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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方案

分类:策划方案 日期:2022-11-06 03:52人气:加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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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方案

  今年6月13日是“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好向,各地稳步推进复工复产。为做好海西州2020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的各项准备,根据《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关于2020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的工作部署》及《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关于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组织开展“非遗购物节”的通知》(非遗函〔2020〕11号)、《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开展2020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2020年青海“非遗购物节”实施方案》文件要求, 紧扣主题结合海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聚焦非遗在人民大众健康生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宣传非遗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人民战争中发挥的积极作用,重点围绕传统体育、传统医药和餐饮类非遗项目,广泛开展非遗展示展演、宣传传播、研讨交流等活动,普及非遗知识和健康生活理念,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关注和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浓厚氛围。

  二、主题与重点

  (一)主题

  非遗传承 健康生活

  (二)工作重点

  1、结合青海省2020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题,大力宣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非遗相关知识,倡导非遗融入生活、服务社会。

  2、围绕列入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传统体育、传统医药和餐饮类等非遗代表性项目,宣传展示近年来保护传承的重要成果和优秀实践案例,研讨交流保护经验和保护措施。

  3、深入挖掘非遗在促进人民大众身心健康方面的典型案例和生动事迹,宣传非遗在防控新冠肺炎人民战争中的积极作用,策划举办传统体育、传统医药和餐饮类非遗知识讲座、讲坛、沙龙活动等。

  4、根据不同的地域特色、文化风格和资源特点,将非遗宣传展示活动与当地实际相结合,以当地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展示活动。

  三、领导小组

  海西州2020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为民 海西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副组长:兰 彧 海西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才项措 海西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肖 伟 海西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成 员:李有林 海西州文体旅游广电局文旅科科长

  王树文 格尔木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郭江宏 德令哈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唐拓华 茫崖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多杰才旦 都兰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贾玉璐 乌兰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梁艳龙 天峻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樊生智 大柴达行委社发局局长

  朱有振 州文化馆副馆长

  宣传展示活动由州文化馆具体负责。

  四、活动安排

  各市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大柴旦行委要结合本地非遗资源特点,根据上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的文件要求,主动沟通体育、中医药等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院校、餐饮协会等,积极联合开展非遗宣传展示活动,推动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增强宣传展示活动的互动性、体验性,提高人民群众对非遗保护工作的参与感、获得感。鼓励支持传统体育、传统医药和餐饮类非遗学术研究机构和其他相关机构参加参与“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

  各地认真组织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非遗手工技艺传承基地、非遗工坊、传统工艺工作站等非遗产品生产销售单位,积极参与海西州举办的线上线下“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专场演出、非遗手工艺术品、文创作品大赛及 “非遗购物节”等活动。

  五、活动内容及时间、地点

  (一)2020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专场演出

  地点:德令哈市中心广场

  时间:2020年6月13日

  各地应积极组织非遗相关单位、企业和个人参与非遗专场演出活动。本次专场演出将以线上线下展演模式进行。专场演出节目由各地区要提前准备参演节目以备州文化馆筛选,各地备选节目分配表见(附件1),最终选取12个优秀节目参加专场演出。节目主要结合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展现地域特色文化旅游,宣传非遗在防控新冠肺炎人民战争中积极作用的。

  线上展演:6月13日在现场专场展演与微信公众平台、电视、网络媒体上同步展演线上“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专场演出。被选中节目的参演单位要认真组织排练节目,录制节目工作由海西州文化馆、州蒙古语电影译制站负责,在5月底安排专人去各地录制节目,各参演单位配合做好后期节目录制工作及线上展演工作。

  专场演出节目要求:歌曲4首(演职人员不得超过12人)、舞蹈5个(演职人员不得超过100人)、非遗风俗展示节目1个(演职人员不得超过40人)、说唱展示节目1个(演职人员不得超过50人)、弹唱(龙头琴、马头琴、伊克勒、托布秀尔)展示节目1个(演职人员不得超过20人)。

  专场演出活动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8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6000元;优秀组织奖2名,奖金3000元。

  (二)海西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手工艺术品、文创作品大赛。

  2020年6月海西州文化馆在海西州民族文化活动中心二楼非遗展示厅组织举办海西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手工艺术品、文创作品大赛。作品筛选工作由海西州文化馆负责,在5月底安排专人去各地筛选作品,各参赛参展单位配合工作组做好作品筛选工作。

  所有参赛的手工作品均需在州文化馆展示一年,并颁发参展证书,参展证书在展示完成后颁发,作品在展示完成后由作者领回。展示时间为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展示期间展品无特殊原因一律不能取走,展品取走者不颁发参展证书。布展时间为6月10日至12日。2020年6月10日各地文化馆安排一名工作人员统一选送参赛(参展)作品及布展工作,工作人员差旅费有活动承办单位承担。选送作品必须是本人在近期制作完成的非遗手工技艺作品,作品要求选送有创新创意的新作品,往年已经参赛过的作品不能再重复参赛。颁奖时间为2020年6月13日。

  海西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名录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统手工艺品及文创作品优先。参赛作品分A雕刻类(石雕、木雕、根雕、骨雕及其他);B刺绣类(各类刺绣、服饰及其他);编制类(皮制、毛织及其他);D金银铜器及唐卡类(金、银、铜、铁质品、唐卡及其他)等四大类手工艺术品及文创作品。

  手工艺术品、文创作品类赛事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6名,奖金500元。

  参赛作品评选方式:由线上评分与线下评分相结合评选。

  (三)开展“非遗购物节”活动

  1、参与模式

  各地组织鼓励非遗相关单位、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非遗购物节销售活动。已有网店或具备网店运营能力的,可参加各电商平台线上销售活动以及本地区线下活动;不具备网上销售条件的优质产品且生产规模较大,鼓励参加线下销售活动。

