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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

分类:工作计划 日期:2022-11-04 15:33人气:加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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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

 

一、计划目的和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继续深化土地供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积极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促进我市社会经济计划发展中的导向作用,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国土资发〔2010117号)等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以及土地市场供需情况等,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坚持集约节约用地,精准高效配置土地资源,用好增量、盘活存量,科学安排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闸门作用。以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和利用方式转变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城市综合服务水平,促进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供需平衡,盘活存量。统筹佛冈县发展用地需求,保持土地供需动态基本平衡。加大对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和存量土地挖潜力度,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

2.突出重点,有保有压。优先保障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现代化服务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先进制造业项目,稳定房地产用地供应,通过确定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总量、用途结构、空间分布和供应时序,调节产业结构和区域发展速度,保障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3.健全机制,节约集约。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规范土地供应方式,积极探索租让结合、先租后让、弹性出让等差别化土地出让方式,促进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作用和土地集约集约利用。

    三、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

(六)《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80号)

四、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1年度佛冈县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189.13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1年度佛冈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中,商服用地7.49公顷,占比3.96%;工矿仓储用地82.86公顷,占比43.81%;住宅用地54.66公顷,占比28..9%;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4.14公顷,占比12.76%;交通运输用地19.98公顷,占比10.56%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的布局深入落实县委县政府“以深化广清一体化为抓手,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带动全县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定位。商服用地供应主要分布在石角镇片区;住宅用地供应主要分布在石角镇中心城区范围及周边等片区;工矿仓储用地主要分布在石角镇、汤塘镇和龙山镇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主要分布在石角镇、汤塘镇;交通用地主要分布在石角镇。

    五、政策导向

    (一)加强供应计划的引导和统筹作用。坚持计划控制、统一有序的原则,结合各街镇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土地资源利用情况等,通盘考虑供应土地的结构、布局和时序并规范供应,保障土地供应计划的严肃性和实际操作的灵活性,切实提高市场响应度和土地供应成交率。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突出土地要素保障在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积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充分保障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污染少税利高的产业项目,从严控制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和产能过剩等禁止类项目安排用地。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完善并严格执行产业用地土地使用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标准,合理控制产业用地规模和项目实施进度,大力支持标准厂房建设和产业向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集聚,严格控制规划工业用地红线外单独选址建设。控制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使用规模,积极探索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加强低效、闲置土地、批而未供土地清理,提高供地率和用地效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土地供应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落实集体决策的管理制度,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对重点产业项目用地、重大基础设施用地等,采取“提前介入、绿色通道、全程跟踪”措施,切实保障项目供地。

(二)加强计划实施的部门联动机制。发改、工信、环保等部门应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主动提供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共同做好列入计划的项目的供地前期工作。各街镇应配合做好征地拆迁、清表平整等工作,及时汇报并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实施顺畅。

(三)加强计划执行的跟踪监管机制。县土地开发储备局应建立计划实施的动态跟踪管理制度,定期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执行的,应及时告知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加强督促有关部门落实供应计划,做好计划调整工作,并定期向县政府报告计划执行情况。

 

         佛冈县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合计

商服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佛冈县

189.13

7.49

82.86

54.66

24.14

19.98

占比

100.00%

3.96%

43.81%

28.9%

12.76%

10.56%

       

 

佛冈县住宅用地供应三年滚动计划(2021-2023年)

 

建立和调整中长期住宅用地供给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根据近年住宅用地供应情况及目前市场需求,现制定佛冈县住宅用地三年滚动计划(2021-2023)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保障佛冈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促进城乡统筹。遵循“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立足保障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维护土地生态安全;立足保障房地产开发用地的适度供应规模,促进土地节约集约有效利用。树立科学的土地利用观,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发展与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的关系,落实差别化住宅用地供应政策,对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做出科学安排。推动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促进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的方针政策,发挥市场在房产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严格控制住宅用地供应总量,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统筹兼顾,有保有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1.总量控制,循序渐进原则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合理控制住宅用地总量,科学计划房地产用地。

住宅用地计划制订过程考虑方面较多,不仅要考虑各类建设用地之间的协调,同时应考虑计划制订后实施过程中主要障碍,在编制计划时,必须考虑到整个计划工作的实施进程。

2.统筹兼顾,有保有压原则

统筹兼顾,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和空间布局,有保有压,促进住宅用地结构调整和资源节约。优先保障重点房地产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支持有结构调整、符合房地产政策的项目用地。对不符合房地产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的房地产建设项目,不予供地。加大中小户型的中低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供应,合理控制大户型、低密度高档住宅土地供应,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3.供需平衡原则

住宅用地供应要在供给潜力和可能性与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之间寻求“支点”;住宅用地供给不能盲目扩大,造成浪费。

4.持续利用原则

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应在可持续理论指导下遵循客观规律,实现土地类型合理转换,不能只顾眼前而不顾长远,不能只顾经济和社会效益而不顾生态效益。要做到保护与利用并重,利用服从保护,最终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二、计划指标

    (一)住宅用地供应三年滚动计划  

2021-2023年三年,佛冈县住宅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 65.26公顷,其中:2021年计划供应19.75公顷,2022年计划供应21.38公顷,2023年计划供应24.13公顷,三年年均计划供应21.75公顷。

(二)供应布局

坚持重大基础设施优先、重点地区优先、产业引导与空间聚集等原则,2021年至2023年住宅用地供应以石角镇片区为主。再结合宗地条件相对成熟、配套成本可控、市场集中认可、土地价值可预期等因素,分期分批推出市场。同时,规范控制住宅用地性质的农民留用地流入市场,稳定市场预期。

佛冈县住宅用地供应三年滚动计划分解表(2021-2023年)

                                                 单位:公顷

 

2021

2022

2023

三年合计

年均

佛冈县
住宅用地
计划供应量

19.75

21.38

24.13

65.26

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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