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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合集

分类:策划方案 日期:2022-11-06 03:52人气:加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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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局各处室、各支部: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政治安全,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建立健全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的重大部署,是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更好维护改革发展的有力举措。

局党组要进一步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自觉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部署要求上来,统一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各项规定上来;
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党的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要认真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主要内容

(一)局党组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主要承担以下责任:

1.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定期分析研判全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针对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大事件、重要动向等开展专题分析,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局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3. 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全局在各项工作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局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加强对全局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4. 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局党组书记应当亲自抓,加强对涉及本局的互联网的管理。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切实加强本局发布或涉及本局的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

5. 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错误思潮的言论,应当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步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局党组书记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负第一责任。

局党组书记是全局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 根据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 主持召开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精神,分析研究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至少两次听取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

3. 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处置工作的领导,组织推动各有关方面密切协作,及时排除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

4. 认真处理涉及意识形态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主持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5. 全面掌握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改正。

6. 其他应该履行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三)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对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

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是全局意识形态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 协助局党组书记统筹协调指导意识形态工作,就意识形态工作目标任务、重大举措提出安排建议,就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等提出应对建议。

2. 按照局党组部署要求,对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协调、指导各方面整体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 领导、组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主持制定总体思路、工作要点和推进措施,加强全局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

4. 协调、组织、参与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

5. 其他应当履行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四)局党组其他成员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局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 协助局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抓好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要求的贯彻落实,结合分管的业务工作和处室的实际,及时提出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 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指导与监督,对业务工作中涉及意识形态的事项严格把关,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有针对性地组织制定有关防控措施和办法。

3. 加强对分管处室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督促纠正。

4. 参与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

5. 其他应该履行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三、工作举措

(一)强化任务分解。局党组根据上级党组织有关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对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和任务。

(二)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直接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及各处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三)明确职责。机关党委作为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部门,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每年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局党组报告。把落实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全局综合绩效管理考核和公务员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和舆情交办督办机制,严格贯彻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四、考核奖惩

局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纳入全局年度对辖市区、处室的绩效考核内容。检查考核实行分级负责,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考核领导班子集体与考核领导干部个人相结合。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以及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党员、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拨任用的重要依据。

全局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具体为:

1. 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 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 责任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 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 丧失对责任范围内如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6. 责任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所负责的新闻发布会、政务新媒体等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7. 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次要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对党员、干部进行问责,应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对党员、干部的问责情况,应当按要求上报备案。

【篇二】

为全面落实中央、区、市、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现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党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文化支撑作用,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统计系统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县统计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翠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叶安祥、常利平同志、安建保任副组长,办公室、各专业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常利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督导、考评和资料收集等日常工作。

三、明确职责

领导班子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

党组书记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负第一责任,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分管领导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协助党组书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必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专业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全体干部职工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接受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的指导与管理。

四、工作安排

(一)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

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五个纳入”:

1.纳入党组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统计工作和党的建设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2.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中央和区、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两次专题学习。

3.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科学化要求,建立涵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党建工作指标体系。

4.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和各专业负责人工作报告中,增加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

5.纳入干部考核。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德能勤绩廉”的干部考核标准中,并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

1.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要带头阅读中央和上级党委要求的党报(党刊)、理论学习读本、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带头使用和关注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带头登入“学习强国”平台进行学习,率先站在意识形态领域前沿,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坚定性。

2.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全体干部职工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每年度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组织全体干部学习,购买书籍、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等。

(三)定期分析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1.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日常监控,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反馈社情民意和重要舆情信息。

2.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进行引导,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汇报、早安排、早处理。

3.对重要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宗教节日、重大节庆活动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判断。

4.定期指导和督促检查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工作的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四)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1.着力推进理论学习再创新。持续开展“每周一课”学习活动,每周例会采用轮流讲学的办法,督促全系统干部去学去悟;建立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微信群和QQ群,互谈心得体会,相互交流学习;不定期组织全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知识竞赛;不定期邀请县委党校等专家教授为全局干部讲解各种新思想、新政策。

2.营造导向鲜明的舆论氛围。突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大型宣传栏、微信群、QQ群等媒体,及时刊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主流媒体的正面报道,全方位立体式营造导向鲜明的舆论氛围,引导全局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同时,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提升舆情处置能力,加强对通过网络发布的涉及意识形态工作的信息审核把关,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3.文化育人,涵养向上向善力量。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廉政党课等制度,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扎实开展廉洁机关主题教育活动,营造风清气正良好风气。

