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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分类:述职报告 日期:2022-11-04 17:34人气:加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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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扣收支管理,锐意财政改革,强化资金调度,紧抓争资跑项,强化财经监督,深化作风建设,着力推进“五型”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2018年工作情况

(一)积极组织收入,科学安排支出。2018年,我县财政总收入实际完成19.55亿元,同比增长7%,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4.72亿元,同比增长7.3%,税占比75.3%,同比提高0.2个百分点。其中税务部门完成14.72亿元,财政部门完成4.83亿元,同比增长6.3%。2018年财政支出实际完成37.22亿,同比增长14.6%。其中全县八项民生支出完成29.17亿,占总支出的78.4%,同比增加69091万元,增长31.03%。

(二)锐意财政改革,激发内在活力。一是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助推脱贫攻坚。通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涉农资金供给新模式,集中财力,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2018年全县计划整合各项财政涉农资金9622万元,截止12月底,已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9622万元,已整合资金规模占计划整合资金规模比率100%。已完成实效支出资金规模9423.19万元,完成实效支出规模比率97.93%。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获得2017年全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核优秀单位,奖励资金100万元。二是推进流域生态补偿改革,助推生态保护。修改完善了《安福县流域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办法(试行)》(安办字〔2018〕76号),将流域生态补偿范围由各乡镇扩大至各国有林场,并将补偿资金从570万元增加到1000万元。同时,根据2017年度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考核结果,分配补偿资金570万元并及时拨付到位,逐步建立起有利于促进生态环境改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全面推动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三是深化评审改革,提升评审效率。继续加强对评审中介机构的考核,充分运用好考核结果,实行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管并举,进一步规范评审业务操作流程,加强评审过程中的材料造价审核,大力提高评审效率,降低政府投资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截止12月底,预算评审项目完成251个,送审金额25.6亿元,审核金额24亿元,核减金额1.6亿元,核减率为6%。

(三)强化资金调度,稳步推进项目建设。2018年是资金调度非常困难、举步维艰的一年,面对增收乏力,支出猛增的困难局面,以及中央严控政府债务的形势下,我局未雨绸缪,综合施策,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保扶贫、保发展”的基础上,全力保障殡葬改革、生猪退养、煤炭去产能、农村清洁工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同时,我局积极推进城北西片区南方水泥厂资产征收和武功山、羊狮幕景区收购工作。经过多次对接和艰苦卓绝的谈判,2018年8月,成功征收城北西片区南方水泥厂资产并与其签订了征收合同,为城北西片区特色旅游小镇建设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全力做好武功山、羊狮幕景区收购工作,努力配合、协调参与景区评估审计和收购谈判工作,争取景区核心资源由我县全部回购转向由省旅投、安福县和民营资本共同持股转变,实现国有控股,回购资金由预计的近10亿元变为我县不需再投资,大大减轻了县财政负担和债务压力。

(四)严格制度监管,规范财政运行。全面加强财政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预算单位的财务收支、预算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的情况,扎实开展乡镇“小金库”专项治理。一是规范“三公”经费和政府财政采购运行。运用江西省公务消费监管平台时刻监控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对可能出现的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提前预警,确保全县“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严格执行新《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将采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及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同时对2017—2018年度全县政府采购行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并下发处罚决定书。二是严肃财经纪律。一方面根据2018年财政监督计划安排,组织开展2017年度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检查、工会经费、“三公”经费、财政授权支付、征地补偿专项支出、非税收入、教育专项资金、预算公开、会计信息质量、严肃财经纪律、执行定点会议场所情况、民政救灾资金等专项检查,下发处罚决定书,严厉打击资金流转过程中的挤占、挪用、套取、虚报冒领、违反财经纪律和会计规定等违规行为。另一方面组织开展乡镇“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通过自查自纠、县重点检查和市里抽查,有效遏制了乡镇“小金库”的滋生蔓延,进一步规范了乡镇财经秩序。三是细化资金监管。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调整财政资金拨款流程的通知》(安财字〔2018〕122号)和《关于规范乡镇、村级资金核算范围和资金拨付流程的通知》(安财字〔2018〕134号),加强县、乡、村三级财经管理,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资金运行使用的效率与效益。同时,严把“报账”关,切实做好源头监管。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有效规范国库集中支付操作流程,提高资金支付效率。截止12月底,全县国库集中支付5.1万笔,支付资金23亿元,其中运用公务卡支出1200笔,支付资金600万元。

