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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2021年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分类:规章制度 日期:2022-11-06 09:45人气:加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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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2021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9 号)及《云南财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复试形式及内容

(一)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采取线下复试方式,请考生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研究业绩、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初步研究计划。复试分数满分100分,复试时长不少于20分钟/考生。

1英语满分10

主要测试专业英语、听力和口语。

2专业综合能力满分90

专业知识、研究业绩、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初步研究计划

(三)“定向师资培养计划”

     报考“定向师资培养计划”的考生须参加教师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考生才具备拟录取资格。具体方案详见《云南财经大学2021年“师资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专项计划”教师能力考核实施方案》(附件6)。

    、复试准备工作

(一)考生在本文附件下载打印《云南省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监测记录表》(附件1)。进行连续14天体温监测,如实填写监测记录表并签字承诺。考生在面试结束前尽量不要离开云南。

(二)从即日起,考生应注意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期间考生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须立即报告报名考区并到医院及时就医。未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考生,须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复试。

(三)考生应在复试考场时上交《云南省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监测记录表》,并按要求出示有效的云南省健康码绿码(彩色打印纸质版),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四)健康码非绿码或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根据全国疫情发展情况确定)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生进入考场时,应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保持适当距离,主动接受考场内的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考生进入考场后,要随时注意个人卫生,安检时配合摘下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参加复试。

(六)考试期间考生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立即报告监考人员,出现体温异常(体温高于37.3℃)的考生应服从学院的统一安排,到隔离备用考场参加复试或就医。

(七)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和信息的,取消复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缴费

(一)缴费

1.现场缴费

2.缴费时间:面试当天

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以指定方式完成复试费用缴纳,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校取消其复试资格。

、复试安排及复试流程

(一)复试日期

复试专业

复试日期

理论经济学

15-8

应用经济学

15-8

具体复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复试流程

1.报到:考生须按通知的复试时间提前一个小时报到,并按规定缴费。

2.候考:考生报到后,到指定的教室进行候场准备,复试开始后,考生不得随意进出考场。

3.开始复试:

复试期间,考生须注意自己的仪容仪表,文明礼貌。全程禁止录音、录像,禁止发布、传播复试相关内容。复试期间出现异常情况,须第一时间学院工作人员反映

4.结束复试:复试完毕后按照复试小组的要求退出考场。退出考场后,考生不得再进入候考室或复试考场。

六、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考生的复试成绩,登录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网站查询

七、录取及公示

(一)总成绩计算

1.普通招考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转化为百分制分数×60%+(复试成绩总分转化为百分制分数×40%

2.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

总成绩=复试成绩总分转化为百分制分数。

3.复试合格是指考生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考察合格,并且复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

(二)录取办法

1.普通招考

1)每位等额招生导师(招生目录中标注“*”的导师),根据招生计划,从报考本人复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考生(若拟录取考生主动放弃录取资格,则递补后一名考生),学校审核录取。

2)每位差额招生导师(招生目录中未标注“*”的导师)从报考本人复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推荐1名拟录取考生(若推荐考生主动放弃录取资格,则递补推荐后一名考生)。学校汇总导师推荐的人选,根据招生计划(推荐人选多于招生计划的数量即为差额)按推荐人选的总成绩择优录取。

2.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

导师根据招生计划,从报考本人的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考生(若拟录取考生主动放弃录取资格,则递补后一名考生),学校审核录取。

3.“定向师资培养计划”

“定向师资培养计划”的招生导师,根据招生计划,从报考本人的复试合格且教师能力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考生(若拟录取考生主动放弃录取资格,则递补后一名考生),学校审核录取

4.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体检不合格。

2)思想品德、政治素质考察不合格。

3)复试成绩总分(转化为百分制分数)低于60

4)报考“定向师资培养计划”的考生教师能力考核不合格,不能在“定向师资培养计划”中录取。

5.调剂原则

出现招生专业(方向)或导师的招生计划未完成时,按以下原则进行调剂:

1)按总成绩优先进行调剂。

2从复试合格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调剂

3)在同一学科门类内调剂。

4在相同招考方式内调剂。招考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

5报考“定向师资培养计划”的考生可申请调剂普通招生计划。

6)不接受校外调剂。

6.考生拟录取后,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人事档案转至学校;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保证全脱产学习的证明材料以及定向就业协议书。

八、体检

1.体检要求

我校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体检项目

1)五官科:视力/矫正视力。

2)外科:身高、体重、淋巴、甲状腺、脊柱。

3)内科:血压、发育及营养情况、神经及精神、肺及呼吸道、心脏及血管、腹部器官、肝脾。

4)心电图。

5)化验检查:肝功、肾功、血糖测定、血常规。

6)胸部X透视(肺结核)

3.体检报告提交

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并在学院(中心、所)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近2个月内(按提交截止时间计算)的体检报告。

体检报告提交截止时间: 2021120

体检报告提交方式: QQ邮箱:592017400@qq.com  

函调人事档案

学院(中心、所)对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函调人事档案,具体时间和要求,学院(中心、所)另行通知。

十、相关费用

根据物价局批准标准,相关费用收取标准:

复试费:150/人。

、违规处理

(一)复试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云南财经大学和报考学院(中心、所)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特别提醒: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二)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校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监督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考试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考生投诉,各培养单位纪委委员参与监督工作。考生如发现招生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可在115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投诉。

(二)投诉方式

电话:0871-65114879

邮箱:yncjdxjw_jsc@sina.com

、咨询渠道

学院(中心、所)成立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期间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联系部门:经济学院 

联系人:赵立 兰剑 

联系电话:1859312531313708462573

联系邮箱:592017400 

辅助联系平台:QQ群:552139758

 

附件1

云南财经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的指令,不得 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 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

2.考生应按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

定软件配合软件测试。按规定时间启动指定软件或登录指定网

络平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复试期间不允许启动QQ、微信、钉钉等其他与复试系统无关的软件。

3.考生应按照报考学院(中心、所)通知的复试时间准时参加远程在线复试的侯考,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到场侯考的,迟到20分钟以上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考生必须凭本人初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

网络远程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等。复试期间不允许

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5.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整个

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

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

构以任何方式助考。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

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6.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考生应衣着得体,不得佩戴口罩或墨镜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原则上不得使用耳机(耳麦)。不得佩戴手环等具有数据传输功能或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

7.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 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学院(中心、所)有特殊规定者,以学院(中心、所)规定为准。

8.复试过程中未经考务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9.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

10.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复试组老师要求退出网络复试考场。退出考场后,考生不得再进入候考室或复试考场。

11.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采用学院(中心、所)规定方式与招生学院(中心、所)保持沟通。

 

 

 

 

 

 

 

 

 

 

 

 

 

 

 

 

 

附件2

云南财经大学2021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本人是参加2021年全国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本人已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云南财经大学发布的《云南财经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等研究生复试相关规定和招考信息。我已清楚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盗窃、损毁、传播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教育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考生答卷、考试成绩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人了解并理解云南财经大学2021年关于士研究生复试的相关规定,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保证在报名及初、复试过程中,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各项身份认证、资格审核材料。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信息,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云南财经大学学校、复试学院(中心、所)的统一安排,接受校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复试规则,诚信复试,不违纪、作弊。

4.保证复试过程不录音录像,不保存和传播复试有关内容。

5.保证本次复试过程中不传谣、不造谣、不信谣。

若本人违背上述各项承诺,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接受取消考试资格、取消成绩、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数据库等处理决定。

特此承诺。

            身份证号码:                     

考生本人签名:                   

联系电话:                       

  期:                        

附件3

 

复试考生网络远程复试设备及环境

硬件准备

 

 

主机位

 

1部智能手机(摄像和语音功能可正常使用)或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带有摄像和语音功能)。两个机位设备即电脑和手机摄像头像素不低于标清720P(720*1280)。