(五)加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管理

党组要把意识形态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提升队伍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发挥好干部工作的“指挥棒”作用,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

1.选优、配齐、配强宣传岗位人员,确保宣传干部队伍坚强有力。

2.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宣传思想岗位的党员干部,应当及时作出调整。

五、监督考核

局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及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全体干部职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开展一次专题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列席有关会议等方式进行督查。

六、责任追究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懈怠工作不力,有下列情形的,要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或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

5.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6.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7.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受到责任追究的干部职工,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

【篇三】

党委各成员、各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明确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XX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XX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主要任务

1.要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上级党委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保持高度一致。

2.要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研判

通过召开班子会、专题研讨会等形式,定期分析研判全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3.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

统筹协调本乡镇本单位在行政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本乡镇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4.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充分利用好农民夜校、远程教育站点、农家书屋等文化载体,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文化活动,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文化产物的侵蚀。

5.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乡党委书记应当亲自抓,加强对互联网安全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用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乡党政官方平台,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时刻掌握网络舆论动向,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请求及时给予回应和处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侵蚀,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

6.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理

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应当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对坚持错误思想的干部群众,应当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7.加强对知识分子的引导服务工作

乡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知识分子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先进文化中的主力军作用,做好各领域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和新媒体中代表人士的工作。加强对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两新 ”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的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8.选优配强乡宣传思想文化干部工作队伍

大胆使用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及时调整不合适、不适应的人员,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

二、XX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工作机制

1.乡党委、各支部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支部的目标考核内容。

2.乡纪委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纪律监督检查范围,长期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开展进行检查、督促。

3.意识形态工作分析通报机制。乡党委每年至少 2 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开展 1 次综合分析。并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至少通报 1 次,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及时向县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4.意识形态工作检查机制。意识形态工作检查分为综合检查和专题督查。综合检查由乡纪委和党政办负责组织,每两至三年开展一次,检查结果向乡党委报告,并上报县委宣传部门。检查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列席有关会议等方式。综合检查一般单独开展,专题督查可以单独或结合其他工作一同开展,综合检查和专题督查不重复进行。

5.意识形态专题汇报机制。每年6月和12月各一次,汇报内容可以是综合性的工作报告,也可以是专题性的情况汇报。专题汇报可以书面汇报或当面汇报。书面汇报以乡党委名义报上级党委,并抄送县委宣传部门;
乡党委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6.意识形态教育培训机制。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一次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专题学习,加强对乡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教育,强化党性意识。

7.意识形态绩效考核机制。明确考核的内容、方法和程序。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三、XX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责任分工

1.乡党委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乡党委书记为XX乡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负责具体工作,工作人员由党政办主任兼任。党委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2.各党支部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支部委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四、XX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责任追究

(一)全乡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党校党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对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4.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5.公开发表的论文和课堂教学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6.丧失对本单位各类媒体、网站、信息平台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实际控制权,出现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7.举办的培训班、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三)实施责任工作制问责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中共XX县XX乡委员会

20XX年5月6日

【篇四】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巩固意识形态工作,结合我 街道 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省、市委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 、县 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牢掌握我 街道 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列主义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握改革发展稳定关系,不折不扣抓好党中央和省、市 、县 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推动 我街道 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 工委 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 工 委 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领域、 我街道 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党支部书记对支部和党员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组及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党总支每半年、各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对本 我街道 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并在党内进行通报,按要求向上级主管意识形态工作部门进行汇报。( 责任单位 :党总支、各支部)

(二)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要积极发挥我 街道 宣传职能优势,整合现有宣传手段,加强宣传阵地管理。充分利用 我街道政府 网、工作简报、微信公众号、橱窗等积极开展意识形态宣传。开展社会主义主流思想文化、意识形态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各有关责任部门每半年就意识形态工作做好总结并形成汇报材料报 我街道 党总支专题研究。(责任单位 :党总支、各支部、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一是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周密计划、精心组织,推动党员干部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切实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落实“讲党课”制度,党总支(支部)书记、分管领导每年至少在履职范围内讲一次党课。二是加强同 我街道 党员、职工的联系,做好思想政治引导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责任单位 :党总支、各支部)

