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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钦南区交通运输局防汛防台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分类:策划方案 日期:2022-11-06 03:58人气:加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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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钦南区交通运输局

防汛防台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防汛抗旱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据气象部门预测,2021年钦州全市总降水量与常年相比偏多,影响钦州的台风有4-6个,较常年偏多,影响比较严重。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始终绷紧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这根弦,谋深做实2021年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根据《钦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21年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钦防指〔2021〕1号)和《钦州市钦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转发〈钦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21年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交通运输行业防汛防台安全生产工作,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交通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区交通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结合我区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区交通运输行业防汛、防台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各二层单位负责人组成。成立防汛防台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股,具体组织协调防汛防台安全生产工作。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突出重点,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1.道路运输方面,重点督促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各运输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强化汛期营运车辆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GPS监控动态管理,杜绝驾驶人员汛期冒险行车和超速行驶。要随时注意雨情、路况变化,不能运行的线路要及时停开,要充分发挥GPS安全监控系统的作用,加强安全动态监管,确保汛期道路运输安全,防止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水路运输方面,重点落实水上运输安全防范措施。强化汛前检查,督促隐患治理,对渡口、渡船、水运企业开展全方位安全检查,检查出一般隐患立即整改,重大隐患,督促整改到位,整改不力的停产、停航;加大巡查力度、强化安全监管,对辖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严格落实“三查”制度,(即: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水上企业及船舶做好台风、风暴潮、大雾等恶劣天气的防范措施,并根据气象情况合理安排生产任务,严禁冒险作业。

3.公路建、管、养方面,重点加强辖区内路巡路查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桥梁(含桥底通道)、涵洞、边坡、沿江沿河、临水临崖路段的巡查力度,发现坍塌、路基塌方、水淹、泥石流等危及车辆通行安全的隐患,应及时清除。对公路边沟、截水沟、下水道及时进行清理,确保排水通畅。出现边坡坍塌或桥涵冲毁等突发事件时,养护部门立即按照“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对危险路段要及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迅速组织力量抢修险情路段。

(二)切实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物资储备工作,要指定专人管理,对

物资品种、规格、数量、存放地点、管理人员等内容要逐一登记造册。对防汛抗旱储备的物资进行全面盘点,淘汰过期、变质、损毁的物资,并及时增储补充,区公路所、区运管所和区航管所要对现已准备的应急车船再次进行盘点,做到一有险情、灾情,能立即调得出、用得上的对建设工程容易出险的部位,要在周边安全区域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

(三)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

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普及汛期安全知识,提高群众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要强化舆论监督作用,对汛期安全走过场、隐患整治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整改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防汛防台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准备,全面履行防汛防台职责,增强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思想,积极主动地做好防汛防台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做到思想到位、工作到位、指挥到位、投入到位。班子成员及有关人员都要做到责任清楚,任务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

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汛防台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并及时组织实施,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三)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加强检查和指导,督促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防汛防台安全保障水平。并要明确安全责任,认真落实安全责任主体,认真组织开展防汛防台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查不留盲区和死角,确保隐患整改一处不漏,务求实效,不走过场。

(四)强化监督检查,实行跟踪督办

各单位要加强检查和指导,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加强对重大隐患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办,及时掌握重大隐患的整改销号情况。按照“谁立项,谁督办整改,谁组织验收”的原则,及时整治和消除事故隐患。对整改进度缓慢的单位,进行重点督促检查,督促加大整改力度,确保事故隐患及时得到整改和消除。要充分运用限期改正、停产整顿和行政处罚等手段,强化行政执法,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因工作不力而引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从严加重追究责任。 

(五)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职工群众参与

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板报等宣传方式,在车站(码头)等人员集中场所,向职工和群众宣传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和群众认识防汛防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要鼓励职工和群众积极参与为防汛防台安全工作建言献策,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和安全生产违法违纪行动,做到群策群防。 

(六)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馈情况

各单位要及时报告防汛防台安全相关情况,对有险情或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及时上报。对出现迟报、漏报、隐瞒不报或者没有及时组织事故救援而造成事态扩大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者和领导的责任。各单位要将钦南区交通运输行业2021年度防汛风险隐患点数据库表于2021325日前报局综合股。联系电话:0777-2844235;传真:0777-2844210

 

附件1:钦南区交通运输行业2021年度防汛风险隐患点数据库表

钦南区交通运输行业2021年度防汛风险隐患点数据库表

序号

行政区

隐患点

受威胁人数(人)

监管责任人

手机号码

备注

县(市、区)

名称

地点

1

 

 

 

 

 

 

 

 

2

 

 

 

 

 

 

 

 

3

 

 

 

 

 

 

 

 

4

 

 

 

 

 

 

 

 

5

 

 

 

 

 

 

 

 

6

 

 

 

 

 

 

 

 

7

 

 

 

 

 

 

 

 

8

 

 

 

 

 

 

 

 

9

 

 

 

 

 

 

 

 

填表提示:1.受威胁人数:包括山沟、山塘、水库下游居民,某河段提坝附近居民,位于低洼易涝区的学校师生、福利院养老院人员、社区村庄居民点居民、积水路段24小时通行人数,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等: 2监管责任人:一般填写隐患点附近社区村庄的村干(隐患点监测员),山塘、水库,道路等水利,交通设施的监管责任人:3采集手机号码主要是为便于当地相关部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以及督导部门汛期工作抽查,通讯号码将严格遵守工作要求及公民隐私规定: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钦南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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