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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院锚点2021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分类:规章制度 日期:2022-11-06 09:45人气:加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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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院2021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为做好2021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成立由学院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学生教育管理科负责老师、研究生教务秘书、各学科导师代表和研究生代表等组成的评选工作组。

 长: 张远帆

副组长: 曾昭海

 员:隋鹏、朱万斌、张明才、孟庆峰、朱作峰、孙群、王向峰、张洪亮、王婷、张莹、田沁兰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3.学习认真刻苦,各门课程成绩优良,取得一定的科研创新成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科技创新竞赛,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5.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毕业生,不得参加评选。

6.上报资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已经评选为优秀毕业生但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优秀毕业生要求的学生,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资格。出现以上情况并已经发放证书的,取消其荣誉称号并收回证书。

学术型优秀毕业生需具备如下条件

学习认真刻苦,无不及格成绩且各门课程成绩优良。

②在校期间取得一定的科研创新成果,如论文、专利、著作等。

③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

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以上奖学金者可优先推选。

社会服务型优秀毕业:

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工作小组组织进行考核,具体从思想品德、社会实践、学生工作三方面进行考察,具体考核办法见评选细则(附件4)

②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者,可优先推荐评选。

③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和志愿服务,积极投身国家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表现优异的毕业生,可重点推荐评选。

项目

分值

思想品德

满分40,超过40分按40分计算

社会实践

满分30,超过30分按30分计算

学生工作

满分30,超过30分按30分计算

注:以上加分项目均需为在校就读研究生期间。

三、名额分配

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组根据学校本年度分配到学院的总名额, “学术型优秀毕业生 32名、 “社会服务型优秀毕业生16名。

 

农学院2021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社会服务型评选细则

一、思想品德:满分40分,超过40分按40分计算

1)毕业后自愿去西部就业的毕业生加20分;

2)毕业后自愿去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选调生或基层公务员)的毕业生加20分。

减分项目

1)党员没有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无故不参加党支部会议、党日活动等党支部活动,一次减5分,最多减10分(党支部考核);

2)团员集体观念差,不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团支部会议、团日活动等团支部活动,一次减5分,最多减10分(团支部考核);

3)不遵守公共场所包括校园、学生公寓(宿舍)的管理规定,在宿舍使用违规电器,如经发现取消当年评选资格。(研究生辅导员考核)。

4)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学校防疫规定的,经发现查实后扣除30分。

 

二、社会实践:满分30分,超过30分按30分计算

1)获得北京市优秀党支部、优秀团支部、红色1+1优秀支部、优秀党团日活动的集体,主要负责人(党支书、团支书)加20分,每位同学加15分;获得校级五四青年标兵集体、优秀党支部、优秀团支部、红色1+1优秀支部、优秀党团日活动的集体,主要负责人加15分(班长、党支书、团支书),每位同学加10分;获得院级优秀党支部、优秀团支部、优秀党团日活动的集体,主要负责人(党支书、团支书)加10分,每位同学加5分。不同年度可以累加加满为止。

2)被评为国家级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加30分、省部级优秀个人加25分、校级优秀个人加10分。获得国家级优秀实践小队的小队队长加20分,小队成员加18分。获得省部级优秀实践小队的小队队长加15分,小队成员加13分。获得校级优秀实践小队的小队队长加10分,小队成员加8分院级社会实践所在小队获得前三名,小队队长加10分,小队成员加8分获得四到六名,小队队长加8分,小队成员加6分获得七到十名,小队队长加6分,小队成员加4分。同一年度同一实践小队获得的奖励只取一项最高,不可累加;不同年度可以累加加满为止。

3)获得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五四青年标兵、优秀志愿者的同学,加20分;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五四青年标兵、优秀志愿者的同学,加10分;获得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志愿者的同学,加5分。不同年度可以累加加满为止。

4)获得校春季运动会竞技类个人比赛项目所获名次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5分、第三名加4分、第四名加3.5分、第五名加3分、第六名加2.5分、第七名加2、第八名1.5分;集体项目分值相应减半。校春季运动会趣味类个人比赛项目所获名次第一名加4分、第二名加3.5分、第三名加3分、第四名加2.5分、第五名加2分、第六名加1.5分、第七名加1分、第八名0.5分;集体项目分值相应减半。凡参与运动会竞技个人项目加2分,参与趣味类个人比赛1分,集体项目分值相应减半。此项满分10分,不同年度可以累加参与分和得奖分值可累加,同一年度不同项目取高不累加,加满为止。

5)获得校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奖项的队员每人加10分,主要负责人加15分。(创新创业大赛主要是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大赛等,其他创新创业大赛赛事由学院团委审核认定)

6) 在疫情防控期间,参与疫情防控、春耕服务的学生加5分;表现突出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新闻报道的另加5分。 

三、学生工作:满分30分,超过30分按30分计算

1)担任校、院研究生会主席,院党委工作室副主任,加30分;

2)担任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党委工作室部长,校、院研究生会副主席,加25分;

3担任党委工作室副部长,校、院研究生会部长、团支书、新生辅导员加,20分;

4)担任校、院研究生干事、党委工作室干事,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加15分。

担任的学生工作任期需满一年,不满一年者,经学院核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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