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绩效考评指标分解表
表(一)
关键绩效指标 |
指标定义 |
考评标准 |
被考评部门 |
数据来源 (考评部门) |
当期销售收入计划完成率 |
(当期实际销售收入/当期计划销售收入)*100% |
每减1%扣1分,每增1%加2分,增减分幅度30分。 |
分公司、区域市场 |
财务部 |
当期销售回款实现率 |
(当期实际回款额/当期计划回款额)*100% |
每减1%扣1分,每增1%加2分,增减分幅度30分。 |
分公司、区域市场 |
财务部 |
应收账款回收率 |
(当期应收账款回收额/去年应帐账款总额)*100% |
当期以月计算,要求标准每月下降10%,每增1%,增2分,每减1%,扣1分。增减分幅度为10分。 |
分公司、区域市场 |
财务部 |
当期新增经销商个数 |
指当期已签经销协议,已开始销售公司产品并有销售回款的经销商个数 |
按公司规定要求,以当期需要发展的经销个数为标准,少一个经销商扣2分,多一个经理商加3分。 |
分公司、区域市场 |
营销服务部 |
当期新增超装饰公司个数 |
指当期已签合作协议,已开始与公司建立业务关系,并有销售回款的装饰公司个数 |
按公司规定要求,以当期需要发展的装饰公司个数为标准,少一个装饰公司扣2分,多一个装饰公司加3分。 |
分公司 |
营销服务部 |
当期费用预算控制率 |
(当期费用发生总额/当期费用预算总额)*100% |
每增1%扣1分,每减1%加1分,增减幅度为5分。 |
分公司、区域市场 |
财务部 |
当期解决投诉率 |
(当期解决的投诉数/当期投诉总数) |
标准为95%,每增1%加1分,每减1%扣1分,增减分幅度为5分。 |
营销服务部 |
客户投诉记录及客户反馈情况 |
当期客户投诉回复不及时次数 |
指未按规定在24小时内未给客户回复或有处理意见后未及时告之客户的次数 |
每发现一次回复不及时扣3—10分,扣分幅度为20分。 |
营销服务部 |
客户投诉记录及客户反馈情况 |
客户投诉内部协调不及时次数 |
指未按规定及时与相关解决客户投诉部门协调沟通、监督、催办的次数 |
每发现一次内部协调不及时扣3—10分,扣分幅度为20分。 |
营销服务部 |
解决客户投诉部门 |
周工作计划未完项数 |
指每周工作计划中规定的工作内容未完成的任务数 |
每发现一次扣2—5分,扣分幅度为20分。 |
职能部门 |
直接上级和行政监督 |
文字数据出错次数 |
指向上级(同级)传递报告、请示等文字数据的出错次数 |
每发现一次扣0.5—3分,扣分幅度为10分。 |
职能部门 |
直接上级和相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