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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养管理规定(通用29篇)

分类:规章制度 日期:2023-06-02 18:38人气:加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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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养管理规定(通用29篇)

车辆保养管理规定 篇1

  为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做到有计划地安排车辆维修,减少费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为保障维修质量,节约资金,堵塞漏洞,车辆的维修保养须在指定的修理厂实施,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 强、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档的正规修理厂。

  二、汽车维修定点企业的确认工作由后勤服务中心领导、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车辆保养维修工作小组成员共同确认。

  三、驾驶员必须精心维护保养车辆,刻苦钻研业务技能,对车辆要勤检查,勤紧定,勤润滑,勤清洗,注重车辆出场前、执行任务途中和回场后的检查,随时保持车辆有良好的技术性能,按规定里程及时例保,确保车况良好。

  四、车辆需维修时应由驾驶员申报修理项目,车辆保养维修小组根据申报项目进行车辆检验,然后拟定修理项目,开具车辆定点修理单,驾驶员凭车辆修理单到指定的特约维修单位进行维修保养。维修所需更换的材料清单必须由驾驶员签字确认,更换大配件必须将旧配件带回交办公室(车队)审验。

  五、车辆在维修过程中,车管人员、驾驶员应加强监督,如实际维修项目和车辆送修单不相符时,应到修理厂核实,车辆修复后驾驶员应认真检验车辆,确认维修质量后在修理结算单签名。驾驶员在修理过程中不得故意多报修车项目,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车辆长途在外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及时向运输服务中心主任汇报,经领导同意后根据其故障维修的难易程度和费用大小,决定修理地点,更换配件带回方可报销。

  七、平时车辆日常自行保养,所需购买的机油及确需更换的常用小配件,必须经运输服务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购买,凡个人自作主张随意购买的不予报销。

  八、车辆送厂维修保养费用一律凭车辆维修单,由运输服务中心统一与修理厂结算,并报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批。

  九、车辆例行保养由车辆保养维修工作小组确认后实施;修理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由后勤服务中心批准。

  十、本办法由运输服务中心负责修订、解释。

  十一、本办法由后勤服务中心批准后执行。

  为了使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充分发挥其机械性能,延长使用寿命,保障行驶安全,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司机要自觉爱护国家财产,细心维护保养,使用所管车辆。

  二、要经常检查机油、水、刹车和转向系统,灯光、轮胎气压和仪表是否正常,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三、车辆例行保养按公里及时进行,换季保养每年进行两次,春季4—5月份,秋季10—11月份。

  四、成立汽车维修管理小组,具体负责修车事宜。汽车维修管理小组组长由分管副主任担任,成员由行政医疗处、财会处及车队主管组成。

  五、建立汽车维修登记档案,对所修的车辆实行单车登记,每季度在车队通报一次,年底综合通报。

  六、需要一般维修的车辆,由本车司机填写维修报告单,经汽车维修管理小组核实同意后,到国管局指定的专修厂进行修理。

  七、需大、中、小修的车辆,须由汽车维修管理小组写出书面报告,经办领导同意后方可到指定的专修厂进行修理。

  八、维修费用在1000元(不含)以下的,由主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到财务处报销;维修费用在1000元(含)以上的,需经办主任审批,到财务处报销。

  九、发生事故的车辆,须经汽车维修管理小组查验同意后,方能进厂修理,修理费用根据肇事司机应承担的责任,按汽车管理奖惩制度进行处理。

  十、需要购买汽车维护用品时,由车队报行政医疗处审批后统一购置。

车辆保养管理规定 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公务车辆及公司属单位工作用车和工具车。

  第三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定点厂家从采购的厂家中择优选定两家。

  第四条 后勤负责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五条 驾驶员职责

  (一)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驾驶;

  (二)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三)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四)车辆需要维修与保养的,提出维修与保养申请,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

  (五)负责车辆年检。

  第六条 车队长职责

  (一)协助后勤对公司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二)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

  (三)负责与组织大修车辆的出厂验收(大修指单次维修与保养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维修与保养)。

  第七条 后勤专责职责

  (一)组织监察室、车队长每年确定两家维修与保养厂家;

  (二)负责车辆使用费用的初审与登记;

  (三)会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公司审批。

  第三章 维修与保养

  第八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第九条 车辆维修保养程序

  (一)驾驶员提出维修或保养报告,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

  (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并签署意见;

  (三)后勤专责会同车队长一道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保养金额的初步建议;

  (四)经车辆使用领导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批;询价金额超过5000元的,报总经理审批。

  (五)驾驶员持《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

  (六)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车队长查验并登记保管。属大修的,还需车队长签字。

  第十条 车辆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保养申请》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应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报修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 车辆在外出途中或异地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后勤,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

  第十二条 车辆原则上每5000公里保养一次,每30000公里更换轮胎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章 费用报销

  第十三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费用不予报销:

  (一)未申请或申请但未获批准同意,对车辆维修与保养的;

  (二)更换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三)超出《车辆维修保养申请》确定的维修范围的;

  (四)未在定点厂家维修与保养的;

  (五)其它违反规定的情形。

  第十四条 在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报销时,后勤专责要认真核对经车队长核签的《车辆维修保养申请》与维修清单上的维修与保养项目。核对无误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第十五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原则上每季度报销一次。

  第十六条 驾驶员违反驾驶规定或其它有关规定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七条 车辆加油卡管理实行“总卡统管、一车一卡、现场签字”原则。非特殊情况,严禁未通过油卡直接为车辆加油。

  第十八条 公务用车相对固定到班子成员,科室工作用车随对应的分管领导,特殊情况用车由后勤调配。因工作需要交换用车的,须在后勤登记备案,原则上由固定到该车辆的专职驾驶员驾驶,其费用与里程登记在用车领导名下。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车辆保养管理规定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局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公务车辆及局属单位工作用车和工具车。

  第三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定点厂家从财政采购的厂家中择优选定两家。

  第四条 办公室负责全局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局里成立车队,车队长由专职司机兼任。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五条 驾驶员职责

  (一)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驾驶;

  (二)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三)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四)车辆需要维修与保养的,提出维修与保养申请,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五)负责车辆年检。

  第六条 车队长职责

  (一)协助办公室对全局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二)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

  (三)负责与组织大修车辆的出厂验收(大修指单次维修与保养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维修与保养)。

  第七条 办公室职责

  (一)组织监察室、车队长每年确定两家维修与保养厂家;

  (二)负责车辆使用费用的初审与登记;

  (三)会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局里审批。

  第三章 维修与保养

  第八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第九条 车辆维修保养程序

  (一)驾驶员提出维修或保养报告,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并签署意见;

  (三)办公室会同车队长一道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保养金额的初步建议;

  (四)经车辆使用领导签字后报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批;询价金额超过5000元的,报局长审批。

  (五)驾驶员持《车辆维修审批单》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

  (六)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车队长查验并登记保管。属大修的,还需车队长签字。

  第十条 车辆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应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报修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 车辆在外出途中或异地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办公室,经分管办公室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

  第十二条 车辆原则上每5000公里保养一次,每30000公里更换轮胎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章 费用报销

  第十三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费用不予报销:

  (一)未申请或申请但未获批准同意,对车辆维修与保养的;

  (二)更换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三)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

  (四)未在定点厂家维修与保养的;

  (五)其它违反规定的情形。

  第十四条 在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报销时,办公室要认真核对经车队长核签的《车辆维修审批单》与维修清单上的维修与保养项目。核对无误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第十五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原则上每季度报销一次。 第十六条 驾驶员违反驾驶规定或其它有关规定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七条 车辆加油卡管理实行“总卡统管、一车一卡”原则。非特殊情况,严禁未通过油卡直接为车辆加油。

  第十八条 局公务用车相对固定到局班子成员,副处级干部用车实行挂靠,科室工作用车随对应的分管领导,特殊情况用车由办公室调配。因工作需要交换用车的,须在办公室登记备案,原则上由固定到该车辆的专职驾驶员驾驶,其费用与里程登记在用车领导名下。

  第十九条 驾驶员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用品每车全年400元;洗车费按150元每车每月包干;行车安全奖(全年无事故的)按3000元/年·车发放;卫生、保洁用品、饮用水由办公室统一配置。兼职驾驶员参照执行。

  第二十条 车队队长比照副科级享受经济待遇(补助100元/月)。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车辆保养管理规定 篇4

  一、值班人员必须遵照规定的轮班表担任值班不得擅自调班或离岗。

  二、交班人员应事先做好交班准备工作。

  三、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变电所,详细了解变电所运行情况。

  四、交接班必须做到“五清三交接”,即:五清:看清、讲清、问清、查清、点清。三交接:图板交接、现场交接、实物交接。

  五、在交接班时间内,一般不可办理工作票的许可或终结手续和一般倒闸操作。

  六、交接班的内容一律以所填写的交接班记录和现场交接清楚为准,当遇应交待的事项由交班者负责,凡没有接清楚的事项,由接班者负责,双方都未履行交接手续内容,双方都应负责。

