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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2021年度宣传工作方案

分类:策划方案 日期:2022-11-06 03:59人气:加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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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2021年度

宣  传  工  作  方  案

 

    为巩固提升拓展文明城市创建成效成果,接续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奋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新变化、新要求,制定如下宣传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新论述新指示,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凝心聚力、成风化人、崇德尚善、人民满意为主旨,把握正确导向,创新宣传载体,贴近群众心声,激发社会共鸣,全方位营造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生态,推动十堰城市文明发展进步,为建设“现代新车城、绿色生态市”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二、宣传内容

(一)工作宣传

1. 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开设“我建我城、我爱我家”“功成有我、再立新功”“创文直通车周报”“身边人说身边事、创文故事大家讲”等专版专栏。

责任单位:十堰日报社

2. 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开办“文明新视角”“功成有我、再立新功”专题专栏。

责任单位:十堰广电台

3. 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对标对表开展常态宣传。

责任单位:十堰日报社、十堰广电台

4. 4月下旬举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新闻发布会。

牵头单位:市创文办

任单位: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 、十堰日报社、十堰广电台、四区

5. 7月上旬举办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新闻发布会。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市五创办

任单位: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十堰日报社、十堰广电台、四区

6. 10月举办国家森林城市新闻发布会。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五创办

任单位: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十堰日报社、十堰广电台、各县市区

7. 11月举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新闻发布会。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五创办

任单位: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十堰日报社、十堰广电台、四区

8. 1月初、4月初、7月初、10月初发布城区文明指数季度测评、城市管理季度考核、县域文明指数季度测评结果,跟踪聚焦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牵头单位:市创文办

责任单位: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十堰日报社、十堰广电台

9. 开展高质量发展系列宣传报道。

责任单位:十堰日报社、十堰广电台、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

10. 开展科技创新系列宣传报道。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

责任单位:十堰日报社、十堰广电台、市直各相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11.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报道。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营商办)

责任单位:十堰日报社、十堰广电台、市直各相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12. 开展乡村振兴系列宣传报道。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十堰日报社、十堰广电台、各县市区

13. 开展十堰“城市精神”征集工作。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

责任单位:十堰日报社、十堰广电台

14. 持续开展“小手拉大手”“关爱未成年人进社区”“师德师风”等未成年人工作主题宣传。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市关工委、团市委、市妇联、十堰日报社、十堰广电台、各县市区

15. 全年持续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系列、新时代好少年等主题宣传。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十堰日报社、十堰广电台、各县市区

(二)活动宣传

1. 开展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宣传,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卫健委、十堰日报社、十堰广电台、各县市区

2. 春节、五一、暑期、国庆等节假日期间开展文明旅游宣传

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局

责任单位:十堰日报社、十堰广电台、各县市区

3. 开展3·5学雷锋日、6·1儿童节、8·1建军节、9·10教师节、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宣传。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4. 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八项活动安排开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宣传。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党史学习教育办)

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研室、市委党校、市社科联、市文联、市文旅局、十堰日报社、十堰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教育局、十堰广电台、各县市区

(三)公益宣传

对照《十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21年度公益广告刊播宣传方案》(见附件1)的主题、标准、内容、规模、时间、区域、点位要求,组织媒体、媒介保质保量刊播设置公益广告。

牵头单位:市创文办

责任单位:十堰日报社、十堰广电台、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委等市直相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四)特色宣传

1. 积极向中央、省级以上媒体推送宣传十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各类成果(含消息、信息、专题、专栏等)数量质量位列全省第一方阵。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十堰日报社、十堰广电台、各县市区

2. 聚焦文明城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时间银行、礼让斑马线、公筷公勺、排队一米线、垃圾分类、足印社区·户户走到、志愿服务、家风家训、人情新风、十星创建等重点工作和成熟经验,在中央媒体推出2个以上典型宣传,在中央、省文明办内刊推出6个以上工作品牌。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五)法规宣传

1. 开展《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社区、进校园、进村镇、进企业、进机关等“五进”宣讲活动。

牵头单位:市委文明办、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

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2. 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条例》宣传贯彻情况视察、调研。

牵头单位:市委文明办、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

责任单位: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司法局

(六)群众宣传

1. 持续开展“足印社区·户户走到”文明宣讲活动。

牵头单位:市创文办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

2. 每周持续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牵头单位:市创文办

责任单位: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团市委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站位,创新思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建理念,坚持人民满意的创建标准,深刻把握新时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时代背景和丰富内涵,正确处理好文明城市与城市文明、文明创建与文明建设、守正继承与创新拓展“三个关系”,助推文明城市创建从“夺取金牌”向“擦亮金牌”、“决战决胜”向 “常态长效”、“达标创建”向“典范创建”转变。

(二)把牢导向,突出主题。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坚持把镜头笔头对准群众、聚焦基层,突出思想引领、价值引领、文明引领,精心设计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载体,讲好十堰创文的非凡历程、350万十堰人民逐梦圆梦的感人故事和新时代十堰城市文明进步的美好前景。

(三)完善机制,压实责任。科学把握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规律性、规范性,超前谋划、主动策划、精准施划,建立宣传内容项目化、任务清单化、活动流程化的工作机制,完善对标对表对点、定人定岗定责的责任机制,严明宣传纪律,确保每个时间节点、每个宣传主题、每次宣传任务有力有序、有效有度、有声有色。宣传质效纳入季度城区文明指数测评内容,与精神文明建设评选表彰、宣传工作经费补助直接挂钩,出现影响国家、省级测评造成丢分的,严格按照《十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问责办法(试行)》追责问责。

 

 

 

 

十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3月25日印发

本文TAG:全国文明城市  宣传  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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