(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 我街道 意识形态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对本 我街道 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 责任单位 :党总支、各支部)

(五)加强正面思想舆论引导。

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宣传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省、市 、县 委全会精神,加强对市委、市 、县 政府中心工作的宣传。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知晓率和认知率。对职工、 居民 普遍关注的问题要敢于触及、主动引导,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作出有说服力的回答,防止负面炒作、制造事端,确保在我 街道 不出现与党中央、省委、市委 、县委 不一致的杂音噪音。( 责任单位 :党总支、各支部、办公室)

(六)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

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实和加强互联网信息工作力量。加强对互联网的论坛、微博等涉及 我街道 敏感信息网络舆情的发现、预警、引导、处置能力,加大对 我街道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核、监管力度。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开展网上舆论斗争,及时有效处置网上出现涉及我街道 重大网络意识形态舆情。( 责任单位 :办公室)

四、责任追究

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党总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一)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处置应对 我街道 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三)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分管领域内发生问题的;

(四)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宪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对 我街道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相关要求

(一)夯实领导责任。

领导班子成员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扛起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 我街道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制度方案,明确一岗双责,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

(二)加强学习教育。

党总支(支部)要认真开展相关学习辅导和专题培训,提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水平。

(三)做好监督检查。

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对分管领域专项督导检查。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实事求是进行处理

【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鹰潭市、市委关于改进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各项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我委实际,现就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一、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意识形态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作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制定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强调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委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各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和准确把握当前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增强忧患意识和阵地意识,以更有力的担当和作为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要切实承担起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直接分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单位、股室的意识形态工作;
各单位、股室要根据职能履行好相应的工作职责。

二、全面落实意识形态领域主体责任

1.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抓好“中国梦”宣传教育,推进机关文化建设,为全委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2.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织重要议事日程。要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委党组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党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活动的重要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根据要求,向市委和上级党组织汇报意识形态工作,重大情况第一时间报告。

3.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网络传播,组织落实中央和省委、鹰潭市委、市委重要决策部署、重大主题、重大活动、重大任务的网络传播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网上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唱响主旋律,提振精气神。建设维护好政府网站。

4.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对错误思潮和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加强对有错误思想的“重点人物”的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及时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和突发事件舆情处置工作。要对非议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散布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进行严肃处理。完善网络舆情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重大敏感舆情会商通报机制。加强网络舆情信息搜集、分析、研判、报送工作,定期召开网络舆情研判例会,及时全面准确掌握网络舆情动态。

三、全面落实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1.党组书记职责。党组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全委意识形态工作及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负总责。重点负责抓好全委党建工作,深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推动干部职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全市、全委的各项规章制度。

2.分管领导职责。协助书记统筹协调指导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协调、指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领导、组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主持制定总体思路、工作要点和推进措施,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

3.班子其他成员职责。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及时落实分管范围意识形态工作,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的最新精神,并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年底向党组汇报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四、全面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

1.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党组中心组学习要把“两学一做”作为主要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在网站专栏等各种学习近平台上组织覆盖系统全体党员的学习宣讲活动,不断增强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四个意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发挥龙头作用,坚持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把学习与思考、学习与研讨、学习与实践结合起来,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全委各项工作。把思想教育作为第一位的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党员干部不断改造自己,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要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把“两学一做”纳入“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2.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引导和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鹰潭市、市委关于改进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舆论引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运用多种宣传手段,营造凝心聚力推动发展改革工作的强大舆论声势。加强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舆情应急处置,把握舆情引导主动权。加强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培养和管理,积极推动机关文化建设。

3.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筑牢党支部的“根”与“魂”。一是强基固本,抓实组织建设。发挥党支部的主体作用,把支部建设成为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坚持“四严格四规范”加强党支部建设。二是创新载体,打造特色品牌。积极创新组织活动形式,以多种形式,开展符合单位、符合岗位、符合党员实际的组织生活,创建活动品牌,形成品牌特色,提高组织生活凝聚力、吸引力。三是强化引领,激发党建活力。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培育和选树党建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党组织争创活动和共产党员创争活动。

4.严格领导责任落实制度。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过关”意识,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要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要结合全委实际情况,分解细化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重要情况、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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