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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速规定(5.3) 车速规定

分类:专题范文 日期:2022-11-04 20:00人气:加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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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速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以下行车速度规定:

1.《道法》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2.《条例》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3.《条例》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4.《条例》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一)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二)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三)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四)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五)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5.《条例》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6.《条例》第八十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7.《条例》第八十一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三)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超速危害

超速行驶,视力下降,判断不准。

超速行驶,反应距离延长。

超速行驶,制动距离延长。

超速行驶,干扰正常车流。

超速行驶,加重事故后果。

超速处罚

1.《道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记六分,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记3分。部分省地方规定,扣分不同有不同的罚款。

2.部分省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每增加10%的,加处200元罚款,但最高罚款数额不得超过1000元。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50%以下的,处100元罚款;超过规定时速50%的处1000元罚款;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每增加10%的,加处200元罚款,但最高罚款数额不得超过2000元;在春运期间对超速50%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一律吊销驾驶证。对营运单位车辆多次超速的,除依法给予处罚外,还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超速罚款扣分标准

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不罚款,记3分;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4、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5、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超速处罚新规定

从2013年元旦起,小车超过规定时速50%的,一次性扣12分。

致命的疏忽--汽车灯光的使用

如何正确使用远光灯 滥用远光等于谋杀

一、从法律层面上说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在开启路灯或者其它照明较好的道路上行车不应开启远光灯。开启远光灯的车辆应该在会车前150M之前切换至近光灯。

二、滥用远光灯可能导致的危险

滥用远光灯无异于某种“谋杀”。滥用远光灯可能会对司机导致下列后果:

(一)远光灯会车可导致车瞬间致盲,极其危险。我个人的感受,在对面错车时,远光灯可以导致对面的司机在1-3秒的时间内神马都看不见,别小看这3秒,在三、四环行驶时这不是个短时间,3秒钟丧失视力,很可能导致追尾,甚至撞人。

(二)面对远光灯,驾驶者对于迎面车辆的车速和距离产生误差,容易发生误操作。这个好解释,尤其是对于新手司机,当对面的情况无法判断时,新手司机往往无法有条不紊的减速、控制方向,而多会由于紧张导致急刹车、猛打方向,这样对后车、相邻车道汽车,都是很大威胁。

(三)后车开启远光灯可导致前车判断失误。当后开启远光灯时,前车内外3个后视镜中会出现大面积光晕,如果赶上你的车是浅内饰,那车内无疑就像开着灯一样明亮。前方的三个光晕会缩小你前方路况的可视范围,如果此时你想并线或转弯,从后视镜观察后方情况也是完全不可能的。

三、如何正确使用远光灯

(一)放慢车速:夜晚视线不好,放慢车速永远要比开启远光更加有助于安全。

(二)尽可能少使用远光灯:如今城市照明设施比较丰富,夜晚也很难遇到漆黑一片的道路,一般这样的路况下行车,尽量不使用远光灯。

(三)必要时灯光可以交替使用:在一些照明情况不佳的道路中行驶,为了不对对向来车造成影响,远光灯可以伴随近光灯交替使用,对向有来车时应即时切换。

(四)经常检查自己的灯光状态:当遇到对面来车频繁切换灯光照射自己时,应当检查自己的远光灯是否在无意中开启。

(五)大雾天气禁用远光灯,因为此时空气透明度较差,灯光会在空气中行程漫反射效果,不仅不会让你看的更远,反而会加大对来车的影响。

(六)SUV车型如果可以调节大灯高度请调节下。不少SUV车型由于车身较高,即便开启近光灯也会对来车造成一些类似于远光灯的视觉影响,建议经常在城市中使用的车主,如果有大灯调节功能的,尽量将大灯角度调低,以尽可能的避免干扰其他车辆。

(七)如果对方开了远光灯你也可以用远近光灯转换来提醒对方车辆关闭远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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