(五)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队伍建设是工作之本。我局严格按照习总书记“20字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抓好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助力“五型”政府建设。一是加强教育培训。扎实组织开展“两学一做”“一树两强”“党员活动日”等活动,通过局主要领导上党课、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开展红色家书诵读、十九大全员轮训、举办全县财政系统新进人员业务培训班等方式,加强财政干部教育,补足精神之钙,促使财政干部时刻绷紧远离贪腐这根弦,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做到依法聚财、廉洁理财。二是强化干部管理。严格对照作风问题表现,认真查找出“怕、慢、假、庸、散”方面存在的问题19个,制定整改措施21条。制定并印发了《安福县财政系统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十条》(安财党字〔2018〕20号),积极引导干部践行“担当实干、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弘扬积极进取、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通过严格制度落实、优化工作流程督促干部职工转变工作作风,在全系统上下营造敢担当、勇作为、不逾矩的良好工作氛围和干事创业环境。同时,实行股室(单位)人员间的轮岗,提拔重用了一批80、90后的年轻干部,以激发机关干部的内在活力,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和机关效能。三是加强扶贫帮扶。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夏季整改”、“秋冬冲刺”、省脱贫攻坚第二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及时落实新农村建设帮扶资金30万元;
为枫田镇松田村争取中央苏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50万元。第一书记和结对帮扶干部严格落实常态帮扶机制,加强脱贫攻坚政策学习,因户施策,实现贫困户长效脱贫。同时,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断增强财政干部廉洁扶贫、廉洁帮扶的底线意识,以廉政建设的不断推进助力扶贫工作取得聚民心、增民志、惠民生的实效。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全县财政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传统税源萎缩,税源结构单一。受国内外经济不稳定因素的影响,传统行业税收逐渐萎缩,对财政收入贡献的比重逐步缩小。实体经济企业尤其是工业企业税收增长缓慢,财政收入质量不高。二是后续财力不足,资金调度艰难。随着公共财政覆盖面的扩大,各项民生政策陆续出台,科技、教育、农业、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方面刚性投入增加,财政要保证的重点支出项目越来越多,公共服务支出需求也大幅增长,减收增支因素不断增多,财政支出压力有增无减。在当前财力不足,政府债务严控的情况下,资金调度非常困难,甚至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三、2019年工作打算

1.对标对表,全面完成财税任务。一是全力组织收入。加强税收征管,进一步推进综合治税平台建设,提高综合治税信息利用率,真正做到严征细管,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力争2019年财政收入突破20亿元大关,增长7%,税收收入16亿元,税占比76.5%以上。二是合理安排支出。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保扶贫、保发展”的基础上,将政策支持和财力保障的重点向民生和扶贫领域倾斜;
力争2019年财政支出达到39亿元,增长3%以上。

2.防范风险,全面加强债务管理。继续做好到期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工作,统筹使用新增债券资金;
通过预算安排、加快土地流转、处置闲置资产、盘活存量资金、建立偿债准备金、引入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消化存量债务,逐步降低债务风险。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预算管理规定,稳步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加强债务统计分析,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隐性债务监测分析和应急处置预案,合理评估政府债务风险,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提示、早处置。

3.担当实干,全面推进财政改革。一是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非税收入职能划转;
二是不断加强涉农扶贫资金整合,探索建立涉农扶贫资金整合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为农村脱贫攻坚工作提供财力保障;
三是积极谋划整合资金,推进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改革,推动城镇贫困群众尽快脱贫解困,为稳步实现城镇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提供资金支持;
四是推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新会计制度等改革工作,完善综合治税平台、预决算公开、政府采购、预算资金绩效评价、投资预算评审、“三公”经费监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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