  七、下列情况不得进行交接班。

  1、 饮酒后的接班人员。

  2、 事故处理或正在进行的重要倒闸操作。

  3、 接班人尚未到齐之前。

车辆保养管理规定 篇5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单位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控制室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管理。

  第三条 消防控制室应配备专门值班、操作人员,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个班次不少于2人。

  第四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经消防安全技术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熟练掌握本单位自动消防设施的工作原理,操作规程及常见故障排除方法。未取得上岗证的人员不得从事自动消防设施的操作及维护。

  第五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复训,并保持相对固定,以利于工作的连续性和熟练性。

  第六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密切注视自动消防设施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自动消防设施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的运转。值班期间严禁脱岗、睡觉、喝酒、聊天、打私人电话。消防控制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第七条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消防设施。

  第八条 系统发生故障后,及时通知单位独立维护保养人员或有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

  第九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及时掌握有关信息,给单位领导当好参谋,协助有关领导做好防火、灭火工作。

  第十条 单位发生火灾后应及时启动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程序。

  第十一条 根据本单位消防工作的需要,完成上级领导和公安消防机构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主动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检查。

车辆保养管理规定 篇6

  1、请让我们看到您最漂亮的样子。

  仪容仪表(不带工号牌、发型凌乱、不化妆等)不合格一次考核5元。

  2、为了您的工作环境更加舒适,请将您的卫生区域清理干净。

  每周卫生大检查不合格一次考核5元。

  3、三分长相,七分打扮;显示您专业的一面当然也包括您的着装。

  穿非指定工作服装上岗、服装不整洁有破损者一次考核5元。

  4、我们都有自己的私立空间,我们也非常尊重您的生活。请勿打扰其他同事。

  上班时间接听私人电话,带手机上岗后手机未调至静音或振动一次考核5元。

  5、养成良好的站立姿势会让您的形象更出众。

  立岗期间站姿(倚、靠等)不合格,一次考核5元

  6、请把您的区域负责好了,切勿把我们尊贵的客人遗弃掉。

  上班时间脱岗,不在自己的岗位一次考核5元。

  7、我们都是诚实的,我们都是朋友。

  打破餐具不报者,除将破损餐具埋单之外,发现一次考核20元。

  8、如果在您就餐的环境竟然是满桌满地用过的餐纸、筷子套等。桌子好象垃圾场,地面又像是水塘,您也会不高兴吧。

  服务不规范一次考核5元。(烟头超支,餐盘不更换,桌、地面餐纸杂乱等)。

  9、您的声音不难听,有时略有磁性,但随时有脏话吐出的时候却叫人觉得刺耳。

  营业期间讲脏话一次考核10元。

  10、我们是朋友,吵架当然也要注重场合;我们是朋友更不应因为一些事情动起手来。

  上班时间与同事争吵,打架一次考核50元。

  11、那些前来我们店就餐的宾客是我们最棒的质量监督员。

  菜肴、服务质量反馈不写一次考核5元。

  12、很小的时候长辈们就告诉过我们:“不是自己的东西千万不能拿喔。”

  拿客人遗留物品等一次考核50元。

  13、单据上的事项都在等着我们去填写,要不单据也会觉得自己很多优点没能表现出来。

  下单写不全(忘写姓名、叫、即起、日期等)一次考核5元,后果自负。

  14、千万要把您的台面所有物品摆放规范,要不餐具都会觉得自己的姿势不舒服。

  摆台不规范一次考核5元。

  15、我们是朋友,会有许多知心的话儿想告诉对方,却不应该选择上班的时间。

  上班时间聊天一次考核5元。

  16、爱学习、积极进取是我们每个人的优点。看报纸、杂志最适合下班的时间。

  上班时间看报纸、杂志等书刊一次考核5元。

  17、填饱肚子可是头等大事,员工就餐的时候我们都已经吃饱了的。

  上班时间吃客人剩余食物或外带食物一次考核5元。

  18、中华民族历来是礼仪之邦,甚至是陌生人打个招呼给对方,他也会很开心。

  上班时间遇宾客、同事不打招呼一次考核5元。

车辆保养管理规定 篇7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外派培训管理,保证外派培训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派及私请外出培训学习员工。

  第三条权责单位

  1.办公室负责此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工作。

  2.总经理负责此制度发布、修改和废止的核准工作。

  第二章外派培训需求申请

  第四条培训人选确定

  1.部门经理、公司领导或办公室,视实际需要可提议指派受训人员。

  2.各部门结合部门发展的需要与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推荐合适人员参加外派培训。

  3.员工个人根据工作的需要,也可以向公司提出参加外派培训的申请。

  第五条外派培训申请参加公司外派培训学习的人员应事先填报“外派培训申请表”,提交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外派培训需求,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外派培训申请表”见附录一。

  第三章外派培训形式

  第六条外派培训可选择大专院校进修交流、参加专题讲座和交流会、赴国外参观或考察、到其他公司或工厂进行访问交流等方式,如下图所示。

  第四章外派费用管理

  第七条外派培训费用参训员工与企业签订“培训协议”,双方签字后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执行。“培训协议”一式两份,参训员工和企业各执一份(培训协议模板见附录二)。

  第五章外派培训人员的管理

  第八条员工参加外派培训期间,视同正常上班,其工资与各项福利待遇正常计发。

  外派培训的方式

  到大专院校进修交流

  派赴国外参观或访问考察

  参加专题讲座和交流会

  到其他公司参观或访问

  第九条受训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外部培训机构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凡因违规违纪受到培训机构处分的,公司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相应的处分。

  第十条受训学员需在学习结束的五天内,对学习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交办公室备案,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培训期满,受训学员必须按时回公司报到,如逾期不归,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参加外派培训的人员应将所学知识整理成册,列为培训教材,并担任相关讲座的讲师,将培训所学的知识、技能传授给相关人员。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的拟定和修改由办公室负责,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执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车辆保养管理规定 篇8

  一、总 则

  1.为了加强公司的日常生产管理,强化生产值班管理机制,落实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责,解决生产中的突发事件,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生产值班由生产技术部统一管理,主要负责值班人员的安排与调配,并负责各值班记录的检查,值班人员的考勤等,保障生产的正常运行。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值班人员。

  二、值班模式及人员组成

  1.值班时间

  值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9:00——次日8:00

  周末、节假日:全天24小时

  2.值班分为公司、分厂和电钳工值班。公司值班人员主要有:总经理,生产副总,生产技术部部长及部长助理,质检处负责人;分厂值班主要有:各分厂、车间主要负责人;岗位值班主要是指电工和钳工值班。

  公司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安排1名公司领导人员、1名分厂或车间以及若干名电工、钳工人员值班。特殊情况下按公司文件执行。

  3.公司领导值班由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安排,生产系统人员由各分厂负责安排。

  三、值班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1.公司值班领导的职责

  1) 负责公司生产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2) 负责处理公司的紧急事件;

  3) 负责对岗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抽查;

  4) 负责值班期间公司的安全保障和治安管理工作;

  5) 负责监督公司的生产情况,主要包括:机器设备运转情况、岗位员工值班情

  况、员工劳动纪律情况;

  6) 负责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7) 负责处理好值班期间公司紧急情况下的车辆使用;

  8) 公司交办的其它事务。

  2.公司值班领导的权力

  1) 处理公司突发事件的权力;

  2) 监督公司生产运行情况的权力;

  3) 紧急情况下调用公司车辆及其它物资的权力;

  4) 公司赋予的其它权力。

  3.分厂值班的职责

  1) 负责生产运转情况的协调、管理、监督,协调值班期间分厂内部生产方面的各项工作,处理好生产、安全等方面出现的异常情况(如临时停工、临时抢修、抢险、火警等)。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公司领导;

  2) 负责巡查各生产系统的运行情况,及时作好相关记录;

  3) 负责做好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

  4) 负责处理生产现场的突发事件,值班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质量以及设备等事故,负责及时到现场组织有关人员处理,并负责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5) 负责查岗,重点检查劳动纪律、着装情况、设备状况、工艺纪律和巡检制度执行情况等。如发现生产、设备、安全等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并协助处理;

  6) 负责做好值班期间的值班记录,对值班期间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详细记录在案;

  7) 负责监督员工的考勤管理;

  8) 负责认真检查员工的工作完成情况,并记录考核;

  9) 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务。

  4.分厂值班领导的权力

  1) 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有召集部(室)、车间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现场处理的权力;

  2) 有直接安排员工的工作的权力;