  2、线上合作模式

  (1)阿里集团(淘宝、天猫、聚划算)。在企业已入驻商城拥有店铺(或5月31日前新开店)并至少有一单好评的前提下,可以参与购物节期间平台组织的营销活动,主要包括大力度的流量推送、店铺运营培训等。具体优惠措施以阿里巴巴最终提供为准。

  (2)京东集团。凡是已有京东商铺的企业(或5月31日前新开店)的商铺可参加非遗购物节营销活动,主要包括流量推送、资源输送等。具体优惠措施以京东最终提供为准。

  (3)拼多多。对已入驻的店铺(或5月31日前新开店铺) 一是在购物节期间组织营销活动,推送流量等,二是国家级项目及部分省级项目可纳入“百亿补贴”(拼多多的优质版块)。具体优惠措施以拼多多最终提供为准。

  (4)东家守艺人。对匠人和产品有较严格的认证审核程 序,建议有一定规模成品牌体系的非遗产品可以入驻。购物 节期间将提供一定流量推送。具体优惠措施以东家守艺人最 终提供为准。

  (5)其他电商平台。苏宁、美团、快手、抖音、今日头条等电商平台将对入驻店铺给予流量推送优惠,具体措施以平台提供为准。

  3、线下合作模式

  线下销售活动要充分利用历史文化街区、文旅(非遗)小镇、知名景区、大型商超等组织开展,参加线下销售活动的商家要统一悬挂“非遗购物节”活动标识,开展优惠促销活动,形成大众积极消费局面,让人民群众共享非遗保护成果。

  4、实施步骤

  (一)摸底阶段(5月8日-15日)。各地要摸清本地区非遗传承人、非遗扶贫就业工坊、传统工艺工作站、非遗企业及相关非遗企业的线上销售基本情况:一是统计已拥有网络销售平台的商铺情况;二是还没有注册网络商铺,且具备线上销售条件,需要利用“非遗购物节”进行线上销售的商家情况;三是条件不具备且规模小的非遗商家,需要开设联合销售商铺或委托网络店铺运营商在非遗购物节期间代为销售的情况;四是要全面摸清已拥有入驻商铺和即将开设商铺的库存数量、生产能力、运营能力等情况。请各地将摸底排查情况于5月15日前报送州文化馆。

  (二)筹备阶段(5月16-6月10日)。根据各地推荐报送的线上销售商家情况,一是厅非遗处要严格筛选,推荐条件具备、产品质量高、库存足的商家参加线上销售活动;二是对接推荐各电商平台,并协调解决线上销售等相关手续,争取平台最大化的资源配置;三是检查已获得线上销售商家的各项筹备工作,要求参加销售的个人、企业、相关单位要做到诚信经营,货真价实;四是帮助不具备条件的非遗商家做好线下销售活动。

  (三)实施阶段(6月11日-13日)。按照网络平台销售的制度规定、操作要求及时提供线上销售服务。

  (四)总结阶段。各市州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查找不足,做好销售信息统计工作,并于6月20日前将“非遗购物节”活动情况报送州文化馆。

  六、相关要求

  (一)各地高度重视,认真筹备。要按照中央和青海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做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各项准备,提前策划本地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及“非遗购物节”活动。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展和中央关于复工复产通知的有关要求,因地制宜、分区分级,统筹安排本地区各类非遗宣传展示活动。各项筹备工作要服从当地的疫情管控要求和规范。

  (二)主题鲜明,重点突出。要紧扣“非遗传承健康生活”主题,在主题框架下策划部署相关活动,突出传统体育、传统医药和餐饮类非遗项目的重点活动。及时发布“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活动信息,动员各方力量广泛参与,提高各类活动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丰富活动形式,利用新媒体载体和网络平台,策划组织线上宣传传播活动。

  (三)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把活动内容和价值导向,防范意识形态风险。各项活动要有安全研判,落实安全责任做好疫情管控、消防、医疗救助、应急救援等工作预案,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和安全检查设备,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四)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地开展“非遗购物节”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责任到人,建立精准、高效的工作机制,要指定专人组织非遗购物节的实施工作,做到层层压实,步步推进。建立全州“非遗购物节”工作群,做到上下协调统一,左右联动互通,同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活动安全有序、顺利开展。

  (五)精心组织,认真筹备。各地要坚持“谁牵头、谁落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主动性,按照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完成时限和要求,摸清本地区非遗企业开设网店、库存数量、生产能力、网络销售等情况,做好线上销售商品的设计、生产、销售及售后准备工作,维护首届“非遗购物节”良好的品牌形象。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到来之际,广泛运用省、市(州)、县主流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微信、微博、今日头条、抖音等新媒体加强对“非遗购物节”的典型做法和网络销售能手的宣传报道。适时打造线上线下网络直播同步活动,做好线下场景的布置和海报宣传,增强宣传展示活动的互动性、参与性,推动非遗更好的融入当代生活,让老百姓共享非遗保护成果。

  七、材料报送

  1、请各市县、行委文化旅游主管部门于5月20日前将本地区活动方案及回执单报送至邮箱hxfybh@163.com。

  2、活动结束后,各市县、行委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将本地区活动总结于6月20日前报送海西州文化馆。

  3、各市县、行委制定专人负责,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手工艺术品比赛联系人:

  办公室电话:0977—8215661

  周伟云:15297079599

  桑周错:13897083142

  邮箱:hxfyb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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