辅机位

 

1部智能手机(摄像和语音功能可正常使用,内含可正常通话的应急电话卡)。

软件准备

 

 

主机位

 

Chrome浏览器最新版(苹果手机使用Safari浏览器最新版)、学信网APP最新版

辅机位

学信网APP最新版

提前下载好复试所需软件客户端,认真学习软件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云南财经大学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操作手册》。

网络

准备

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保障具备有线宽带网络、

WIFI、4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

环境准备

独立安静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不逆光。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资料,不能有其他人在场。

 

请考生提前做好网络远程复试设备及环境准备,复试前按照各报考学院通知要求进行模拟演练,确保复试顺利开展。如学院对网络远程复试相关设备及环境有特殊规定,以学院规定为准。

 

 

 

 

 

 

 

 

 

 

 

 

 

 

附件4

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当天考生操作流程

序号

时间节点

具体要求

1

考前45分钟

登陆复试平台,按照系统随机生成的面试序号等待面试。

2

考前30分钟

点击“进入考场”进入面试列表界面,查看并确认面试时间要求及考场信息。点击面试名称,进入实人验证界面,并完成验证。

3

考前15分钟

进入考场候考界面,查看考试开始时间、考试顺序、复试工作人员发送的群消息和私信等,随时关注考场动态。(此时,主机位使用电脑的考生,可通过界面下方 “调试摄像头”进行音视频调试。调试话筒、摄像头等设备,确保使用正常,保证手机、笔记本电量充足。)

4

轮到本人前10分钟

考生做好准备,清空复试环境内与复试有关的书籍、物品、人员,不可随意离开。

5

复试开始

考生接受复试工作人员邀请进入视频面试环节,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测试音视频效果。

(1)身份审查核验

考生须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拿在手中,配合面试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身份核验。

(2)复试环境查验

入场后需根据考官指示,缓慢、平稳地360度展示周围环节,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复试。

(3)随身物品检查

考生在面试室工作人员的指令下展示随身物品,除了本场复试规定可以携带的考试用品外,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一律禁止,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5)开始复试

6

复试结束

复试作答完毕,在考官的指导下,退出复试考场,完成复试

 

 

 

 

 

 

 

 

 

 

附件5

云南财经大学定向培养士研究生合同书

 

为适应用人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经甲、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委托云南财经大学(乙方)代为招收定向博士研究生。

一、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姓名和专业

考生编号

姓  名

学科、专业

学 制

 

 

 

   年

二、定向博士研究生的来源和分配

1定向博士研究生由乙方在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中按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录取。

2博士研究生毕业后,由甲方负责接收使用,乙方负责就业指导及分配。在学习期间因身体条件、学习能力等原因中断学习者,由研究生本人负责。

三、甲乙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1.乙方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位条例,负责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并保证培养质量。

2博士研究生毕业时,欲继续报考博士研究生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报考。

四、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2.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研究生毕业离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定向单位(签章)              培养单位(签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云南财经大学

 

                               

 

 

 

 

 

 

 

附件6

云南财经大学2021年“师资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专项计划”教师能力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学校《2021年博士招生章程》和《云南财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2021年招收的“师资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参加教师能力考核,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2021年报考了“师资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专项计划”并进入复试的考生。

二、考核形式

说课、讲课

三、考核内容

(一)时间要求

说课时间3分钟,简明扼要介绍教学设计:包括教学目的、重点难点、内容安排和教学方式方法等;讲课时间12分钟。把12分钟的教学内容作为一个完整的教学单元完成教学任务。

(二)教学形式

制作和使用PPT教学。

(三)教学内容

自己选定与所报考专业密切相关的教材,选取教材任意章节一课时内容作为主讲专题。考生自备教材,携带纸质教案:考核开始前,向考核专家提交与讲课内容一致的教案。  

四、成绩评定

各学院聘请复试专家组成教学能力考核小组,在复试前安排教学能力考核,按照以下评分规则进行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考核专家根据评分规则独立给每一位考生打分,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最后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合格的考生才具备拟录取资格。