  3) 有对突发事件先进行处理后汇报的权力;

  4) 有管理和监督员工考勤及劳动纪律的权力;

  5) 有对不服从管理的员工作提出处理意见的权力;

  6) 公司赋予的其它权力。

  5.电、钳工值班的职责

  1) 负责设备的巡检和维护工作,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2) 发现岗位员工违章作业或不按要求对设备进行保养的行为予以制止和向值班经理或相关领导汇报;

  3) 发生设备故障及时参与处理;

  4) 负责对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处臵;

  5) 公司领交办的其它事务。

  6. 电、钳工值班的权力

  1) 有对岗位生产工人违章作业、不按要求对各设备进行保养的行为予以制止的权力;

  2) 有对发现违章作业行为向值班经理或相关领导汇报的权力;

  3) 有对发生设备故障立及进行排除的权力;

  4) 公司赋予的其它权力。

  四、值班规定

  1.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各分厂、部室、车间管理人员仍然是各分厂、部室、车间生产、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各分厂、部室、车间的生产、质量、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天下午下班之前,各分厂、部室、车间应将当天晚上值班工作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写于交班记录上,并与当天值班领导或值班经理沟通。各值班领导和值班经理应认真阅读交班记录,如遇不清楚的,应及时询问。

  3.值班期间,各值班人员应遵守公司相关纪律,穿戴好工作服和其它劳动保护用品。

  4.在值班期间,各分厂、部室、车间员工的作息时间由各分厂、部室、车间管理人员安排(包括员工的换班、换休和加班等),若上班人员有变化的,应提前通知值班经理。

  5.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好值班记录,对生产设备运行情况以及在生产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都必须记录清楚、详细。在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方式和处理时间、处理人等都应有详细的记录,各值班记录应妥善保管,以存档备查。

  6.值班经理在值班期间,有权直接安排其它员工的工作,遇到岗位操作或其它技术上的问题,应先询问中控人员或其它专业人员,不得违章指挥。对不服从管理的员工,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7.值班人员实行值班签到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包括电钳工、铲车司机必须到调度监控室进行签到,签到时间公司另行规定,以公司规定为准。

  8.值班领导或值班经理,在自己值班期间,应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管理好员工的劳动纪律、安生、设备运行情况等。对发现的“三违”人员要及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提出处罚意见。值班期间经公司领导检查发现员工有违纪行为的,值班经理负连带考核责任。考核违纪责任人的50%。

  9.公司实行值班巡查制度,公司值班领导,要求每4小时对生产厂区巡检一次,值班经理及其它岗位值班人员, 每2小时对生产厂区巡查一次,并将巡检情况记录在案,在记录本上确认签字。

  10.不值班的管理人员、车间主任、电钳工、其它相关人员,手机应保持24小时开机,以便联系工作,不得出现无人接听或关机等情况。

  11.值班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所指定的地方食宿;值班人员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它员工代为值班,请假或请其它员工代为值班的,并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出差时亦同,代为值班者应负一切责任。

  五、考 核

  1.值班人员违反规定的按以下情况予以考核:

  1) 不按规定时间值班或值班期间擅自外出或离岗的,按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处罚;

  2) 值班人员未按规定到调度值班室签到的,罚款20元;

  3) 值班人员未对生产厂区进行巡检的,罚款50元;

  4) 值班人员未填写值班记录或填写不认真的,罚款50元;

  5) 管理人员疏忽大意,未安全人员值班,导致无人值班的,罚款100元;

  6) 值班人员对厂区巡检不认真,应发现的问题或隐患未及时发现的,罚款100元;

  7) 值班人员或不值班的管理人员、车间主任、电、钳工、司机或其它相关人员,手机关机,无法联系工作的,罚款50元;连续两次出现的,罚款100元或取消3个月的电话费补助(享受电话费补助的);

  8) 值班人员不进行工作交接的,罚款50元;

  9) 值班经理在值班期间,遇到岗位操作或其它技术上的问题,不询问其它专业人员,进行违章指挥的,罚款500元。

  10) 值班记录保管不完善,造成记录损坏或丢失的,罚款50元/本;

  11) 值班人员对员工的违纪行为不过问、不制止、不纠正、不处罚的,罚款50元。

  2.在值班期间,工作表现突出,或遇紧急情况处理及时、方法妥当,公司根据情况给予奖励。

  六、附 则

  1. 本制度经批准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生产技术部管理、监督执行。

车辆保养管理规定 篇9

  一、 目的

  为确保空调安全运行,更好地为广大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加强对空调的启动、使用和责任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空调包括公司所有办公场所、活动区域的空调设备。

  三、 空调管理责任人

  空调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责任到人并承担相应责任。大厅空调的管理维护与使用由当天值日人员负责。各办公室空调由该办公室人员负责。有关责任人和员工应根据本制度规定使用、管理好空调,切实保障空调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并避免能源浪费。夏季雷雨天气应立即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空调一旦出现故障,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四、 空调使用条件

  空调作为办公设施,仅限于在办公期间使用,不允许在非办公时间使用空调。公司规定夏季早上8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可以开空调。中午12点至2点期间关闭空调,除特殊情况如有业主在谈单时例外。

  使用空调时,应先关闭门窗,坚决杜绝开窗使用空调现象。下班时当天值日人员要提前10分钟关闭空调,坚决杜绝下班时忘记关空调导致资源浪费,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五、 空调使用注意事项

  全体员工必须增强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意识。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启空调外壳,不得私自拆装空调开关,也不得在空调线路上乱接线。便不得让部门以外其它任何人员进放入办公区域开启空调。空调使用中不得随意改变风叶方向,人为因素造成空调设备或遥控器损坏的,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损坏人承担。

  六、 违规责任

  凡违反上述“空调使用条件”开启空调的,给与当日值日人员每人罚款30元/次的处罚。凡发现各办公室人员离开办公室外出办事,空调仍开放的,给与该办公室人员每人罚款30元/次的处罚。下班时忘记关空调导致资源浪费,发现一次责任人罚款200元。凡发现私自拆装空调、挪动空调、开启空调外壳等情况的,给与违规操作者罚款50元/次,若无人承认违规操作的,由当天值日人员承担监督管理不力责任。

  七、 其它

  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行政部就处理情况通告全公司,所罚款金额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河南中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车辆保养管理规定 篇10

  为既使工厂办公室人员有一个舒适的办公环境,又节约用电、科学耗能、延长空调使用寿命,特制定本制度。

  1、科学使用 夏季室内温度高于30摄氏度方可开启制冷系统;冬季室内温度低于6摄氏度方可开启制热系统(按照办公室内悬挂的温度计所显示的温度值为准)。

  合理调控 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根据温差科学定时。空调的开关时间规定:综合管理部根据每月温度不同于每月一号的通知栏上贴出空调开关时间,各部门以此时间进行开关。早上8:00 11:30开空调,下午13:15 18:30开空调 特殊情况除外。

  2、 空调运行 请关闭门窗,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负责关机;严禁无人空耗。

  3、 夏季遇到雷雨时 应立即拔下空调插头,以免雷击导致空调损坏。

  4、 长时间不用空调 应将插头拔下,做好防尘处理,同时将遥控器内电池取出。

  5、 综合管理部定期组织做好空调室内机的保洁工作,每周必须擦拭一次(在断电状态下);特别是防尘网要每月清洗一次;以降低能耗。

  6、当空调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维修部检修;维修部不能修理的,应报采购询价外修;以确保空调的正常使用之需。

  7、 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空调损坏或不能正常运行的,肇事人要考核扣分;考核扣分2-20分。

  8、 为了本人和他人的健康,在空调开启的办公室内吸烟者书面警告处分,并加经济处罚。

  9、以上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责监督、检查。

  10、采取责任区划分,部门负责人连带责任的原则制定

  11、 责任人负责自己区域空调,电灯,门窗的开于关如第一责任人提前下班,其区域还有人未下班,需要委托其他人关空调及电灯 否则责任属于第一责任人

  12、最后下班之人负责检查办公区所有空调 电灯 门窗 开于关 4 行政人事中心负责对空调的采购 拆装 维护 管理

  13、区域负责人负责空调及相关电源关闭

车辆保养管理规定 篇11

  为加强幼儿园管理,确保全园师生在园安全。幼儿园按上级要求配置保安警用器械,为确保保安警用器械使用管理安全,特作如下规定:

  一、幼儿园保安使用的警用器械主要为教育局配置五件套,包括警用钢叉、橡胶辊、警棍等警用器械。警用器械是保安人员执行公务和制止犯罪时的专用工具和武器。

  二、所配警用器械只供当班保安员执勤时携带和在紧急情况下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在使用警械对付犯罪分子过程中,当其失去反抗时应停止再次使用。

