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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应知应会的十项内容

分类:谈话记录 日期:2022-11-04 19:31人气:加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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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应知应会的十项内容_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大全

2019 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大全 1、2019 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中央 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的工作 目标,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 关键点,以基层组织建设为着力点,抓住突出问题,奋力攻坚克难, 进一步提高组织化、专业化、法治化、社会化水平,推动专项斗争持 续深入、不断实现新突破。

2、重点打击的十二种“黑恶势力”是什么?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 渗透的黑恶势力;(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 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 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四)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 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六)在商 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 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 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 力;(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十)组 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 势力;(十一)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二)同时,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3、什么是黑社会性质组织?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 以下特征:(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 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 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 活动;(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 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 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4、常见的扫黑除恶的口号有哪些? ⑴出重拳,扫黑恶,保平安; ⑵强力扫黑,铁腕惩恶,消除病灶,铲除土壤; ⑶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⑷主动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 ⑸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5、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有哪些?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 通知》的明确要求,中央成立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整合 政法、组织、纪检监察等 24 个部门参与其中,对各部门都明确了具 体的扫黑除恶职责。

组长:郭声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赵克志、周强、张军、李书磊、齐玉、陈一新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扫黑办)主任:陈一新(中央政法委 秘书长) 6、涉黑涉恶举报方式有哪些? 全国举报方式: 扫黑除恶举报网站:; 举报信箱:北京市邮政 19001 号信箱; 举报电话:010-12389。

各省市县扫黑办及公安机关都设有专门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 7、2019 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着力破解“十个问题”有哪些? ⑴针对有些地方站位不高的问题,要深化思想认识,把推进专项 斗争作为讲政治的实际行动,切实强化使命担当。

⑵针对有些地方部署形式化的问题,要聚集重点、把握节奏,深 化斗争部署,增强斗争实效。

⑶针对有些地方发动群众不充分的问题,要深化宣传发动,创新 宣传方式方法,充分调动和激发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 动性。

⑷针对有些地方线索核查质效不高的问题,要深化核查机制手段 创新,拓展线索收集渠道,提升举报线索核查效率。

⑸针对有些地方重点案件查处不力的问题,要深化斗争策略运用, 整合办案力量资源,攻克一批涉黑涉恶大要案。

⑹针对有些地方执法思想不一致的问题,要统一执法思想,深化 法律政策适用,明确办案标准,提高办案质效。

⑺针对有些地方黑恶势力“保护伞”打击难的问题,要深化“打 伞”机制的完善落实,做到深挖彻查、除恶务尽。

⑻针对有些地方存在打击“盲区”的问题,要深化综合治理,全 面排查整治、消除“盲区”,促进专项斗争均衡发展。

⑼针对有些地方扫黑办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要深化各级扫黑 办建设,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⑽针对有些地方开展督导不力的问题,要深化严督实导,倒逼专 项斗争举措落地见效。

8、2019 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做好哪三个把握? ⑴要把握好“时”。

要认清明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所处的关键时段,认清当前黑恶势 力犯罪的新动向和新特点,更好地掌握专项斗争主动权,增强工作的 预见性、针对性和创造性。

⑵要把握好“度”。

要科学谋划、深化部署,在“深挖根治”上下功夫,在全面纵深 发展上见成效,在思想认识更有高度,在横向拓展上有广度,在除恶 务尽上更有力度,在全社会参与热情上更有温度。

⑶要把握好“效”。

要坚持效果导向,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近期效果、中期效果、长期效果相衔接,不断优化抓落实、抓推进的 有效举措,确保专项斗争有实效、有长效、有真效。

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部署的? 2018 年 1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的通知》,拉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序幕,擘画了扫黑除 恶专项斗争的“路线图”。从《通知》中可以发现,已经开展 10 多 年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变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打” 到“扫”一字之变,其深度、广度和力度前所未有.这是以习近平同 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 “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入历史交汇期的宏大视野,部署开展的为