 

 

附件:

《云南财经大学2021年“师资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专项计划”教师能力考核评分表》

 

 

 

 

 


《云南财经大学2021年“师资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专项计划”教师能力考核评分表》

 

考生姓名:

评价项目

分值

评  价  标  准

得 分

 

 

40

1.课堂结构完整,具有较强的逻辑性;

2.教学目标明确,重点难点突出;

3.教学内容正确,信息量充足,基本概念、原理讲解清楚,没有知识性、科学性错误;

4.教学内容编排合理、层次分明。

 

30

1.教法灵活多样,能体现启发性原则,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善于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使用普通话教学,教学语言准确、生动,有表现力和感染力;

3.表达简洁流畅,语速适度。

 

 

 

课件

制作

15

 课件体现服务教学目标承载教学内容的原则;形式多样、表现丰富;简洁、规范、美观。

 

教  态

10

服饰得体,仪态庄重大方,感情充沛,善于调动情绪。

 

时间掌控

5

时间分配合理,既能用够时间,也不超时

 

总 分

 

 

考官签名:                               间:               

 

 

 

 

 

附件7

云南省2021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二)考生在本文附件下载打印《云南省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监测记录表》(附件1)。自12月22日开始,提前申领“云南省健康码”,定期登录确保健康码状态有效。进行连续14天体温监测,如实填写监测记录表并签字承诺。考生在考试结束前尽量不要离开云南。

(二)12月22日起,考生应注意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期间考生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须立即报告报名考区并到医院及时就医。未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考生,须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生应在首场考试进入考点时上交《云南省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监测记录表》,并在每场考试进入考点时按要求出示有效的云南省健康码绿码(彩色打印纸质版),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四)健康码非绿码或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根据全国疫情发展情况确定)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生进入考点和考场时,应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保持适当距离,主动接受进入考点和考场内的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内,要随时注意个人卫生,安检时配合摘下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参加考试。

(六)考试期间考生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立即报告监考人员,出现体温异常(体温高于37.3℃)的考生应服从考点的统一安排,到隔离备用考场参加考试或就医。

(七)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和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

云南省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监测记录表

姓名:            准考证号:               身份证号:                   考点:

监测日期

本人及同住亲属健康情况

(是否有乏力、发热、干咳,

和鼻塞、流涕、咽痛和腹泻等症状)

本人及同住亲属

是否接触境外返滇人员或中高风险地区返滇人员、是否有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

是否离滇

12 

健康□    不适□

否□   是□

是□  否□

1223

健康□    不适□

否□   是□

是□  否□

1224

健康□    不适□

否□   是□

是□  否□

1225

健康□    不适□

否□   是□

是□  否□

1226

健康□    不适□

否□   是□

是□  否□

1227

健康□    不适□

否□   是□

是□  否□

1228

健康□    不适□

否□   是□

是□  否□

1229

健康□    不适□

否□   是□

是□  否□

1230

健康□    不适□

否□   是□

是□  否□

1231

健康□    不适□

否□   是□

是□  否□

11

健康□    不适□

否□   是□

是□  否□

1 

健康□    不适□

否□   是□

是□  否□

1 

健康□    不适□

否□   是□

是□  否□

1 

健康□    不适□

否□   是□

是□  否□

本人及同住亲属身体异常情况

 

 

 本人承诺:我已知晓云南省2021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并保证严格遵照执行。我将做好个人防护,如实填报监测记录表,自觉遵守考点防疫要求,如有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出现,将及时向考区报告,并立即就医。如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考生签名:                     联系电话:

注:考生应在首场考试进入考点时出示并上交此表,并在每场考试进入考点时出示彩色打印的健康绿码。健康码非绿码或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根据全国疫情发展情况确定)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本文TAG:经济学院  博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  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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