  三、严禁将警械提供他人,无特殊情况或未经幼儿园批准,严禁将警用器械带出。严禁用警械嬉戏打闹,严禁将警械交于他人玩耍。警用器械任何时候不得使用在师生员工身上,不得用于其它物体上,以防损坏。

  四、执勤保安员必须将警械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搁放或托他人代为保管,严禁丢失或损坏。

  五、使用人员要爱护使用,如有丢失或非公损坏要予以赔偿,并追究行政责任。谁丢失、谁损坏,谁赔偿,当分不清具体责任人时,由该岗位人员共同赔偿。

  六、保安人员要定时、定点武装上岗。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要做好交接验收工作,确保其处于安全正常使用状态。

  七、对发生损坏和丢失的器材,使用人要有书面的报告材料,经园审阅后根据情况酌情处理,并将报告存档备查。

  八、安保器材保管人员要定期核对器材使用帐目,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园长汇报。

  九、器材如有机械故障,应及时上报幼儿园说明情况并进行更换。

  十、以上制度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将予以严肃处理。

车辆保养管理规定 篇12

  为推进我校无烟学校创建工作,保护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创造一个优美、洁净、舒适、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特制定如下控烟工作管理制度:

  一、成立学校控烟领导小组

  组长:李华

  副组长:贺道标、刘彦宏、胡先林、彭银斌、朱翔、汪红星

  成员:付永胜、何丙华、刘想新、郭志斌、张惠芳、李进明、

  张永、肖作强、李进军

  学校控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由付永胜同

  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控烟工作有关规定

  1、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健康、拒绝烟草。

  2、学校的教室、实训楼、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学生宿舍等一切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做到不敬烟、不劝烟,客人递烟应婉言谢绝。

  3、各科室和教研组负责人负责本办公室的禁烟工作,做到室内无抽烟者、地面无烟蒂和烟灰。

  4、对于本校师生及来访人员吸烟现象,每位师生都有义务和责任上前阻止,制止其不文明行为,并及时向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5、学校大门口设立“创建无烟学校”标志,教学楼、实训室、会议室、图书室、教师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并禁止摆放烟具。

  6、学校相关科室控烟职责分工如下:

  政教处负责我校学生的具体控烟工作,总务处负责宿舍楼内的控烟工作及禁烟标志牌的安装,校团委负责学生控烟的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办公室负责办公楼和门卫室的控烟工作,并适时组织进行控烟知识讲座。

  三、控烟工作奖惩办法

  1、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者一旦被发现,将进行劝阻和教育。发现第一次吸烟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进行通报批评,第三次以上(含三次)每次扣款20元。

  2、经常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教育无效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严重违反学校控烟规定的,在年终考核时予以降低考核格次。

  3、对彻底戒烟或控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科室,学校将适时表彰奖励。

  四、控烟工作的巡视、检查和监督

  1、学校控烟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不定期对校园控烟工作进行巡视。

  2、各党支部书记组织本支部党员,定期或不定期对行政楼等公共场所进行控烟检查(教学支部负责单月检查,学生支部负责双月检查,行政支部不定期抽查)。

  3、学校党总支办公室设立控烟监督员,对行政楼等公共场所吸烟现象进行监督。

  五、其它事项

  1、本制度从20xx年11月起实施;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在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车辆保养管理规定 篇13

  根据《关于对20xx年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总公司党委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党委办对总公司20xx年党费的收缴、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组织及党费收缴及支出的基本情况

  1、党组织基本情况:总公司党委20xx年共有党支部6个,其中在职党支部4个,离退休党支部2个;党员117人,其中在岗党员44人,下岗党员21人,离退休党员52人。

  2、党费收缴的情况:20xx年共收缴党费7552。4元,上缴总局党委组织部元,结余元。

  二、主要做法

  1、充分认识了党费收管用工作的重要性。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是总公司党委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总公司党委的一项经常性任务,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2、在党费的日常管理工作中,总公司党委进一步加强了对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领导,党委书记负总责,各基层党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党委办设专人负责,责任和任务具体落实到人。党委书记多次过问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督促少数个别党支部重视该项工作,并要求年度支部评先工作的一项重要标尺。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自始至终端正态度,充分认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扎实做好这一工作。

  3、认真遵守党费收管用工作的具体要求。总公司党委认真遵守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1)党费收缴严格按标准执行。对在岗党员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离退休党员按领取的养老金总额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每年党委办都会从人事科核对在岗人员的工资总额及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并严格按比例造表计算好每个党员的交费标准发到各党支部收缴党费;要求各基层党支部将当年每个党员缴纳的党费情况详细登记,以便核对。广大党员能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对于少数个别经常外出的党员也能积极督促其足额交纳党费,对一些身体条件不好,居住不在公司驻地的党员,党支部或党委办亲自到家里收取党费。(2)党费管理严格按要求规范。党费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我局党委始终坚持严格管理,规范管理的原则,较好地做到了:一是统一管理。各党支部收缴完党费后及时如数上交到党委办,党委办再集中上缴公司财务部,由财务单独做帐;二是专人负责。党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并加强了对党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做到了党费管理人员先培训,后上岗;三是建立会计专账,实行专账核算和管理,规范核算办法,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四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针对党费管理各个工作环节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了包括收缴、管理、使用审批等规定。

  (3)党费使用严格按规定审批。在单位规定留存的党费使用严格按照党费使用的有关规定,认真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确保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严格审批权限,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经党委会讨论决定,严格按照使用范围开支,由党委书记审批,所有开支实行“一支笔”的审批制度。20xx年,用于购买党员教育资料和开展各种党员的活动经费主要从行政开支。从行政共划拨28848.20元。

  三、充分查找了党费收管用工作的主要不足。通过此次自查,我们也发现在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具体表现为:一是党支部的党费收缴工作还不够规范,个别基层党支部未能及时收缴党费,往往是半年才收缴一次;二是极少数党员自觉主动缴纳党费的意识不够强等等。

  今后,我们将在总局党委组织部的正确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各种相关制度,加强党费管理,强化检查督促;进一步提高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政工人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费政策教育,增强党员自觉缴纳党费意识。努力将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车辆保养管理规定 篇14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二、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四)学校卫生服务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三、服务流程

  四、服务要求

  (一)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协管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县(区)卫生监督机构要采用在乡镇、社区设派出机构或派出人员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的指导、培训并参与考核评估。

  (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配备专(兼)人员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明确责任分工。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行零报告制度。

  (四)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提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

  五、考核指标

  (一)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100%。

  注:报告事件或线索包括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二)协助开展的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实地巡查次数。

  六、附件

  1.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报告表

  2.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

车辆保养管理规定 篇15

  第一条 总则

  为加强能源管理,科学合理利用水、电、煤、油品等各种资源,减少资源浪费;降低成本,提高项目部整体经济效益,使项目成本每年降低1%,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成渝项目四分部所属的所有部室及各架子队用水、用电、用煤、用油等资源能源消耗的管理。

  第三条 职责

  1.机电部负责根据电器、机械功率等相关参数指定相关能耗定额,建立节能降耗台帐,组织内部检查与考核工作。

  2.各部门、各架子队负责落实节水、节电、节煤、节油整改措施和节能降耗指标,向机电部上报节能降耗相关数据。

  第四条 各项节能管理措施

  1.节水管理措施

  (1)生活区生活用水管道需经常进行管道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滴漏,杜绝长流水,做到随手关闭水龙头。

  (2)少用瓶装矿泉水。

  (3)施工现场用水,由兼职人员负责检查与维修管线,减少跑、冒、滴、漏的浪费现象。

  (4)严禁用桶装矿泉水清洗茶具、洗手;严禁用桶装矿泉水浇灌花木。

  2.节电管理措施

  (1)各施工现场用电由专人负责抄表计量。做好每月生产用电统计,做到心中有数

  (2)各用电场所的配电室,都必须有专业人员负责,健全岗位责任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并对供电质量、安全用电负有责任。

  (3)办公楼、会议室等动力负荷应使用单独开关控制。上述场所用电负责人应随时检查人离机停、人走灯灭的节电情况。

  (4)提倡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并严格控制空调运行温度,夏季环境温度低于28℃,冬季环境温度高于16℃时禁止开空调,且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无人不开空调,开空调时关闭门窗。

  (5)各部门在设备更新时,要考虑淘汰耗能高的机电设备,努力更换使用节能科技新产品。

  (6)公共场所自然光线足够的情况下不开灯,公共场所照明设备选用瓦数较低的节能设备,同时杜绝长明灯、白昼灯现象。

  (7)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用电。

  3.节煤管理措施

  (1)完善锅炉房制度,鼓励节煤。

  (2)经常检修锅炉、保持良好运行。

  (3)改进司炉工操作技术,提高燃烧效率,在保证供给基础上,节约用煤量。

  4.节油管理措施

  (1)对车辆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杜绝跑私车现象。

  (2)对使用车辆经常检查,以防零部件出现松动,导致漏油发生。

  (3)做好车辆保管司机安全交底工作,遵守交通安全避免交通,保证车辆的良好工作状态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