扫黑除恶进行时……应知应会的十项内容_“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点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点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什么时候开始?2018 年 1 月 23 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蓝图”是什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 2018 年 1 月开始,至 2020 年底结束,为期 3 年。2018 年:治标。启动,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 得到有效遏制。2019 年:治根。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20 年:治本。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三、扫黑除恶的主要特点是什么?已上升至国家战略、斗争对象更加广泛、斗争手段更加丰富、更加强调依法打击。1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五个坚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五、“扫黑除恶”中的“黑”与“恶”指的是什么?“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六、“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哪“四个特征”?2 1.组织特征。较稳定、人数多、有明确的组织者。2.经济特征。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有经济实力。3.行为特征。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为非作恶。4.危害性特征。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七、“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1.一般为 3 人以上(相对固定);2.经常纠集在一起;3.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4.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5.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3 八、“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1.有 3 名以上较为固定的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2.经常纠集在一起;3.共同故意实施 3 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等。九、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1.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2.利用手中权力;3.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十、“软暴力”具体表现是什么?1.暴力、威胁色彩不明显;4 2.实施者有暴力威胁的可能性;3.会使人产生恐惧、恐慌;4.影响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5.通过 “谈判”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十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是什么?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 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以下 18 类对象: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5 2.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 “乡霸”;3.破坏农村治安秩序,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 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信访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 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6.盘踞在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 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菜霸”类黑恶势力;7.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随意殴打、威胁商户、业主的“砂霸”“水泥霸” 类黑恶势力;8.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 霸”“货霸”类黑恶势力;9.寄生在医疗机构、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6 10.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 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11.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12.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各类纠纷,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 “讨债公司”“调查公司”“职业医闹”“地下出警队”“打手市场”等黑恶势力;13.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及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具 有明显“农村性和团伙性”特点,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的“电信诈骗”类黑恶势力;1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的黑恶势力;15.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16.与境外有组织犯罪团伙相互勾连,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外赌博并在放贷后非法拘禁参赌人员,在边境口岸 敲诈勒索出入境商户的黑恶势力;17.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18.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7 这些罪行 你应该知道!一、什么是强迫交易罪?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 为。二、什么是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 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伤害的结果, 可能是轻伤或重伤, 也可能是致人死亡。三、什么是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四、什么是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8 五、什么是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六、什么是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 共秩序的行为。七、什么是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 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 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八、什么是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罪是指开设以行为人为中心,在其支配下供他人赌博的场所的行为。换而言之,就是经营赌场。九、什么是组织卖淫罪?9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他人从事卖淫的行为。10

扫黑除恶进行时……应知应会的十项内容_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内容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内容一、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扫黑除恶重要批示 2017 年 11 月 8 日,在中办《文摘》(第 160 期)上做出重要批示:要开展一轮 新的扫黑专项斗争,重点在农村,城市也要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 区、 行业和领域, 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整治。扫黑除恶要与反腐结合起来, 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加强基层组织建 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层夯实筑牢。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目标 2018 年: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迅速收网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深入 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保持高压态势,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氛围。

2019 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 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 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 倒性胜利。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 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

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一案三查”,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 力背后的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五、黑恶势力解释 黑势力具备以下四个特征:一是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 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是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 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以“黑”护商,以“商” 养黑);三是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 欺压、残害群众;四是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庇护或者纵 容(保护伞),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内或者行业内(行霸、村霸、区霸),形成非 法控制或者重大恶劣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秩序以及百姓生活,造成一定的社 会恐惧感。

恶势力具备以下四个特征:一是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人数较多(一般为 3 人或 3 人以上)有相对明确的组织者或者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是在一定区域 或行业内,多次(一般为 5 起或 5 起以上)以暴力、威胁、干扰等手段,有组织地实 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等违法 犯罪活动,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和暴力性;三是严重扰乱一定区域或行业的经济、社会 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四是一般无合法经济来源,经济实力较弱,没有大 的经济实体,保护伞和关系网不明确,层次较低。

六、扫黑除恶基本原则: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七、十种黑恶现象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强占 庄基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庭、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 力。

4.在征地、 租地、 拆迁、 工程项目建设、医患纠纷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装修沙石市场、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 非法占地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 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8.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9.操作、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其它黑恶势力。

中铁 XXX 局集团 XXXX 有限公司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项目经理部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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