇事者可以和稀泥,可以推卸责任。明明是安全设备不过关、制度不合理,明明是非法作业、违法开采,肇事者可以说是成是不可抗力,说成是自然灾害,甚至可以将责任推到死难者身上。即使是上级政府前来处理,如果没有媒体及大众舆论的监督,他也许可以千方百计“摆平”一些官员。

假如媒体缺席,上级领导机关处理事故方针、政策可能在某些人手里走样,人民群众的利益可能得不到足够的保护。受害者默默地深埋于荒山,家属拿到一点微薄的赔偿,事故原因和责任或许不再深究。更可怕的是,产生事故的隐患并没有排除,玩忽职守、藐视法律的肇事者可能再次肇事,不称职的官员还有可能进一步高升,拥有更大的权力。

相反,正是由于媒体的作用,使事故的真相大白于天下。该吸取的教训认真吸取,该完善的制度认真完善,该追究的责任严肃追究。事故隐患因此减少,党和政府的威信因此提高,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程度因此增强。

如今,我们为今天中国的新闻媒体能直面事故感到欣慰。因为,我们的党和政府是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真正代表,面对灾难和事故,党和政府首先想到的是人民群众的安危和利益,想到的是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最大限度地杜绝和减少灾难、事故的发生。媒体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当然有责任有义务也有权利将事故真相及时告诉人民群众,使人们从不愿看到的事故中引出正面的积极的结果。

第六是打造品牌。要打造新闻舆论监督的品牌栏目,就必须加大投入,调集精兵,从政策上给予倾斜。正因为舆论监督难,树立品牌就显得尤为重要。像中央台的《焦点访谈》、湖北台的《焦点透视》等等,都是靠长久的培育才有了知名度,有了这些品牌栏目,舆论监督才会有影响力。当今中央台、新华社等权威媒体以及一些地方新闻媒体在打造舆论监督品牌方面是不惜本钱的,有的是高投入,电视节目每分钟的经费是几百上千元,甚至实报实销。有的是高薪聘用人才,力求提高节目的质量。从媒体的发展、未来的市场竞争来看,深度报道的竞争是很重要的一块,某种意义上讲,诸如舆论监督方面的深度报道就是未来媒体竞争的制高点。谁占领一席之地,谁就能拥有自己的生存空间。

总之,新闻舆论监督已成为时下新闻媒体竞相追逐的热点,也是难点,理性分析各自面临的困境,探寻新闻舆论监督的出路是十分必要的。在笔者看来,地方新闻媒体应立足本地实际,分析本地的社会和经济发展状况,因地制宜制定方法和措施,以求在舆论监督方面有所为才是上策,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和争取上级的支持也很重要。新闻舆论监督虽然是由 新闻媒体来实施完成,但其目的是为了社会的进步,因此新闻舆论监督必须根植于社会之中、人民群众之中,这样新闻舆论监督才会根深叶茂,硕果累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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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沃尔特·李普曼著,阎克文、江红译《公众舆论》2002年6月版。

9、何梓华主编 成美副主编《新闻理论教程》 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12月版。

10、《声屏世界》,2003年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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