  (4)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和定期保养,科学核定单车油耗定额,努力降低油耗,减少车辆维修费用的支出。

  5.办公用品管理措施

  (1)加强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使用管理。根据需要配备办公用品,尽量选择能耗小、环保且物美价廉的办公用品,尽量不购买高档办公用品。做好低值易耗品的台账登记,保管人要做好保管工作,定期进行维护管理,减少修理次数。

  (2)文件等材料的起草,尽量使用电子媒介(或打印产生的废旧纸张),减少新打印纸的使用数量,推进无纸化办公;成文的文件材料等严格印发数量,尽量避免多印,提倡双面打印(有特殊要求除外)。

  (3)尽量少使用一次性签字笔,尽量做到换芯不换壳。

  (4)笔记本要双面记录,禁止单面记录,用完一本才能领取第二本。

  (5)尽量减少通话时间,长话短说,禁止公家电话聊天,节约电话费。

  6.计划预统计

  (1)年度节水、节电、节煤、节油指标计划由各部门、各架子队提出,报机电部汇总。

  (2)各部门以自己指定的计划为目标指导日常工作,将节能减排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去。

  (3)机电部可定期牵头组织各部门对本项目部所属部室、各架子队进行一次工作检查,努力促使节能降耗成为全员的自觉行动。

  第五条 区域划分及检查机制

  1. 生产区由机电部派员或委托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办公生活区由综合部牵头进行检查监督。

  3.检查采用定期检查、不定期巡查、专项检查及集中检查等四种方式

  第六条 奖惩措施

  1.办公室发现无人但电灯长明,发现一次对该部门罚款50元;

  2.发现不关水龙头现象则对在该幢办公、生活人员人均罚款10元;

  3.对损坏管道不及时维修,对维修主管部门罚款100元/次;

  4.办公室、宿舍无人时空调长开,通报批评并对该办公室(宿舍)罚款50元/次;

  5.公共场所出现白昼灯,对负责开关人员进行罚款20元/次;

  6.私拉乱接电线,罚款100元/次;

  7.公车私用,罚款50元/次;

  8.办公电话私用,罚款20元/次,并由个人承担电话定额外产生的费用;

  9.不双面打印者,罚款1元/张;

  10.对在日常办公生活中积极开展节能减排活动,且在工作中严格遵守本办法。月底进行能耗统计时各种能耗在定额范围内的对该部门(宿舍)进行通报表扬,季度参评优秀宿舍时加分1-5分;

  11.对积极研究节能减排新措施,取得节能减排新成果并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的部门(个人)由项目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奖励事项;

车辆保养管理规定 篇16

  一个企业的壮大,离不开严谨的行政管理制度。以下是某企业行政管理制度范文,如想更加明朗地管理企业,可参考以下范文。

  第一条 总则

  1.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 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 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第二条 档案管理

  1.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 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 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2.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 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3.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 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 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 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案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 和复制。

  4.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 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第三条 印鉴管理

  1.公司印鉴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2.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 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3.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 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4.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 确需开 具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 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5.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第四条 公文打印管理

  1.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2.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资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电脑部 打印,按价计费。

  3.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须一式三份,交总经理办 公室留底存档。

  第五条 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1.办公用品的购发: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提交总 经理办公室;

  (2)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副 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分发给各个部、室,由部、 室主任签字领回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的须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领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办公室根据部、室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 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

  (5)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做到办公用品齐全、品种对路、量足质优、库 存合理、开支适当、用品保管好;

  (6)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帐本,办好入库、出库手续。出库一定要 由领取人员签字;

  (7)办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 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2.劳保用品的购发:劳保用品的配给,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各部、室的实际工作需要统一购买、统 一发放。

  第六条 库房管理

  1.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帐卡。

  2.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货时要当面点 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清点数目,如发现实物与入库 单数量、规格不符时,库房保管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3.物资入库后,应当日填写帐卡。

  4.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经公司办公室 主任批准后方可出库。

  5.库房物资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 ,办理外借手续。

  6.严格管理帐单资料,所有帐册、帐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 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7.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 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第七条 报刊及邮发管理

  1.报刊管理人员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2.报刊管理人员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 并分别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处理后,一周内交回办公室由报刊管理人员统一 保管、存档备查。

  3.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挪作他用,若需处理,需经总经理办公 室主任批准。

  第八条 附则

  1.公司办公室负责为各部室邮发信件、邮件。

  (1)私人信件,一律实行自费,贴足邮票,交办公室或自己送往邮局;

  (2)所有公发信件、邮件一律不封口,由收发员登记,统一封口,负责寄发;

  (3)控制各类挂号信。凡因公需挂号者,须经各部室主任批准,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后方可邮发。

  2.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 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

  3.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4.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车辆保养管理规定 篇17

  1、危险品库房、实验室、锅炉房、配电房、配气房、车库、食堂等要害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2、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防雷、报警装置等设备要定期检查,不得随意拆除和非法占用。

  3、易燃易爆、剧毒、放射、腐蚀和性质相抵触的各类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严格管理,保持通风良好,并设置明显标志。仓库及易燃易爆粉尘和气体场所使用防爆灯具。

  4、木刨花、实验剩余物应及时清出,放在指定地点。

  5、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专人保管,保管员要详细核对产品名称、规格、牌号、质量、数量、查清危险性质。遇有包装不良、质量异变、标号不符合等情况,应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6、忌水、忌沫、忌晒的化学危险品,不准在露天、低温、高温处存放。容器包装要密闭,完整无损。

  7、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库房周围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库房内物品应保持一定的间距。

  8、凡用玻璃容器盛装的化学危险品,必须采用木箱搬运。严防撞击、振动、摩擦、重压和倾斜。

  9、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查出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如发现不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先停止工作,再报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车辆保养管理规定 篇18

  为净化校园环境,保障师生健康,创建“无烟学校”,为广大学生创建一个健康的校园文化环境,按照无烟学校标准,我校特制定控烟规章制度如下:

  1.学校将控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将“遵守学校控烟规章”作为教职工评优的一项指标;

  2.校园内实行24小时全日制禁烟,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3.各处室及卫生责任区做到无烟头,办公室、校园内设置醒目的禁烟警示标志;

  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校区负责人、年级组长负责本校区、年级的禁烟工作。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负责,进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5.大力宣传吸烟的害处以及禁烟的好处,各科教师能将“吸烟有害健康”的知识有机融到教学中。人人都知晓“吸烟可导致心脑血管疾病和癌症”的知识,人人都自觉遵守本校的禁烟制度;

  6.教职工在校园内吸烟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

  7.对外来人员,门卫有责任提醒,让其知晓学校禁烟规定,如有违反将追究门卫责任;

  8.学生的各级别评优将严格遵守控烟规章制度,否则一票否决;

  9.积极参与禁烟活动,学习戒烟知识,掌握戒烟技巧,克服吸烟行为;

  10.互相监督,积极配合,发现吸烟、劝烟、递烟现象及时劝阻;

  11.学校不接受烟草厂商赞助,不张贴、播放烟草广告。校内禁止使用印刷有烟草广告的太阳伞、衣帽等物品。

车辆保养管理规定 篇19

  1、涉密计算机必须与非涉密计算机网络实行物理隔离,禁止以任何形式接入任何非涉密计算机网络。

  2、涉密计算机要专机专用。在使用、管理、维护等方面要严格区别于非涉密计算机,禁止混用、乱用。

  3、每台涉密计算机均须确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并明确使用人员及使用手续,严格控制使用范围。

  4、涉密计算机的编号及密级要按照要求,统一粘贴于计算机主机和显示器正面左上角的位置。

  5、在涉密计算机中产生存储的各类涉密文档、图表、图形(多维图形)、数据等,应在文档首页左上角用三号黑体字标注密级标识。因标注密级标识影响程序正常运行的,在文件或文件夹名称上标注。

  6、涉密计算机内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输出时,接受输出信息的载体均要按照相关涉密载体的保密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7、涉密计算机的维修应在单位进行,维修时将硬盘涉密信息导入到移动涉密存储介质中,并由本单位兼职保密员现场监督,确保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

  8、涉密计算机的报废,要首先办理涉密计算机的变更手续,经批准变更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9、加强放置涉密计算机场所的管理,减少无关人员进入。要按照安全保卫的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防盗措施,防止涉密计算机丢失。电磁辐射泄漏超标的涉密计算机,必须安装电磁干扰器。

车辆保养管理规定 篇20

  为了加强学校对食堂、商店、浴池送货车辆及工作人员平时进出校门管理,预防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维护学生安全和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做出如下规定:

  一、关于送货车辆进出学校的规定

  1、送货车辆进校必须向辅警出示学校统一制作的送货卡,在校门警卫室登记后方可进校。

  2、超过2吨以上车辆禁止进校。

  3、司机酒后禁止入校。

  4、送货车辆在学校规定时段即每天上午:8:55——9:40、下午:2:35——3:20允许进校。

  5、课间学生在校园活动时间禁止出校。

  6、送货车辆在校园内必须缓速行驶,禁止鸣笛。

  7、食堂泔水车进校时间为学生就餐半小时后,等待学生就餐结束方可收集残食。

  8、送货车卸货完毕须经购货食堂、商店、浴池管理人员准许方可出校,下课时间不准出校。

  二、关于工作人员进出学校的规定

  1、食堂、商店、浴池工作人员进出校门必须向辅警出示工作牌。

  2、工作人员晚上外出时必须于当晚学生就寝熄灯前(21:40)返校。

  3、食堂制作早餐工作人员早晨入校时间为:4:00——4:30。

  4、食堂、商店、浴池工作人员骑自行车到校门必须下车推行,骑摩托车和电动车的在校园要缓速行驶,停放在摩托车棚。

  三、违章处理办法

  1、购货食堂、商店、浴池管理员对送货车负有安全管理全部(文章转贴自实用工作文档栏目)责任。凡是送货车在校园肇事的未经学校准许一律不准出校,根据肇事情节追究车主和购货食堂、商店、浴池管理员责任。

  2、凡是顶撞辅警,无理取闹的车主和工作人员一律不准进校,违章强行进入者,辅警有权代表学校扣车、报警。

  3、工作人员未经当日值班领导批准,不准带其他人员入校。工作人员在校园内要检点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发现言语过激、行为失当者随时辞退。

车辆保养管理规定 篇21

  1 总则

  1.1 为适应分公司信息化发展要求,充分利用信息资源为生产、经营、管理和决策服务,保证各类信息合理、有序流动,保证信息安全,遵循总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信息资源是分公司的重要资产,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管理和决策的重要基础,必须加强管理,使信息的采集传输、日常维护、信息平台建设、信息整合、信息共享各方面,以股份公司信息化建设“五统一”原则为指导,不断提高信息资源的管理和使用水平。

  1.3 本管理办法所涵盖的信息资源范畴,主要是指分公司内部有关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信息(以下称内部信息)。[cjh1] 管理的对象主要是由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使用计算机编制的信息、专业系统采集的原始信息等,包括各类文本信息、数据库信息、web页面信息、图形图像信息、多媒体信息等;印刷品作为信息的主要载体之一,尽可能进行电子化的处理,也纳入信息资源管理之内。

  2 管理体系

  2.1 分公司信息资源管理体系依照信息化管理“一个整体,两个层次;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方针建立,信息中心归口管理,各业务部门专业管理。

  2.2 分公司信息工作领导小组是分公司信息资源管理体系的最高层次,负责审定分公司有关信息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负责审核有关标准、规范、重要需求等。

  2.3 信息中心是分公司信息资源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信息资源的组织、协调、采购、服务等日常管理工作,主持信息平台、信息整合等系统建设工作,负责有关技术支持工作。信息资源管理业务工作接受股份公司信息系统管理部的指导。

  2.4 各级业务部门既是信息资源的使用单位,也是专业信息资源的主要管理单位,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有关信息资源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同信息中心全面开展信息资源的管理工作。

  3 内部信息的管理

  3.1 信息中心负责分公司内部信息的管理,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内部信息的需求分析,各业务部门依据业务职责提出各种内部信息需求,并分别按本部门形成和管理的信息(下称“部门内自管信息”)、需要其他部门提供的信息分别汇总,确定信息内容、信息提供时间和信息提供方式等。需要其他部门提供的重要信息由分公司信息工作领导小组予以审核确认。

  3.2 信息中心组织汇总各业务部门需要其他部门提供的信息,并进行归类,对各部门需要其他部门提供的信息归纳为部门间共享信息(下称“部门间共享信息”),理顺信息来源和信息使用渠道,并分别反馈给各部门核对认可。

  3.3 部门间共享信息源由信息中心协调信息需求部门落实,实施信息共享,消除信息只滞留在部门或个人的现象,任何个人和部门无权独占信息资源。

  3.4 各级下属单位的内部信息除供本单位内部使用外,按要求及时提供给上级相关部门及领导。

  4 外购信息的管理

  5 信息整合和统一信息平台

  5.1 信息整合是对分散在各部门的信息资源进行物理或逻辑的集中存储、整理、分类、分级和发布,并提供相应的授权访问,从而发挥信息资源的最大效用。信息整合的主要内容包括各部门确认的结构化信息、非结构化信息及web页面信息。

  5.2 建立统一信息平台是实施信息整合、进行有效信息资源管理的基本策略。统一信息平台是各部门发布、访问、共享信息资源的工作平台。信息中心负责建立统一信息平台,将各部门内自管信息、部门间共享信息、外购信息全部接入信息平台,并实施信息整合。各部门有责任支持和配合统一信息平台的建设工作。

  5.3 统一信息平台的建设除包含针对结构化数据的数据整合和非结构化数据的内容整合外,还包含应用系统的应用整合和业务流程的业务整合。统一信息平台的建设首先要完成数据整合和内容整合工作,提供信息集成和管理、个性化信息服务、针对互联网和企业内部网的信息搜索功能等。

  5.4 信息中心负责统一信息平台的运行和维护,及时实施信息整合、信息分发等处理,保证信息的畅通交流和充分共享。

  6 信息的分级和授权

  6.1 根据信息本身在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重要性,结合有关保密规定,按部门内自管信息、部门间共享信息、外购信息分别制定信息分级标准。

  6.2 部门内自管信息按a1、a2、a3三级分级。a1级信息提供给本部门所有人员访问;a2级信息提供给相关处(科)室人员访问;a3级信息提供给相关处(科)室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访问。

  6.3 部门间共享信息按b1、b2、b3、b4四级分级。b1级信息提供给相关部门所有人员访问;b2级信息提供给相关部门相关处(科)室人员访问;b3级信息提供给相关部门相关处(科)室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访问;b4级信息提供给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公司负责人访问。

  6.4 外购信息分级主要考虑和外部信息公司所签合同,按c1、c2二级分级。c1级信息在分公司范围内使用;c2级信息在本单位内使用。

  6.5 按以上信息分级标准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级,并形成信息的分级属性。部门内自管信息由本部门实施分级,部门间共享信息和外购信息由信息中心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实施分级,并由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确认。

  6.6 依据部门管理职责和个人岗位职责,结合信息分级属性,对部门和个人进行信息授权,保证信息准确送达和安全使用。个人的信息授权列表由部门负责人审查。

  6.7 个人岗位或职责发生变动后,必须及时更改信息授权,避免信息授权不当的风险,并报信息中心备案。

  7 信息资源的安全

  7.1 为保证信息资源的安全,分别建立相应安全控制策略:管理员权限管理策略、用户权限管理策略、信息资源授权策略、信息资源存储安全策略、信息资源传输安全策略等。

  7.2 管理员权限管理策略,根据统一信息平台系统管理的不同功能,建立相应的管理员角色,包括系统管理员、负责用户管理的管理员组、负责信息资源目录管理的管理员组,以及相应的二级管理员组。

  7.3 用户权限管理策略,普通用户可以查看被授权的信息,并能将自己的信息与其他特定的用户或用

  户组进行共享。只有负责用户管理的管理员组有权完全管理和维护系统的用户信息,相应的二级管理员操作文件 zsgz-94-2200-04.04 共4页 第3页

  只能管理和维护所管部门的用户信息,用户可以维护自身的用户信息。

  7.4 信息资源授权策略,对于普通受控信息采用用户组共享方式授权或针对单个用户直接授权的方式,对于高度受控信息只能采用针对单个用户直接授权的方式。

  7.5 信息资源存储安全策略,根据信息资源不同的安全级别和对访问效率的不同要求,对信息资源的存储进行非加密存储、部分加密存储或者完全加密存储。

  7.6 信息资源传输安全策略,根据信息资源不同的安全级别和对访问效率的不同要求,对信息资源的传输进行非加密传输、部分加密传输或者完全加密传输。

  8 内部网站管理

  8.1 内部网站为满足企业内部信息共享和保密的需求而建立的公用信息平台,主要用于发布企业内部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及有关市场、经济信息。

  8.2 内部网站目前仍是分公司内部共享信息的平台,现阶段须按建设统一信息平台的要求加强管理,待条件成熟,逐步向统一信息平台过渡。内部网站在技术及内容上必须考虑与统一信息平台的兼容。信息中心负责分公司内部网站的管理,负责统一规划,负责网站的设计,根据分公司公用信息平台、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及信息保密规定监督、考核网站的建设和运行,并提供技术支持,实现对内部网站的统一管理,保障内部网站的运行安全。

  8.3 内部网站信息资源管理,遵循信息共享和信息安全兼顾的原则,保证信息及时准确,保证使用安全可靠。发布的信息内容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国家、股份公司及分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

  8.4 内部网站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严格内容发布程序和访问权限控制,同时做到内外网严格分离,防止未经授权的非法访问。

  8.5 内部网站在满足分公司信息使用的同时,须对总部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访问通道和链接,保证总部能够及时了解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8.6 内部网站上的信息发布需经各业务部门业务领导、保密领导小组确认,内部网站的信息,未经授权,禁止对外披露、发布。擅自对外泄漏内部信息,影响企业经营业务或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严肃追查,并对相关责任人员或部门追究其违纪责任。

  9 源信息的维护

  9.1 分公司各单位内自管信息由各单位负责源信息的维护,信息管理部门予以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9.2 部门间共享信息由信息提供部负责源信息的维护,按要求适时更新信息,保证共享信息的时效性。信息中心予以配合和督促,并与企管部共同负责信息共享的监督与考核。

  9.3 各源信息维护部门在维护信息时应标明信息的类别、级别等必要标识。

  9.4 信息中心根据相关管理制度组织源信息上网共享和加密,并对源信息的更新维护进行监管和考核。

  10 信息质量管理

  10.1 为了保证信息资源管理的科学性,保证信息的提供的准确、及时性、便于利用,符合安全、保密要求,必须建立、健全信息质量反馈制度,以保证分公司信息资源的质量。信息中心是信息质量的考核单位,各业务部门有义务监督其它业务部门所提供信息的质量是否符合准确、及时和规范性要求,将信息质量反馈也纳入各部门信息考核当中。

  10.2 信息中心负责组织有关信息质量反馈意见的收集,信息使用部门负责提出关于信息准确性、时效操作文件 zsgz-94-2200-04.04 共4页 第4页

  性和一致性的意见,由信息中心汇总并分别送达各信息提供部门,协助和督促信息提供部门不断提高共享信息的质量,同时不断完善信息平台的性能和功能,并定期检查跟踪反馈记录。

  11 附则

  11.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1.2 本办法由分公司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车辆保养管理规定 篇22

  一、学籍档案是高校教学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真实地记录了学生在校期间的全部学习情况。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籍档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学籍档案须分别经教务部审核后方可归入学院办公室档案部门。

  三、学籍表上的各项内容应包括:学生姓名、系别、专业、课程名称、成绩分数、毕业时间、毕业证书号、学位证书号,以及需要说明的情况等一律用碳素墨水填写完整,字迹要工整,课程盖章要清楚,填写分数要准确,不得涂改。

  四、学籍表上必须有二级学院负责人和学生辅导员的签字(用碳素墨水)或盖章。

  五、学籍表上的照片应为2寸正面免冠照片(分别为进校时照片和毕业时照片各一张)。

  六、毕业生的学籍表应由教务部整理组卷、编目、输入计算机,于学生毕业当年的12月底前向学院办公室档案部门归档。学院办公室档案部门负责编制检索工具、安全保管及提供利用。

  七、利用者需要出具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和本人学历证明,方可由学院办公室档案部门提供中文成绩单一份。并在成绩单复印件背面加盖档案部门印章。由教务部审核盖章后方能生效。

  八、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车辆保养管理规定 篇23

  为加强对空调的使用管理,确保空调安全运行,更好地为广大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节能降耗的原则,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空调使用实行“部门专人负责制”,由部门指定现场责任人全权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空调使用的条件

  1、使用空调时应根据室外实际温度进行开启,即夏季室外最高气温达到30℃以上,方可开启空调制冷,制冷温度设置不应低于26℃;冬季室外气温低于5℃以下的,方可开启空调制热,制热温度设置不应高于20℃。

  2、使用空调时,应先关闭门窗,坚决杜绝开窗使用空调现象。

  3、办公人员离开或办公区无人预计一个小时以上的,应关闭空调,严禁室内长时间无人情况下开启空调。

  4、下班要提前30分钟关闭空调。

  三、空调使用的安全规定

  1、夏季雷雨天气应立即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

  2、空调使用中不得随意改变风叶方向,不得覆盖出风口,因为人为因素造成空调设备或遥控器损坏的,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损坏人承担。

  3、注意用电安全,发现电路或空调故障要及时停止使用并向办公室报修,不得强行使用。

  4、长时间不用空调,应将插头拔下,将遥控器内电池取出,同时做好室内和室外机的保洁工作。

  5、定期清洗消毒过滤网,保持空调卫生干净

  四、空调室内严格禁止以下不文明行为

  五、违反本规定的处罚

  1、凡有违反上述“空调使用的条件”开启空调的(特殊情况事先经批准的除外),给与现场责任人罚款30元/次。

  2、凡有违反上述“空调使用的安全规定”的处以罚款50元/次。

  3、凡有上述任一不文明行为的处以罚款30元/次。

  4、凡发现私自拆装空调、挪动空调、开启空调外壳等情况的,给与违规操作者罚款50元/次,若无人承认违规操作的,由现场责任人承担监督管理不力责任。

车辆保养管理规定 篇24

  一、营业员工作职责

  营业员是专卖店的窗口,是塑造雅戈尔服务形象的代表。

  1、严格执行专卖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店内的日常工作。

  2、熟悉产品知识,掌握销售技巧,热情报务、礼貌待人;注意销售动态,及时反馈顾客需求,努力扩大销售。

  3、严格执行公司关于销货单的管理规定,正确、规范开具商品销货单。

  4、对于退货及折扣销售的业务,严格按照店主的规定执行,不私自打折、不套取折扣。

  二、营业员的仪容仪表

  1、头发:梳理整齐大方,不留奇异发型。

  2、化妆:宜淡雅。

  3、指甲:不留长指甲,不涂有色指甲油。

  4、着装:工作时须穿制服,保持服饰整洁,不将袖子卷起或内衣领外露。

  5、工作鞋:上班时穿黑色素面鞋,夏季不穿露趾鞋。

  三、营业员的行为规范

  1、站

  营业员应时刻保持站立姿势,精神饱满,面带微笑,抬头挺胸,仪态自然大方,对距离专柜5米以内的每一位顾客都应点头示意,在征询顾客购买意图后,站在专柜样衣的左侧或右侧一手臂距离为顾客介绍产品。

  在店内没有顾客时,应保证有一位营业员站立在店门口,时刻保持迎接顾客。

  2、说

  营业员应当先于顾客开口讲话,掌握主动权。讲解时态度真诚,语调清晰温和,目光热情自然。注意力集中在顾客身上,认真解答顾客咨询。

  3、做

  每天早班营业员要求提前半小时到达工作岗位,将产品展示柜台擦拭干净,保证无灰土、无污迹,光亮整洁如新。营业前、营业空闲时做好地面、门窗、服务设施卫生及商品整理等工作。

  4、笑

  微笑是一种不出声的语言,营业员诚挚的微笑会拉近与顾客的距离。工作态度耐心细致,不厌其烦,把每一位顾客当作自己的亲友去对待。

  熟练每项促销技巧,在顾客大量围在柜台前的时候,要应付自如,能够做到“送一答二照顾三”即:送走第一批顾客的同时,回答第二批顾客提出的问题,同时照顾第三批到专柜前来咨询的顾客。

  四、销售过程中的日常用语

  “您好,欢迎光临雅戈尔专卖店!”

  “谢谢您的光临,再见!”

  “对不起,这个型号的产品(或某款商品)比较畅销,现在缺货,麻烦您预约登记一下,我们尽快联系货源,到货后立即通知您。”

  五、营业员的纪律规定

  1、营业场所“五不要”

  1)不要在营业场所放置私人物品;

  2)不要着工作服从正门进出;

  3)不要挪用包装物自用或随意送人;

  4)不要在工作时间内,在本店内购买私人商品;

  5)不要抢购、预留限购的促销商品或处理商品。

  2、营业服务“十不准”

  1)不准迟到早退和擅离岗位;

  2)不准在营业场所内吃零食和酒后上岗;

  3)不准聚众扎堆聊天、打闹、嬉笑或与亲友长谈;

  4)不准冷淡、怠慢顾客;

  5)与准与顾客争吵、谩骂和侵犯人身权利;

  6)不准在店内看书报、干私活、上网、玩游戏、非工作原因接打手机或固定电话;

  7)不准擅自私用商品,私分商品或代售私人物品;

  8)不准自已经手购买本柜商品;

  9)不准徇私舞弊,损公肥私,收取好处;

  10)不准挪用营业款和套用票卷。

车辆保养管理规定 篇25

  为提高现代化办公实效,规范公司电脑的使用管理,确保电脑以及网络资源高效安全地用于工作,特制本规定。

  一、总则

  第1条 公司电脑以及网络资源仅为办公所配置,员工不得从事无关使用。

  第2条 公司员工对所使用的电脑有管理、维护的责任与义务。

  第3条 公司电脑已全部建档立案,并进行了合理的使用定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挪用、调换、外借和移动电脑。

  二、电脑使用与管理

  第1条 电脑的操作系统、网络IP地址的配置,WIFI分配。均已统一安装、设置,各部门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增删软件或更改各项设置。

  第2条 不得将任何与工作、业务等相关的文件存放在C盘系统目录、根目录、桌面、我的文档中,未按规定保存文件造成文件丢失的,后果自负。

  第3条 电脑上不得存放有影响和破坏公司电脑网络正常运行的软件,如:(黑客程序,网络抢带宽软件,网络代理服务器软件、带病毒的文件、电影及不健康的文件等)。同时要求定期给电脑进行杀毒操作,如发现存在此类文件,各部负责人可以在不通知所有者的情况下无条件的完全删除,删除操作中引起的数据丢失和系统出现错误等由此类文件所有者负责。

  第4条 严禁使用公司电脑玩游戏、看在线电影,看淘宝,炒股票和使用通讯软件上的娱乐功能,发现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发现一律罚款500元,再次发现者将立即予以开除。

  第5条 不得私自拆卸电脑及外设,更不得私自更换电脑机箱内的硬件设备,如有发现,一律由行政办进行严肃的处罚及处理。

  第6条 任何人不得因私挪用公司的信息设备、网络资源、更不能破坏电脑网络设备,对有破坏者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并予以开除。

  第7条 员工不得在公司电脑上浏览无关网站、不得下载娱乐软件或影音文件。

  第8条 任何人不得在工作时发起与工作无关的QQ群等多人对话、网络会议、广播信息等,更不能在多人对话的情况下,发表、讨论、诽谤有损公司员工及公司利益的言论。

  三、电脑安全及维护

  各部门应定期备份工作文档、数据、图纸等文件,对重要的或涉及公司机密的数据文件需要在两人或者负责人监督下进行备份操作,并且由各部门负责人保存。员工未经许可,不得为他人(包括离职员工)复制公司内部任何数据资料。对于严重构成有损公司利益、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或刑事责任。

  五、附则

  本规定由行政办、以及各部负责人共同监督、执行。

车辆保养管理规定 篇2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 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 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 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 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 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臵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四章 装卸管理

  第二十七条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二十八条 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仓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九条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条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臵。

  第三十一条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条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条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臵。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 电器管理

  第三十六条 仓库的电气装臵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臵,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八条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臵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四十条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四十一条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臵。

  第四十二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四十三条 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臵防护罩。

  第四十四条 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臵防雷装臵,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四十五条 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条 仓库应当设臵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七条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条 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臵、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条 消防器材应当设臵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五十三条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臵,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臵,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臵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五十五条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六条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奖惩

  第五十七条 仓库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规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规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十条 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仓库,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

  第六十二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0年八月一日经国务院批准、同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公布施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即行废止。

  附表: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生产类别 火灾危险性的特征

  甲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

  1、闪点<28℃的易燃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气体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在压力容器内物质本身温度超过自燃点的生产

  乙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

  1、闪点≥28℃至<60℃的易燃、可燃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气体

  3、助燃气体和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生产中排出浮游状态的可燃纤维或粉尘,并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者 丙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

车辆保养管理规定 篇27

  一、交接班工作内容

  1、交清本班生产运行及设备运转情况。

  2、交清生产报表、生产工具。

  3、交清上级工作指令。

  4、交接班人员共同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

  二、交接班要求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岗。

  2、交接班时,交接人员应全部到齐。

  3、交接双方共同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检查,确认设备运转正常后,方可交接班。

  三、交班人员任务

  1、交班前,交班人员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2、交班前应整理好生产报表,运行记录。

  3、交班时,有责任回答接班人提出的问题。

  4、发现接班人有酗酒、精神失常等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时,不得交接,并有责任坚守岗位,报告有关部门,等待处理。

  5、接班人逾时不到,交班人有责任坚守岗位.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四、接班人员任务

  1、接班人必须认真听取交班人介绍情况,严格按交接内容逐项检查。

  2、交班人员提前离岗,接班人应及时记录录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3、交班人交班不清,接班人可拒绝接班,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五、特殊情况处理:

  1、交接班时,突然发生事故或设备故障,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应协助工作。待处理完毕后方可交班。

  2、如事故或设备故障在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应汇报有关部门,由部门负责人决定交班人是否可离岗。

车辆保养管理规定 篇28

  一、加班原则

  1.健康优先原则:

  各级管理者在安排加班时,应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2.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加班发生12个月以后,员工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费。

  3.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处于哺乳期(即产假结束后至婴儿满一周岁)内的女职工,公司尽量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之内从事的劳动和工作)。

  二、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适用于加班费用报销,但下列人员(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补偿:

  (1)管理者或持股者(包括持有分红权、股权、期权等)。

  (2)参与销售提成制度的各类人员。

  (3)临时工人、司机、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员工因工作情形有别,其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以及另有规定,故不报支加班费。

  三、加班认定

  1.当出现但不限于下列条件之一时,可组织员工加班:

  (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2)发生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3)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 周六周日算公休日加班,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加班算节假日加班。

  3.值班不属于加班,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1)直接主管确定因个人原因导致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3)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每日因需要延迟工作不超过4小时的不算加班;

  (4)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出差补贴政策另计);

  (5)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6)公司因工作需要,组织项目封闭开发、集训等情况。

  四、加班费用报销

  加班费用报销分为加班交通费和加班餐费两项内容。

  1.加班交通费:

  周一至周五延迟工作、公休日和节假日加班,在晚上21:30以后结束的,经直接主管认可,可享受加班交通费报销。最高标准人民币¥100元/每次,实报实销,以出租车票上显示的时间为准。

  2.加班餐费:

  加班或者延迟工作时公司将报销餐费,每满四个小时为一餐,标准为人民币¥10元/每餐,公司负责餐食将不再报销此项费用。

  五、加班补偿

  加班补偿原则上采用加班调休。员工加班后可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员工也可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天。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领导和员工协商安排,二天(含)以上的调休需总经理批准。

  六、执行原则

  1.各级管理者负责直接下属员工的加班批准、记录、调休安排。

  2.公休、法定假日加班时作息时间与正常工作日相同。

车辆保养管理规定 篇29

  为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规定,保护生态环境,防止人畜中毒,特制定本制度。

  一、农药采购管理制度

  1、采购部根据农药经营部申报计划制定采购清单,经总经理审批后,采购符合规定的农药;

  2、所采购的农药需具备国家规定要求的“三证”:农药产品登记证、农药产品执行标准、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二、农药仓库管理制度

  1、建立专用的农药产品存放库,库房要相对独立、干燥整洁、存取方便;

  2、农药库有专门的保管人员,并制定有相关的管理规定和农药使用责任制;

  3、有清晰、连续的农药出入库记录;

  4、农药按说明要求,分类分隔安全存放;

  5、每周清理农药库存一次,并做好弃置农药的有关记录。

  三、弃置农药药液和农药包装器具处理规定

  1、农药库房出的农药数量应和回收的包装数量相符;

  2、空的包装袋,玻璃瓶,塑料瓶等分类放置,统一进行处理;

  3、过期的农药,破损的器具和容器应集中处理;

  4、定期(每季)对过期农药、包装箱具和农药容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由农药提供商统一进行回收处理;

  5、保留相关记录(弃置农药药液处理记录表;废弃农药包装箱器具处理记录表)。

  四、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3、农药部经理和业务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4、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剧毒农药和杀鼠剂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

  5、不得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6、经营者必须了解和掌握自己所销售的农药存在的危险因素;

  7、农药不得与其他货物、危险化学品和日常用品混放在一起;

  8、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和失效的农药;

  9、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产品;

  10、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中毒。

  五、岗位操作规程

  1、严格按照国家《农药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产品说明书正规销售;

  2、经营场所不得擅自离人,并做到持证上岗;

  3、不得混淆产品或卖错、拿错产品;

  4、农药摆放规范,销售要有详细的登记台帐;

  5、一旦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发生事故(如火灾、中毒等),应立即拨打110或120急救电话,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区,防止人员伤亡;

  2、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3、迅速控制危险源,并对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

  4、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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